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批判》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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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范愉 職務: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法學博士
簡介: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律師。日本國立名古屋大學法學博士,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比較法研究會副會長,上海法律與經濟研究所特約研究員,律師。 研究領域:法理學、法社會學、比較法學、司法制度、民事訴訟法及糾紛解決等。1996年以來出版個人專著及譯著4部,在《中國社會科學》等中外雜誌發表論文數十篇。 主要經歷:
大學畢業後曾赴西藏自治區先後任婦聯宣傳部幹部和西藏大學教師; 1980年04月—1988年10月,在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工作,其間攻讀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法理專業在職研究生,1987年7月獲法學碩士學位; 1988年11月—1990年,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國高級法官培訓中心工作; 1990年08月—1995年12月,在日本國立名古屋大學法學部研究生院攻讀博士研究生,獲名古屋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95年12月)。 論文: 《世界司法改革的潮流、趨勢與中國民事審判方式的改革》,載《法學家》1998年2期(4月)5000字 《訴訟爆炸——訴訟的價值、運行機制與權利意識》,載《北大法律評論》第1卷1輯(1998年2月),1.5萬字 《簡論馬錫五審判方式——一種民事訴訟模式的形成及其歷史命運》,載《清華法律評論》第二輯(清華大學出版社、1999年4月) 1.2萬字 《司法改革的社會機制》,載《檢察日報》1999年6月日,3000字 《法律家的培養及其素質的提高》,載《檢察日報》1999年12月8日,4.5千字 譯作: 《法文化的操作性定義》(千葉正士),收入千葉正士著:《法律多元——從日本法律文化邁向一般理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 1.5萬字; 《明清時代的訟師與訴訟制度》(夫馬進),收入王亞新、梁治平編:《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法律出版社、1998年),3.5萬字; 《清代訴訟制度之民事法源的概括性考察——情、理、法》(滋賀秀三) 同上書,3.5萬; 《關於清代的民事法》(寺田浩明),《學人》1999年,1.4萬字;
責編:青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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