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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患者病歷竟被改68處

央視國際 2004年12月20日 09:01

  新華社福州12月19日電(嚴鑫)福建省南平市下崗工人余戰勝的兒子出生後落下腦癱,經司法部技術鑒定中心鑒定,70頁病歷竟有68處被塗改,從而導致權威部門無法對該案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經過3年多等待,余戰勝近日一審獲賠20萬元。深受病歷塗改切膚之痛的余戰勝呼籲:醫療部門應改用“兩聯”病歷,讓患者了解治療真相。

  12月8日,余戰勝在南平中級人民法院拿到了一審判決:被告福建邵武鐵路醫院賠償余戰勝的兒子和妻子醫療費等15萬元,精神撫慰金5萬元。為了這個結果,余戰勝已經苦苦等待了3年零3個月。

  7年前,余戰勝把懷有雙胞胎的妻子李鳳鶯送進福建邵武鐵路醫院待産。第一胎順利出生,可第二胎卻沒有了動靜。據李鳳鶯回憶:醫生將手伸入其産道對胎兒進行翻轉,1小時後,第二名男嬰分娩出生,比正常娩出時間遲了近半小時。第二名男嬰一齣生便有窒息、抽搐現象,醫院診斷為蛛網膜下腔出血,缺血缺氧,並伴有陰囊水腫、腦水腫。這些症狀導致孩子落下腦癱。

  2001年6月,余戰勝將福建邵武鐵路醫院告上南平中級人民法院。司法部技術鑒定中心認定余戰勝的妻子及兒子兩份70頁的病歷共有68處被塗改。

  隨後法院又先後委託司法部技術鑒定中心、北京市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鑒定“醫院在診療護理過程中有無過錯”,但兩部門都認為原始病歷有68處塗改,真實性已受到質疑,繼續鑒定無實際意義,因此均不予受理。法院又委託中華醫學會對該案進行醫療事故鑒定,同樣被退回。

  有關法學專家認為,醫院篡改病歷,致使醫療事故鑒定無法進行,並進一步導致法院無法認定責任,從而使得此類案件長期擱置,無法結案,這對患者權利的保護極為不利。對於這種情況,只有從制度建設入手,才能從根本上杜絕此類事件發生。既然醫院篡改了病歷,就説明醫院企圖掩蓋真相,如果醫院不能舉證,證明自己沒有出現醫療事故,那麼鑒定機構則無須再進行醫療鑒定,應直接推定為醫院出現醫療事故,一切後果都應由醫院承擔。法院也應該本著這樣的原則從速判決,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維護患者的權利,遏制篡改病歷的歪風。

  對病歷被塗改有切膚之痛的余戰勝認為,醫院應該採用“兩聯”病歷,醫生在記載病人病情、治療情況時利用複寫式病歷,一式兩份,一份由醫院保管,另一份由病人家屬保管。如果發生醫患糾紛,鑒定機構在核對兩份病歷後就可以清楚判斷雙方是否存在篡改病歷的情況,然後再依此做出事故責任認定。這種方式雖然給醫生增添了些許麻煩,卻為發生醫療糾紛後對病歷進行鑒定節約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完)

(編輯:回春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