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締結和約 交往擴大:1978年10月23日上午 |
|
 |
|
1978年10月23日上午,《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批准書》互換儀式在日本首相官邸舉行。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與日本首相福田赳夫出席互換儀式,中國外交部部長黃華和日本外相園田直分別代表本國在《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批准書》上簽字。《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從此生效。
鄧小平副總理和福田赳夫首相在互換儀式上發表了談話。鄧小平副總理說,《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是《中日聯合聲明》和中日邦交正常化的繼續和發展。它為兩國的睦鄰友好關係奠定了更加牢固的基礎,為進一步發展兩國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的交流開闢了更加廣闊的前景,也將對維護亞洲和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安全產生積極的影響。
|
| - 返回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