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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網評] 為了生命,還審計以清明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7月29日 14:55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在河北省鹽山縣城網電力改造審計中,滄州市審計局委派的審計組連續接受電力部門招待,審計組一名成員猝死在酒店門前。第二天,審計組其他成員和電力局領導踏上了去揚州遊玩的旅程。此事在當地影響很壞,然而直到目前,並沒有得到妥善處理。(《中國青年報》7月29日)

  工作是與喝酒相聯絡的,更何況是下級接受上級部門的審計工作呢。審計組利用大約一個月的時間,對鹽山縣城網電力改造進行審計,審計期間,由電力局招待。提到招待,就免不了要喝酒,然而,審計組連日接受招待,致使審計人員酒店猝死,問題就來了。審計人員酒店猝死之後,審計組和電力局置若罔聞,雙方結伴遊揚州去了,至今尚未得到妥善處理,問題就大了。更為離譜的是,記者詢問滄州市審計局某領導,是否對相關責任人有處理意見。這位領導反問記者:“在這件事中,誰有責任?”

  審計人員酒店猝死,就事論事,在一些細節性的東西沒有查證落實之前,確實很難定論到底是誰的責任。然而,

  審計組在一個月的審計期間內,不僅得到電力局的盛宴款待,還能與之結伴暢遊揚州,這就不難查究“誰有責任”。據悉,2000年3月,經國務院同意,國家審計署制定下發了《關於加強審計紀律的規定》,提出外出審計“八不準”,其中明確規定,審計人員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請;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安排的旅遊、娛樂、聯歡等活動。對照上面的規定,反省審計工作,究竟是誰的責任,一看便知。

  審計人員的猝死,死在了喝酒上,無疑是一個悲劇。為了工作而喝酒,因為喝酒而猝死,為了工作而失去生命,能得到什麼補償呢?僅僅是陪同領導吃吃喝喝,稱得上烈士嗎?事實上,這樣的事例,每年都有發生,各地都有出現,一位幹審計的朋友總結自己的工作,走到哪兒吃哪兒,不喝酒不行,喝完酒不幹活不行,幹得不好也不行,所以審計人員不但要有專業的技術,還一定要有強壯的體魄,過人的酒量,總之,不全能不行。看來,審計人員接受招待,已是流傳甚廣的潛規則。儘管審計規定明令禁止,但考慮到被審計單位的心態,以及審計人員的實際,我們也終於不難理解何以屢禁不止了。只是,值得質疑的是,這樣的審計,真實性能有多大呢?

  審計人員到來之時,盡可能好好招待。這種不健康的心態,對於實現工作的規範化,以及開展反腐敗工作極其不利。進一步深入探討下去,難免要涉及到招待費的問題。招待費用成了‘筐’,腐敗肆意往裏‘裝’,招待費這個原本出現在外事工作中的特殊支出,卻成了各級政府各部門的一項重要開支,百姓怨聲載道。在不久前召開的兩會上,公款吃喝被作為行政成本構成問題提出來,目前在我國公款吃喝還只是一個違紀問題,還沒有上升到貪污、定罪的高度,有人提出制定一部全國性的法律來專門監管吃喝招待,有人認為應該給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者定個“揮霍浪費罪”。

  在我國,公款吃喝可以説已經成為一種頑症。有事吃,無事也吃;公事吃,私事也吃。公款吃喝吃壞了黨風喝壞了胃,是不折不扣的腐敗現象。如何消除現行公務接待制度中的種種弊端,建立起遏制公款吃喝風的長效機制,公款吃喝的實質是制度問題。要管住“饞嘴幹部”,將不正當、不必要的招待費用降下來,真正做到利為民所謀,筆者以為,關鍵還是要規範權力,要加強社會監督,實行多渠道、多層次的社會約束機制,要加強財務審計的監督,必要時設立專項審計。需要指出的是,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也應接受必要的輿論監督,審計人員酒店猝死的案例,也向我們敲響了規範審計工作的警鐘,審計工作迫切需要實現透明化。 (作者:郭立場)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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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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