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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在線解讀《反分裂國家法》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18日 21:24)


  3月18日晚19:30,台灣問題專家: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所所長徐博東教授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研究員朱衛東來到央視國際,在線解讀《反分裂國家法》,與大家共同分析目前兩岸局勢以及《反分裂國家法》是和平統一法,是保護台灣同胞法,是反對“台獨”法的深刻含義!

  【嘉賓朱衛東】開場白:網友朋友們,大家好,很高興也很榮幸能在央視國際同大家交流一下當前臺海局勢中的一些熱點和焦點話題,歡迎朋友們踴躍提問,我盡力回答。

  【嘉賓徐博東】開場白:各位網友,很高興跟各位進行交流,各位有什麼問題請發問,盡我所能和大家共同來探討《反分裂國家法》的問題。謝謝大家!

  【笑臉哥哥】《反分裂國家法》是以全國人民的的意志為出發點而制定的一部和平同一法、一部保衛台灣同胞法,同時也是一部推動兩岸互動的法律,可是以陳水扁為首的“台獨”分裂勢力卻誤導台灣民眾變本加厲煽動台灣民眾對抗大陸。美國在台灣問題上往往玩弄雙重做法,一邊堅持中美三個聯合公報不支持台灣獨立,而一邊又經常向台灣出售先進武器,無數次向台灣發去了錯誤信號助長“台獨”勢力的囂張氣焰,現在美國會眾議院就中國《反分裂國家法》通過決議案,對中國《反分裂國家法》妄加評論,無理指責。在這種背景下請問徐博東教授和朱衛東研究員《反分裂國家法》對國家用和平方式統一國家和臺海的走向將會怎樣?

  【嘉賓朱衛東】首先,美國沒有理由,也不應該對我們的《反分裂法》説三道四,指手劃腳,因為這是中國的內政,同時,《反分裂法》的精髓是為了維護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現狀,是為了維護臺海的和平,這和美國政府一直所奉行的一個中國政策、三個公報、反對台獨、反對兩岸改變現狀的精神是相吻合的。從目前看,美國行政當局尚未明確反對《反分裂法》,我認為這是非常明智的。至於美國國會一些親臺勢力搞出什麼不具約束力的法案,實際上是在干涉中國內政,它的出臺主要是台灣當局花金錢買來的。從長遠的角度看,我們對美國玩弄以臺制華的兩手策略是十分清楚的,也沒有抱多少希望,我們解決台灣問題,從來是立足於自身實力的壯大,對美國還是那句老話:不怕鬼,不信邪。但是,我們還應該看到,現階段中美之間有很多共同的利益,尤其在反對台獨、遏制台獨這方面,中美有共同語言,美國對島內台獨的約束還是管用的,這一次台灣對我《反分裂法》進行所謂的反制,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乞求美國説話,訴諸國際社會,並希望借此改善前一階段因為搞台獨遭到嚴重破壞的臺美互信,此次美國眾議院通過的這個決議案就是台灣方面私下運作的結果。

  【劉星781018】怎樣把民進黨的票源即台灣南部人民爭取過來?

  【嘉賓徐博東】台灣南部是台灣的農業區,他們一般屬於台灣的中小層民眾比較多,知識水平比較低,往往容易被民進黨和台獨人士所欺騙和利用。在歷次選舉中,投給民進黨的人數比較多,是民進黨的票倉。所以,和台灣南部的台灣民眾加強各方面的交流,使他們了解大陸的對臺政策,確實非常重要。台灣的農民由於各種原因,他們農産品銷售有很大困難,特別是台灣經常受到颱風和各種災害的影響,所以我們在“5?17”聲明和胡主席、溫總理的講話中都提到大陸要開放,台灣農産品特別是中南部的農産品到大陸來銷售,加強兩岸的農業方面的合作。這有利於加強大陸和中南部台灣農民的交流,使他們了解大陸,儘量消除他們對大陸的敵意。還有,在福建已經開始有兩岸農業技術合作開發區,這些都有利於和台灣中南部農民的互相了解。當然,今後還要在其他各個方面加強和台灣中南部農民的交流,如果能夠實現直接三通,能有助於中南部農民到大陸觀光、旅遊、探親等等。中南部農民大多數祖籍都在福建,如果在福建地區能夠加強族譜的修訂,使他們在大陸能夠尋根等等,都有助於爭取台灣南部的民眾認同大陸。各位網友還有什麼高見,也可以向相關方面提出你們的建議。

  【與狼共舞2111】美國怎麼了?為什麼美國總在當面的時候承認一個中國,而在背後卻搞于一國中國不利的勾當?

