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被派遣勞動者應當享有“同工同酬”的權利
CCTV.com消息(午夜新聞):繼續解讀《勞動合同法》。在一些企業中,曾經出現被派遣勞動者與所在企業的正式員工,在同一崗位付出同樣價值的勞動,而所得的報酬卻差距很大。《勞動合同法》對這種同工不同酬的現象也有明確規定。
專家説,在勞動實踐中,被派遣勞動者的待遇與企業正式員工待遇差別主要表現為,同工不能同酬,用工單位拖欠工資,用工單位規避工傷風險和為被派遣勞動者提供社會保障、福利待遇等。
即將施行的《勞動合同法》在這方面有了明確規定,用工單位應當執行國家標準,為被派遣勞動者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專家指出,同工同酬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相同;在相同工作崗位上工作量相同;同樣的工作量取得的業績相同。同工同酬並不排斥用人單位可以對雖從事同種工作,但是技能和勞動貢獻不同的勞動者支付不等的報酬。
同時,《勞動合同法》還規定了,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