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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年底只是保單需要“年檢”?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26日 11:36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每到年底,保險公司都會迎來續保、分紅相對集中的高峰期,但是,近日,保險公司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每年這個時候,都會有不少投保人忘記續保或領取分紅,從而給自己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失,業內人士提醒,市民最好檢查一下自己的長期保單。(2006年12月26日星期二《新安晚報》年底莫忘給保單“年檢”)

  讀罷《新安晚報》發佈的這則消息,筆者為之而稱是。作為新聞記者通過媒體向社會發佈這個消息,無疑是對廣大的受眾的愛護與關心。尤其是對社保單位和參加保險人員是一個最重要的提醒。為了能讓投保和參保人員利益不受到損失,《新安晚報》的記者在發佈這一消息時,就續保分紅別錯過和更新聯絡方式進行了舉例和分析,並強調了如何“年檢”。

  筆者認為,這是新聞從業人員的社會責任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的具體體現。也是新聞工作者的應盡之職。

  對於保單需要“年鑒”一事,筆者認為,單靠新聞媒體提醒還是不夠的,應當形成一個制度。保險公司首先應該在每到年底時,對本公司的一年工作進行“年檢”,將分紅情況和更新聯絡方式及時通報投保人員,自覺接受監督。這樣對保險業的發展更為有利。如果不用制度規範和約束,只是靠提醒,其工作就很被動,投保人員的利益受到損失,那麼投保人員的信心和對保險公司信任,將會大打折扣。

  由“年底莫忘給保單‘年檢’”一事,難免不讓人想到,新聞記者敏感和職業技能讓人嘆服,説的是保單的事,是關乎投保人員個人的事,提醒投保人員,但實際上告訴人們,要對自己負責,要對保險公司有監督的能力。對於這樣的提醒,國內其它各行業是不是對自己的工作,也得要“年檢”,看看有沒有疏忽的。比如,安全、財稅、生産設備等,切莫等上級部門,興師動眾的派檢查團進行“年檢”,那樣不僅又容易犯“形式主義”錯誤,給基層增加了不必要的負擔和壓力,而且會導致“浮誇”,讓受眾厭惡。

  “年檢”應當形成制度,而不是提醒和告誡。形成制度有利於拾遺補缺,對新年的工作更有效的促進。

  因此,保單需要“年檢”,是對投保人員的負責,所以其它事項工作到年底了,也莫忘“年檢”。檢查好各自的工作,來年工作開展就更為有利。“年檢”像是總結,但又區別於總結。總結是文字上的功夫,而“年檢”重在於實際,是“立竿見影”之效應,抓好了與國家、與社會、與個人都有利!(作者:公震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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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瀅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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