  【嘉賓徐博東】美國雖然一再地重申他們堅持一個中國的政策,但是他們所謂一個中國政策並不是我們所堅持的“一個中國政策”。從它的《與台灣關係法》來看,實際上是把台灣作為一個國家來看待,所以它實際上執行的是一種實質性的“一中一台”政策,就是所謂的“雙軌”政策。在兩邊搞平衡,實際上是既當球員,又當裁判,就像在足球場上吹黑哨,目的都是為了維護美國的國家利益,不希望看到兩岸走向統一。所以我們經常看到美國人是要求兩岸談判,不要“一中”,只要“和平”,不要“統一”,希望維持一種不戰不和不統不獨的局面,它認為這樣最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在目前,美國主要的威脅是恐怖主義以及朝鮮半島的核問題,在這些問題上它有求於中國,所以它也要考慮到中國的國家核心利益,中國才有可能在上述問題上考慮到美國的利益。美國在目前希望保持臺海地區相對的穩定、和平。在對台獨問題上既不允許它走得太遠,但是又要給予相對的支持來打台灣牌,作為和中國進行利益交換的一種手段。所以我們經常看到美國的臺海政策是矛盾的,兩邊施壓,從中漁利。

  【嘉賓朱衛東】我認為美國從其國家利益考慮,其對臺政策從來是搞兩手,是要維持所謂的兩岸均勢和戰略平衡。過去在克林頓時期,美國的對華政策智囊曾經把美國的臺海政策概括為12個字,即:一個中國、和平解決、兩岸對話。這12個字,無論是排序還是它的內涵都是很有講究的,“一個中國”不僅是講給大陸聽的,我看更主要是講給台灣聽的,是為了“防獨”,告誡台灣不要搞“台獨”冒險,而“和平解決”實際上是説給大陸聽的,就是要防止大陸用非和平的方式來解決台灣問題,是“防統”,因為美國人知道現在兩岸用和平的方式難以解決彼此的分歧,至於“兩岸對話”,美國人的意思就是希望兩岸慢慢談,談一百年都不晚,所以美國人還在鼓吹兩岸要簽訂一個50年的中程協議,就是要使兩岸維持不統、不獨、不戰的局面,美國由此可以無限期的“打台灣牌”,牽制兩岸,尤其是要遏制中國的和平崛起和中華民族的振興。布什上任後,雖然在第一個任期的前期想搞出一點自己的東西,但是後來還是不得不回歸到這12個字的軌道上來,實際上自中美建交後美國對兩岸採取的都是這樣一種政策,“雙防”和“雙遏制”的政策,既“反獨遏獨”又“反統阻統”。

  去年,台獨勢力搞“公投制憲建國”,並推出了“台獨時間表”,美國重點在“防獨”,現在我推出了《反分裂法》,美國也不願意看到,也想來“阻統”。當然,現在大陸比以前更強大了,國際地位也更高了,尤其在反恐、朝核問題等方面,美國也需要借助大陸的力量,所以美國政府尚難以公開反對,只能有國會裏的親臺反華勢力在自家門口跺跺腳罷了。以上簡單的概括了美國的臺海政策,從這個既定的政策框架裏可以清楚的解讀美國現在看似矛盾卻又內在統一的兩手做法。

  【劉星781018】如果台灣承認“九二共識”,但據不肯統一,維持現在的分裂局面,我們該如何應對?

  【嘉賓徐博東】如果台灣方面真能承認“九二共識”等於就回到了一個中國原則,兩岸就可以立即恢復協商談判,甚至兩岸三通問題以及其他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當然,這並不等於兩岸就可以進入統一談判階段,只能説兩岸的關係會有一個突破性的發展,各項交流無論從深度和廣度都會有一個很大的提高。有助於消除目前兩岸的緊張關係,通過各種交流與合作,來爭取台灣民眾,逐步向統一的方向引導,總有一天統一就會水到渠成。兩岸的統一關鍵在於爭取台灣民心,即使我們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採取非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也需要爭取和依靠台灣民眾。

  【力力56】專家您好,請問,國際社會對我國的這部憲法持什麼樣的態度呢?國際社會有那些反映?

