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2月01日 09:56 來源:
22日,一溜大車小車開進公安縣章田寺鄉金紅村,在外地做生意的陳老闆,將其雙親的骨灰遷葬在此。貌似廟宇的豪華墓園坐北朝南,佔地約兩畝。大門兩側有石獅把門,鐵柵欄上了鎖。透過柵欄,可見墓園內修建的六角亭,亭內設置了墓碑。墓區另設有假山、小橋流水。(荊楚網-楚天都市報2007年01月29日)
個別人確實有錢了,但個別人中的個別人的精神境界卻實在不敢恭維,甚至讓人們感到他們俗不可耐、面目可憎。倉廩實可以知禮節,但飽暖也可以思淫欲。譬如,比富鬥闊的,豪賭吸毒的,嫖娼狎妓的,包養“二奶”的,超生超育的,佔良田建墳墓的,買個代表委員玩玩的......個別人中的個別人不以庸俗墮落為恥,反以奢侈糜爛為榮。建豪華墓園,這與地少人多的中國國情格格不入。普通百姓如果辦了喪事,那是連墳頭都不讓留,陳老闆怎麼能建豪華墓園呢?該村支部書記稱,陳老闆向村裏交了2.9萬元,買下了這塊地。
土地可以這樣買賣嗎?如果允許這樣買賣土地,那麼,農業良田將很快被一些富豪瓜分。任意改變土地用途,這不符合有關政策。該村村民説,這塊地是良田,此前栽種著棉花、黃豆等農作物。但章田寺鄉負責人陶某稱:“陳家所佔的地是個荒坡”,“陳某是個大老闆,準備為村裏修條路。”----“荒坡”,還是“良田”?到底誰在撒謊?是“大老闆”就可以佔地近兩畝而建豪華墓?違犯政策而巴結討好富商,這是什麼道理呢?個別人發財了,用合法所得回報社會。例如,鋪路搭橋,建養老院,捐資助教等,這些做法是美德善行,應該受到鼓勵和讚揚。政府可以在路旁立公德碑以示紀念和嘉獎,但不能夠拿土地原則來交換。
公安縣民政局張科長表示,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這樣大面積地建造墳墓是“絕對”不允許的。但是,“絕對”不允許的事情卻公然出現了。國家政策不允許,但村支書和鄉負責人允許。奈何。----不能夠讓金錢顛覆政策,政策面前應該人人平等。富豪再富,也不能建豪華墓園。建豪華墓園,不符合政策和國情。 作者:金秋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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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