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29日 14:17 來源:
中國法院網消息:5月1日,將有42部法規、規章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法規9部,地方級33部,涉及價格、疾病防治、實驗室、檢驗機構監管等方面。在減輕百姓生活壓力方面強化政府責任,是本月法規的一大特色。
5月1日起,經營者違規多收費拒絕退還的,將被沒收多收價款,同時還要賠償消費者損失。國務院《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2006修訂)》指出,經營者沒有退還消費者多付的價款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予以沒收,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要求退還時,由經營者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經營者拒不退還消費者多付價款的將由價格主管部門從重處罰。
物價上漲,哪怕是1元、2元,都會造成百姓生活成本的抬生。從5月1日起,政府定價機關在制定價格時,要先進行價格調查,聽取社會意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將有定價權的政府部門被動地依據企業申請來調整價格,修改為政府定價機關制定價格,應當主動地履行價格(成本)調查、聽取社會意見、集體審議、作出制定價格的決定、公告等程序,對市場供求、社會承受能力進行調查,分析對相關行業、消費者的影響。
衛生部網站數據顯示:截至2005年底,全國血吸蟲病流行縣(市、區)435個,年底實有病人79.9萬人。國務院《血吸蟲病防治條例》明確規定,國家對農民免費提供抗血吸蟲基本預防藥物,對經濟困難農民減免治療費;對家畜免費實施血吸蟲病檢查和治療,免費提供抗血吸蟲基本預防藥物。因抗洪搶險等工作原因感染血吸蟲病的,享受工傷待遇;不屬於工傷的,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對未參加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的人員因防汛、抗洪搶險患血吸蟲病的,按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規定解決所需的檢查和治療費用。
為防止病原微生物從實驗室泄漏引起環境污染或疫病流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環境管理辦法》將實驗室分為四級,明確指出,實驗室應當建立危險廢物登記制度。不得隨意丟棄、傾倒、堆放危險廢物,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中。實驗室的設立單位對實驗活動産生的廢水、廢氣和危險廢物承擔污染防治責任。
為規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行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出臺《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管理規定》,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檢驗資格許可制度。安檢機構應當在許可的檢驗資格範圍內,依法接受委託,嚴格按照檢驗標準和規程等技術規範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並及時向委託人出具檢測結果,不得偽造檢測數據。安檢機構未取得檢驗資格證書擅自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業務的將處最高3萬元的罰款。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章制定程序規定》明確,起草規章不得增設新的行政許可項目;不得增設違反上位法的行政許可條件;增設的行政處罰種類及處罰幅度限于警告及3萬元以下罰款。規章在起草過程中涉及不特定相對人重大利益的,起草部門應當向社會徵求意見。
與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相比較,新《辦法》更加全面地落實了WTO估價協議的要求。《辦法》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進口貨物的價格受到了使該貨物成交價格無法確定的條件或者因素的影響:進口貨物的價格是以買方向賣方購買一定數量的其他貨物為條件而確定的;進口貨物的價格是以買方向賣方銷售其他貨物為條件而確定的;其他經海關審查,認定貨物的價格受到使該貨物成交價格無法確定的條件或者因素影響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快件監管辦法(2006修訂)》對申請辦理進出境快件代理報關業務的運營人,在所在地海關辦理登記手續應具備的條件作了調整,指出國內企業只需獲得《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表》;外資企業只需獲得《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並且獲准經營進出境快件業務。企業已經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准予其經營進出境快件業務,並且已經在海關辦理報關企業註冊登記手續等條件即可。不再要求企業需從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務的年限。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海洋石油安全生産規定》指出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及其各分部對海洋石油安全生産履行監管職責。海洋石油作業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産的責任主體。 (作者:陳思)
42部法規5月1日實施(全文)
5月1日,將有42部法規、規章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法規9部,地方級33部,涉及價格、疾病防治、實驗室、檢驗機構監管等方面。在減輕百姓生活壓力方面強化政府責任,是本月法規的一大特色。
國家級的法規、規章如下:
發佈單位 |
名稱 |
解讀 |
文號 |
國務院 |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2006修訂) | 經營者沒有退還消費者多付的價款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予以沒收,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要求退還時,由經營者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 國務院令第461號 |
血吸蟲病防治條例 | 加大血吸蟲病防治經費投入,明確政府對血吸蟲病病人的救治責任,對檢查和治療家畜血吸蟲病的費用予以保障 | 國務院令第463號 |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 | 制定價格應當依據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社會承受能力。可以參考國際市場價格,應聽取社會意見,政府定價機關在制定價格時,要先進行價格、成本調查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4號 |
海關總署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快件監管辦法(2006修訂) | 不再要求申請辦理進出境快件代理報關業務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從事相關業務的年限 | 海關總署令第147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 | 整合了規章、公告的相關規定 更加貼近WTO估價協議的內容 | 海關總署令第148號 |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管理規定 |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檢驗資格許可制度,出具虛假檢測結果偽造檢測數據將受處罰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87號 |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 海洋石油安全生産規定 | 明確了國家安監總局及總局設立的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的監管職責 |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號 |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環境管理辦法 | 將實驗室分為四級對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明確應當建立危險廢物登記制度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生活垃圾中 |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2號 |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章制定程序規定 | 規章不得增設新的行政許可項目,增設的行政處罰種類僅限于警告及3萬元以下罰款 |
地方級的法規、規章如下:
發佈單位 |
名稱 |
文號 |
山西省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2006) | |
山西省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條例 | ||
山西省太原市 | 太原市東西山綠化條例 | |
內蒙古自治區 | 內蒙古自治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違法行為處罰規定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44號 |
黑龍江省 | 黑龍江省行政復議案件聽證審查規定 |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號 |
江蘇省無錫市 | 無錫市市區戶外廣告管理辦法 | 無錫市人民政府令第82號 |
浙江省 | 浙江省建設項目佔用水域管理辦法 |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14號 |
浙江省寧波市 | 寧波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 | 寧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38號 |
安徽省 | 安徽省信訪條例(2006修訂) | |
安徽省蕪湖市 | 蕪湖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 | 蕪湖市人民政府令第20號 |
安徽省宣城市 | 宣城市城市容貌標準(試行) | 宣城市政府令第17號 |
宣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 | 宣城市政府令第18號 | |
福建省廈門市 | 廈門市統計規定 |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9號 |
江西省 | 江西省水資源條例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71號 |
江西省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管理條例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72號 | |
江西省南昌市 | 南昌市港口管理規定 | 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11號 |
南昌市城市湖泊保護條例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8號 | |
河南省鄭州市 | 鄭州市城市雕塑建設管理辦法 | 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0號 |
湖北省武漢市 | 武漢市養犬管理條例 | |
湖南省長沙市 | 長沙市株樹橋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 |
廣東省 |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 |
廣東省深圳市 | 深圳市寶安國際機場管理辦法 |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8號 |
深圳市臨時用地和臨時建築管理規定 |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9號 | |
廣東省汕頭市 | 汕頭市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 | 汕頭市人民政府令第86號 |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 南寧市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 | 南寧市人民政府令第44號 |
海南省海口市 | 海口市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 | 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57號 |
雲南省昆明市 | 昆明市松華壩水庫保護條例 | |
昆明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2006) | ||
昆明市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 ||
昆明市轎子雪山保護和管理條例 | ||
昆明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條例(2006修訂) | ||
甘肅省蘭州市 | 蘭州市封山禁牧管理辦法 | 蘭州市人民政府令〔2006〕第4號 |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 銀川市水資源管理條例 |
責編:常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