  【嘉賓徐博東】國際社會從目前情況來看,已經有幾十個國家(包括歐洲、東南亞、拉美甚至非洲地區)的政府和官員都已經表示對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支持、理解、同情的態度,至於美國、日本、歐盟議會一些官員和學者有一些批評意見,但是總的來説還是比較溫和,特別是美國方面,到目前為止只有層級比較低的官員表示有些擔憂,布什到現在並沒有做任何表態。美國表現一種所謂“上冷下熱”、“左冷右熱”的一種現象,所謂上冷就是高層官員,反映並不強烈;下層官員強烈,反華意見比較強烈,左派比較冷、保守派比較熱。日本出於它的所謂國家利益,表現的反映比較強烈。但從上層來看,也還不敢太過造次。總體而言,不出我們預先的評估,國際社會主流的態度都是能夠理解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這使得島內的台獨勢力大失所望。另外,只要我們加強宣導,國際輿論的一些擔憂也會逐步緩解,少數反華人士的惡意攻擊,也就無以售其姦。

  【鹹海藻】《反分裂國家法》是針對台灣人民還是台獨唱份子的法?台灣大多民眾還是支持統一的,這部法出臺會不會讓台灣民眾有一種大陸不信任的台灣民眾的感覺?

  【嘉賓朱衛東】這位仁兄多慮了,《反分裂法》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其立法宗旨就是為了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促進國家的統一。該法第8條所提出的非和平方式的三個條件完全是針對台獨分裂勢力的,劃清這三條紅線實際上就把少數台獨分子和廣大的台灣民眾嚴格區分開來了,有助於集中打擊少數的死硬台獨分子,教育和爭取廣大的民眾、爭取民心。從目前島內的主流輿論和民眾的反映來看,他們對《反分裂法》並沒有太多的擔憂,一些輿論就説“反台獨不等於反台灣”,“不搞台獨何懼《反分裂法》”,“不必庸人自擾”;而島內如李登輝、臺聯黨等一些台獨分子則對《反分裂法》心裏發虛,惶恐不安,所以作出一些激烈的反應,他們這種反應的本身正説明我們有必要制定《反分裂法》,有必要列出非和平方式的三個條件,不這樣做台獨分子就會有恃無恐,會翹尾巴。《反分裂法》對台獨將是一個緊箍咒,將會大大壓縮台獨的活動空間,而給廣大台灣民眾發展兩岸關係則提供了巨大的空間。

  【葉子-2004】你好!我想問一下台灣民眾對《反分裂國家法》的看法是什麼?謝謝!

  【嘉賓徐博東】台灣民眾從民調來看,目前多數表示不能贊成。但是,也有很多台灣民眾認為這都是“阿扁惹的禍”,按宋楚瑜的話來説,是台獨逼出來的。多數台灣民眾表示不會參加民進黨組織的3.26大遊行。而且認為陳水扁也不應該參加3.26所謂的反對《反分裂國家法》的大遊行,按台灣媒體的話來説,台灣是“官熱民冷”,總的來説台灣民眾還是比較冷靜、理性的。真正氣急敗壞的是那一小撮堅持台獨的人士,特別是以李登輝為精神領袖的臺聯黨,這些台獨人士激烈反彈,正説明《反分裂國家法》打到了他們的痛處,他們極力想把台灣民眾作為人質,把《反分裂國家法》説成是“戰爭法”和欺負台灣人民。煽動台灣民眾仇視和對抗大陸,但也有很多有識之士對台獨的這些錯誤的做法很不以為然。我想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只要我們工作做的好,一部分台灣民眾目前對《反分裂國家法》的誤解是可以逐步消除的,應該相信台灣人民的智慧。

  【DeepBluee】兩位專家你們好! 讀過你們很多關於國家統一和中國的戰略現狀的文章,感覺很有道理,對於怎樣突破這中由美國主導的戰略圍困,我們可有好的辦法嗎?

  【嘉賓徐博東】《反分裂國家法》的出臺實際上在某種意義上來説,取得了臺海局勢的主導權,過去我們沒有這個法,而美國在25年前就已經制定了《與台灣關係法》,用美國的國內法來干涉中國的內政,阻撓兩岸統一,實際上美國的《與台灣關係法》是美國人片面的非法制定的臺海的遊戲規則。而前年,在台獨人士的主導之下,台灣的立法機構又制定了一個所謂的《公投法》,這個《公投法》成了搞台獨的法源依據,如今我們有了《反分裂國家法》,用“合法”來制“非法”,用“正法”來制“歪法”。制定起了我們自己的遊戲規則,可以説從法理上奪取了臺海地區的主導權,這也是之所以《反分裂國家法》引起島內台獨勢力和國際反華勢力恐慌的主要原因。只要我們不折不扣地全面貫徹執行《反分裂國家法》,我想就可以牢牢掌握兩岸關係的主導權。

  【流動的彩雲】朱老師,請問您現在解決台灣問題的最大障礙是什麼?這部法律能在多大程度上解決台灣問題?

