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靈石縣南山煤礦發生“11•12”特大火災事故,暴露出一些煤礦為逃避關閉而虛核産能的問題。山西省決定,以此為契機對産能正好在關閉最低限的煤礦産能進行重新核定,嚴防不符合産業政策的小煤礦“死裏逃生”。 (2006年11月23日星期四《人民日報》嚴防小煤礦“死裏逃生”)
國務院安委會煤礦安全生産和小煤礦關閉整頓督查組近日在遼寧督查時發現,小煤礦虛報生産能力現象比較普遍。檢查到的10余個煤礦,都是原核定能力一兩萬噸的,通過仲介機構的核評,一律都變成了4萬噸的生産能力。(2006年11月23日星期四《人民日報》小煤礦虛增産能躲關閉)
筆者讀罷這兩篇報道,心裏總有些迷惑,關閉小煤礦即關閉“五小”,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就喊起,怎麼到現在還在説要關閉小煤礦,關閉小煤礦難嗎?難在何處?
僅以山西與遼寧兩地為例,關閉小煤礦豈止是難,而且是“愈演愈烈”,出現了虛報産能的問題,明明是年産煤量只能達到一萬噸的産能,卻要報4萬噸;明明是只有3萬噸,卻報出9萬噸。正如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率督查組在檢查中發現虛報産能的小煤礦狀況,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些小煤礦做的目的,就是為了逃避關閉。逃避關閉的最終還是想讓小煤礦繼續“非法生産”,其結果,非法超層超能開採。以至於出現像山西南山煤礦那樣,導致34人遇難的重大事故的發生,給國家,給社會,給家庭蒙上了巨大的損失。血的教訓,沉重的代價再次向人們敲起了警鐘,如果再不懸崖勒馬關閉小煤礦,杜絕非法開採,那不僅僅是關閉煤礦的事了,與非法開採有關聯的相關人員可能脫不了干系,必將付出高昂的代價。
筆者認為,像這樣的“費用”最好不必交,只圖眼前的利益,而不顧長遠的利益是短命的。
關閉小煤礦出現虛報産能的事,除了逃避關閉,繼續非法開採,其主要原因還是人為因素所致。一是,安全意識淡漠。認為關閉了小煤礦,煤礦的人員安排無法確定,地方上的稅收要受損失。在沒有能力解決小煤礦增加産能的情況下,採用虛報等欺騙手法,企圖矇混過關。認為只要能出效益,就什麼事都可以擺平。
二是,監管不力。這方面與地方保護主義和小集團利益不無關係。年年説關閉整頓非法開採的小煤礦,卻總有小煤礦仍在繼續生産,卻總有安全事故的發生。像此次國家督查組在檢查中發現的虛報産能的事,難道一夜之間就會出現的,一些仲介機構不負責任,迎合甚至引導小煤礦礦主,地方就一點也不知情?為何要等中央督查組來檢查?虛報産能的事在全國比較普遍。有的地方煤礦産能核定後增長了一倍,有的甚至更多。這不更讓人擔憂?
如果,不徹底解決這根本問題,那麼關閉小煤礦真的很難。(作者 沈宏勝)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