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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給“熊貓”一個改過的機會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2月15日 11:32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13日下午1時30分,記者在仙桃某看守所見到了李俊。據其交待,製作“熊貓燒香”病毒僅用2個月,當初是為“好玩”,現在後悔不已。警方將李俊抓獲後,李在看守所裏寫下殺毒軟體程序,交給了警方。經試驗,該程序能在幾分鐘內徹底殺滅“熊貓燒香”病毒。(楚天都市報)

     這則消息很短,給人的第一感覺是,這個年僅25歲的青年,聰明的“計算機”的腦袋裏居然沒有安裝法律程序。自然他就不知道一個“好玩”的程序能釀就一杯難以下肚的苦酒,給網絡造成了巨大的破壞性就連他自己也始料不及,這也許是他稀裏糊塗犯罪的主要原因。因此,“熊貓燒香”給人們留下了幾點思考。

     還有一篇報道也同樣引起了人們的注意。湖北仙桃市公安局局長稱:“李俊是網絡方面的天才,但他並不懂法,至今都不了解為什麼傳播網絡病毒是違法行為。”從連日來的報道中我們發現,這個不懂法律的“天才”,為什麼會引起人們由憎恨而轉為同情,同樣是一個值得反思的問題,不能不説我們的品德教育也存在較大的疏忽。

     據説,“熊貓燒香”的製造者只是一個名不見經傳中專生,相比那些專門從事IT的學者來説,其專業水平也毫不遜色。然而,這樣一個有專業特長的年輕人居然沒有找到一份適合他的工作,不能不説現在的用人制度同樣也有問題。

     儘管如此,他還是沒有脫離人們常説的高智商低能兒的軌道,“低能”突出表現在法盲上。但是,法律是無情的,同情不能代替法律。無論如何,“熊貓燒香”的製作者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

     現在,誰也不知道法律最終判他幾年監禁。説實話,筆者倒是希望他能夠“帶罪立功”,給“熊貓”一個改過的機會,這至少可以告戒人們如何預防和應對網絡病毒,如何保護我們網絡文明與網絡和諧。千萬不要以為這是在這為他説情,這總比一棍子把他打死要好得多。 文/海拉爾鷹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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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傅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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