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村兵太郎:太平洋戰爭的重要指導者
央視國際 (2005年06月08日 15:27)
1948年11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宣判28名日本戰犯分別犯有“反和平罪”、“反人道罪”和“違反國際法的戰爭犯罪”,有7人被判處絞刑,其中就包括木村兵太郎。木村兵太郎擔任過近衛內閣、東條內閣的陸軍省次長,後被派赴緬甸任日本派遣軍總司令。不過,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上,日本辯護方為他鳴冤叫屈,稱他不過是陸軍大臣的助手,不應該負有戰爭責任。這裡,有必要説明他在侵略戰爭中的所作所為以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宣判依據。
木村兵太郎是土奇玉縣人,1888年9月出生,畢業于陸軍士官學校和陸軍大學,歷任參謀本部部員、駐德國大使館武官、陸軍大學教官等職。1929年倫敦裁軍會議時,他作為隨員參加了會議,當時就積極主張擺脫西方國家對日本的約束,鼓吹自主發展軍備。
諾門坎戰役日軍遭重創後,積極籌劃對蘇聯開戰
“九 一八”事變爆發後,木村先後任野炮第22聯隊長、整備局統制課長、兵器局長、第32師團長等職,1940年升任關東軍參謀長。是時,由關東軍挑起的諾門坎戰役剛剛結束,日本中央軍部遷怒遭受重挫的關東軍,由梅津美治郎和木村兵太郎接替關東軍司令官和參謀長職務。木村上任後,繼續堅持陸軍派的強硬立場,積極醞釀關東軍特別大演習(簡稱“關特演”),籌劃對蘇開戰。
1940年7月,東條英機就任近衛內閣的陸軍大臣,上任伊始就暴露出實施軍事獨裁、發動更大戰爭的野心,積極拉攏和拼湊自己的親信班底。時為陸軍大將的木村兵太郎成為東條的首選對象,被推舉為陸軍省次長。從這時開始,木村作為東條最為信賴的部屬之一,夥同東條等人把戰火燒向太平洋戰場。
1941年10月,近衛內閣宣佈總辭職,東條英機趁機登臺組閣,不僅出任內閣總理大臣,還身兼陸軍、軍需、內務大臣等職,木村兵太郎雖然仍居陸軍省次長之職,但實際上與軍務局長武藤章共同執掌起陸軍省的大印,為東條內閣發動更大的軍事冒險籌劃一切。10月24日,東條內閣主持召開大本營聯席會議,按照陸軍省提出的計劃全面部署了對美開戰的一切事宜。會後,南方陸軍部隊迅速向作戰地點集結,海軍也以鹿兒島為模擬作戰場所,終日進行襲擊珍珠港的作戰演習。在這一系列的軍事部署中,木村是具體的策劃者和指導者。11月5日,御前會議召開,最後批准了木村等人提出的陸軍省對美、英、荷作戰計劃,決定於12月初正式宣戰。
出任緬甸派遣軍總司令,放任日軍暴行
太平洋戰爭打響後,日本陸軍相繼佔領了新加坡、香港、菲律賓等地,1942年5月,又佔領了緬甸。翌年8月,日本政府假惺惺地宣佈承認緬甸“獨立”,並在仰光設立日本駐緬甸大使館。
事實上,日本侵略軍從佔領東南亞及太平洋地域的第一天起,就露出兇殘和貪婪面目,瘋狂掠奪這裡的資源,殘酷鎮壓和屠殺當地民眾,妄圖以血與火維持殖民統治秩序。其中,有被稱作“巴丹死亡行軍”的虐待英美戰俘的惡舉;有在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瘋狂“大檢舉”、“大逮捕”,屠殺無辜平民的暴行;特別是從1942年11月到1943年10月間,佔領軍為了修築泰緬鐵路,強迫數十萬英美軍戰俘和勞工在極端惡劣的環境下服苦役,先後有一兩萬名戰俘和25萬名勞工悲慘死去……這一切都是木村擔任陸軍省次長期間日本軍隊在各地犯下的戰爭罪行,除陸軍大臣負有責任外,木村也難辭其咎。
1944年7月,東條內閣被迫總辭職後,木村兵太郎出任緬甸派遣軍總司令,木村上任以後,對日本軍隊的殘虐行為繼續採取放縱的態度,甚至強徵30余萬名印度尼西亞壯丁充當“兵補”,驅趕他們到緬甸和新幾內亞作戰,其中有90%的人悲慘地死在熱帶叢林中,也給緬甸人民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木村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當時,隨著日本海軍聯合艦隊的崩潰,日軍在東南亞各個戰場也呈現出不可挽救的頹勢。木村拼命組織軍隊固守陣地,力圖扭轉敗局。1943年10月,中美和英印聯軍開始反攻緬甸,木村指揮的三個師團損失慘重,不得不收縮兵力,節節敗退。到1945年初,中美和英印聯軍逼近仰光,木村面臨著岌岌可危的態勢。1945年4月23日,木村丟下部屬和軍隊,只率幾名隨從乘偵察機倉皇逃出仰光,日本在緬甸等地的殖民統治宣佈崩潰。
極力推脫罪責但依然被絞死
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後,美國佔領當局以木村參與和策劃對美、英發動的侵略戰爭而將其列為A級戰犯嫌疑人。
1948年11月12日,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定犯有“共同謀議侵略戰爭罪”(反和平罪),對中國的侵略戰爭罪,對美國的侵略戰爭罪,對英國的侵略戰爭罪,對荷蘭的侵略戰爭罪,以及“違反國際法的戰爭犯罪”(包括授權、命令、允許違法行為,無視違法行為的責任)等共計7項罪名,被判處絞刑(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下的戰犯多為6項以下罪名)。
當時,日本辯護方稱,木村不過是陸軍次長,地位低微,不應視為主要戰犯。
但起訴方指出,木村是陸軍省僅次於陸軍大臣的人物,實際上承擔陸軍大臣的職責,他不僅贊同陸軍大臣的政策,而且是具體推行這一政策的實際首腦,包括他任職期間日軍違反戰爭法規的行為,他都負有決定性的責任。1948年12月23日,木村在巢鴨監獄被處絞刑。(王希亮)
責編:李菁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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