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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議案-規範全國藥品招標

CCTV.com  2008年03月12日 20:55  來源:  

  全國人大代表建議

  代表姓名:趙志全 代 表 團:山東

  通訊地址:山東省臨沂市紅旗路209號魯南制藥集團

  電話:0539-8336001 傳真:0539-8336101 郵政編碼:276005

  題目: 建議衛生部統一規範全國藥品招標採購

  現狀:集中招標採購政策是醫療行業的公共採購政策,政策制定的初衷是建立公開透明、充分競爭的集中採購制度,促進公立醫院藥品採購的公平性和可持續性,確保藥品的獲取、質量和合理使用。但是在政策的配套和執行中,降低零售價格成為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的“主旋律”,公共採購政策被扭曲成為價格控制政策。

  全國省級招標採購已普遍展開,通過政府直接出資搭建平臺或是與仲介共同運作,集中採購在組織方式和運行模式方面的探索已經越來越成為主流,組織程度越來越高,規模越來越大,但各省在制度設計上是各自為政,各出“奇招”,隨著省級挂網招標的不斷推進,其弊端將會凸現。

  2006年以來,一些地方開始主導藥品採購政策的調整,藥品集中招標採購被徹底異化為地方的第二次定價。各地只講招標和降價,不講集中和採購,而且競相攀比零售價降價幅度,設置地方性價格、品種和配送機構準入門檻。

  分析:1、藥品挂網招標採購唯價格是取的傾向存在潛在質量風險,在政府定價的基礎上再進行招標降價與政府定價初衷相背離,變相否定了政府定價職能,將政府定價與招標降價相統一是未來價格管理的發展方向。

  2、以低價位作為評標的標準,加劇了醫藥企業的惡性競爭

  有的地方以各醫療單位現行藥品採購的最低價格作為投標的最高限價。有的地區則明文規定,第二次中標價格必須低於第一次中標價格,第三次中標價格必須低於第二次中標價格。這種競相壓價的前置條件,不僅有失公允,更加劇了醫藥企業的惡性競爭。

  3、以中標價作為降價時藥品定價的依據,既不合理,也不科學

  國家發改委作為藥品價格的主管部門確定藥品價格後,而招標時採用競價、議價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價格。而國家發改委再次降價時以中標價格為參考,新的招標又以降價再折價,使藥品價格趨向於小。如果把這種被嚴重扭曲的中標價格作為藥品定價的依據,使一些現代化企業投入大、品牌好、質量優的産品,無奈退出已有的市場份額。有的企業採取以次充好、低限投料、更改生産工藝、違法生産經營等不正當手段,導致藥品質量下降,假劣藥品流入市場。

  4、不規範招標採購對民族醫藥産業的發展造成嚴重打擊

  我國醫藥産業目前已經處於微利甚至無利的困境。隨著不規範藥品招標採購的不斷擴大,脆弱的醫藥企業將更難以為繼。醫藥企業一方面要與國際接軌,加大對新産品研究開發的投入,花費大量資金實施GMP、GSP改造;另一方面,要承受合理利潤空間的擠壓,這對我國民族醫藥産業將是致命的打擊。

  建議:

  衛生部儘快制定全國統一的招標採購指導原則,藥品招標採購要真正落實以“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原則。

  政府職能部門有必要由組織者向設計者轉變,簡化招標程序,減輕企業負擔,規範招標行為;形成一個全國性統一的制度化和規範化的藥品標採購模式,建設規範化、集約化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解決藥品生産、流通、使用中各個環節存在的問題,僅靠招標一項措施是很難奏效的,必須相關配套措施共同推進才能取得好的成效。要提高基本藥物國家質量標準,加強對基本藥物源頭原料藥産能盲目擴大、嚴重過剩的控制和節能減排的統一監管,扶持真正的優秀企業和龍頭品牌健康發展。

  來源:CCTV.COM

責編:馬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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