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3月01日 12:40 來源:
政協界別構成
人民政協的參加單位是指贊成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開初為共同綱領)並成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成單位的黨派和團體以及有關方面。有中國共産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各界愛國者(包括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國外僑胞)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第二條規定:凡贊成本組織法第二條之規定的民主黨派及人民團體,經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協商同意,得參加中國人民政協;個人經中國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協議邀請者,亦得參加中國人民政協的全體會議,並得被選為全國委員會委員。第三條又規定:每屆中國人民政協全體會議的參加單位、名額及代表人選,由上屆中國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協商定之,但第一屆由中國人民政協籌備會協商定之。
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前,為確定參加全體會議的單位和名額,新政協籌備會經過充分協商于 1949年6月19日通過《關於參加新政治協商會議的單位及其代表名額的規定》。根據規定,參加新政協的代表分為黨派代表、區域代表、軍隊代表、團體代表(共45個單位)和特邀代表5大類。
1954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開會時,政協的參加單位發生了變化,區域代表、軍隊代表由於已經參加人大,不再作為政協的參加單位,中國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改由黨派、團體、界別、特邀四個方面組成。即由中共、民革、民盟、民建、無黨派、民進、農工、致公、九三、臺盟、青年團、工會、農民、婦聯、青聯、合作社、工商聯、文聯、自然科學團體、社會科學團體、教育界、新聞出版界、醫藥衛生界、對外和平友好團體、社會救濟福利團體、少數民族、華僑、宗教界共28個單位和特別邀請人士組成。以後各屆全國委員會的參加單位略有變化。至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則由中共、民革、民盟、民建、民進、農工、致公、九三、臺盟、無黨派、共青團、工會、婦聯、青聯、工商聯、科協、臺聯、僑聯、文學藝術界、科學技術界、社會科學界、經濟界、農業界、教育界、體育界、新聞出版界、醫藥衛生界、對外友好界、社會福利界、少數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門人士33個參加單位和特別邀請人士組成。
中國人民政協地方委員會的組成,根據當地情況,參照全國委員會的組成決定,與全國委員會大同小異。
十屆全國政協由34個界別組成,包括中國共産黨、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無黨派民主人士、中國共青團、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全國青聯、全國工商聯、中國科協、全國臺聯、全國僑聯、文化藝術界、科技界、社科界、經濟界、農業界、教育界、體育界、新聞出版界、醫藥衛生界、對外友好界、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界、少數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門人士和特別邀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