  【嘉賓朱衛東】我認為解決台灣問題最大的障礙首先是我們自身的綜合實力不夠強大。李登輝曾經説過兩岸的實力對比,我們沒有能力向大陸要什麼,但是我們有能力説“不”。第二是美國的因素,美國的作用前面已經談了,在此不贅述。第三是島內執政當局根本不願意統一,相反還利用執政地位和資源千方百計的進行“漸進式台獨”活動,誤導民心。第四是兩岸經濟、文化、人員等各項交流交往的深度和廣度不夠,至今兩岸直接三通尚未實現,使“經濟因素”在兩岸政治一體化進程中的積極作用沒有很好的發揮,使民眾在統一中的作用也沒有得到最充分的發揮。以上簡要概括四點,不知是否滿意。至於你提的這部法律能在多大程度上解決台灣問題,我覺得《反分裂法》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震懾台獨,遏制台獨,拉住台灣,為穩定、緩和、發展兩岸關係提供時間和空間,為在此基礎上推動和平統一進程打下堅實基礎,為我們維護和延長重要戰略機遇期發展經濟、壯大和平統一的實力贏得寶貴的時間和空間。

  【春坨】現在的台灣民眾是在以什麼途徑來了解我們的這些政策的呢?

  【嘉賓徐博東】台灣民眾了解我們的這些政策大概有下面一些途徑:一是從台灣的媒體報道,台灣的主要媒體在北京都有常駐記者,大量的報道大陸的各種新聞,包括我們的對臺的一些政策;二是通過上百萬台商和許多來大陸旅遊的台灣遊客了解大陸;三,大陸的書刊、音像資料包括電影,還有我們的文化團體,以及學者入導交流;四,兩岸親友的探親、通信、電話交流等等。途徑相當的多,難以一一列舉。但是真正來大陸的台灣民眾目前還並不是太多,特別是中南部中小層的台灣民眾來的並不多,所以他們對大陸的政策往往主要是接受台灣媒體的宣傳,而台灣的媒體在民進黨上臺執政以後很多都已經“綠化”了。台灣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台獨的話語霸權,所以我們主張儘快地實現兩岸直接三通,加強兩岸的人員交流,使他們更多的、全面的、正確地來了解大陸的政策。

  【東方子翱】這部法律的制定及實施是否考慮到社會各界的意見及看法?

  【嘉賓徐博東】據我所知,這部法律正是在全國人民的強烈要求之下人大經過多年的醞釀,召開了很多徵求意見的會議,包括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法學家、涉臺工作的幹部、專家學者,廣泛聽取了意見。不僅在北京,而且包括外地各省,是非常慎重的做出了這樣的一個決策。從人大表決99.8%的支持率,就可以反映出它確實是反映了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據我所知,人大立法到目前為止唯一的沒有反對票的就是這部《反分裂國家法》。

  【熱愛央視國際】我心中一直存在著一個疑問想請教兩位嘉賓:《反分裂國家法》從名稱看意思很明確,就是中國的主權與領土不容分割。雖然我們當前針對“台獨”勢力,但也應指若其他地區分裂也犯法。所以為何該法對“分裂”僅寫入台灣?

  【嘉賓朱衛東】我個人認為,《反分裂法》之所以主要針對台獨分裂勢力,是由於近50年來島內台獨分裂勢力從來沒有這麼囂張過,其危險性和危害性是實實在在的,必須要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內的各種方式全力進行遏制,可以説“台獨”是心腹大患,“反獨遏獨”是燃眉之急。而《憲法》對於“反獨遏獨”的規定比較抽象,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一部針對台獨分裂勢力的法律來細化《憲法》的原則和精神,達到“反獨”和捍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的目的。至於針對“疆獨”、“藏獨”等活動的懲罰措施,有《憲法》、《刑法》和《國家安全法》等法律,目前尚無必要把這些包括在《反分裂國家法》的內容裏。

  【嘉賓朱衛東】結束語:由於時間關係,不能回答廣大網友提出的所有問題,在此十分抱歉,希望大家對我的回答批評指正,謝謝!

  【嘉賓徐博東】結束語:很遺憾,由於時間關係回答的問題比較少,可能很難滿足各位網友的要求,以後有機會還會和大家共同探討兩岸問題。

責編:王京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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