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匹狼高層管人員2005年7月29日星期五將走進《中國證券》直播室,與投資者面對面交流,關注七匹狼的投資者可以提出問題。
七匹狼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要點:
1、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共支付975萬股本公司股票,即每10 股送3股。
2、流通股股東出售權:在公司股東大會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後的2個月內,如果公司A 股股票首次出現連續20個交易日中累計有1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5元/股情形時,除公司現有的非流通股股東外的其他流通股股東有權將其持有的20%以內(含)的股份,按照5元/股的價格出售給公司控股股東七匹狼集團。七匹狼集團將在首次滿足上述條件時賦予流通股股東出售權一次。
3、股份追送條款:若公司2005年度實現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較2004年增長低於20%,或2006年度實現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較2005年增長低於20%時,或審計報告為非標意見時,現有非流通股股東將按照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 0.5股的比例送股給流通股股東(限送一次)。
4、為維護二級市場穩定,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對於股權分置改革後獲得流通權的股份做出分步上市的承諾,同時承諾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現有非流通股股東在公司股價低於7.63元(即2005年6月17日股票收盤價6.94元的110%)時不出售所持有的股票等。
責編:劉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