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發行:讓市場化擠乾“水分”
央視國際 2004年08月27日 11:17
中國經濟時報:市場化發行將使券商與企業在制定融資規模與發行價上更謹慎,發行難度的增加也使管理層降低新股發行速度。雖然嘗試新股發行市場化有過教訓,但市場是最好的調節器。實施新股發行市場化,可以將發行價格給投資者來挑剔,擠乾發行時不該有的溢價水分;市場參與主體更趨理性;有利於降低新股發行速度
8月24日,滬深股市受利好傳聞刺激,出現了1%以上的反彈。可當日上市的宜華木業卻難借大盤反彈的東風,該股發行價6.68元,當日最高僅上摸6.70元,最後以6.33元收盤。
宜華木業使新股中簽者痛心疾首。這樣的悲劇近期已不止一次,濟南鋼鐵、蘇泊爾之前也是上市當天即跌破發行價。另一項統計顯示,今年以來上市的92家新股中,截至24日,共有27只股票跌破發行價,其中主板24只。剛剛開張兩個多月的中小企業板,32只股票中就有三隻已跌破發行價。其中最不幸的數蘇泊爾,非但讓3萬中簽者全賠了進去,而且連主承銷商興業證券包銷的57.41萬股也深度被套。新股跌破發行價,有部分人士似乎總也能找到辯解的理由。對蘇泊爾跌破發行價,把原因怪罪于特富龍風波的負面影響;此次宜華木業跌破發行價,則被視作與全國人大刪去關於股票溢價發行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批准的規定有關。實際上,新股不敗的神話破滅,歸根究底是市場疲軟所致。
在連續幾年的疲軟市場中,沒有一隻股票的二級市場交易不是降價進行的,但新股卻自始終至被當作“皇帝的女兒”出嫁。現在證監會規定發行定價時市盈率不得超過20倍,很多公司便理所當然的用足政策,發行價盡可能地貼近20倍的上限。蘇泊爾等公司甚至靠補貼收入來虛增業績,使扣除非經常性收益的市盈率進一步抬高。而暴跌之後的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在26倍左右,待新股發行後再攤薄業績,上市首日便出現了新股發行價與二級市場價格沒有太大空間的尷尬。
宜華木業跌破發行價的第二日,有投資者責問身為保薦人的廣發證券:“吉林森工的中期業績比宜華好,市價才5元多,宜華木業的定價是不是高了點?”廣發證券倒十分乾脆,把球踢到監管部門一邊,稱“宜華木業的發行價不是我們定的,是由證監會批准的。”
證監會本來在證券市場中扮演的是裁判角色,而現在廣發證券“球”沒有“踢”好,怪罪的竟然是裁判沒有把“踢球”的角度選準。8月23日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的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和證券法修正案草案,分別刪去了關於“股票溢價發行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批准”的規定。全國人大此舉是為了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但對證券市場而言也確實需要裁判角色的證監會退出場外。而《證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票發行採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既然是報經證監會批准的,又難免在實施中以行政意向為主導,便出現了廣發證券推卸責任。其實,在“不低於20倍市盈率及不低於2倍凈資産”的發行標準中,廣發證券應該找得到避免宜華木業發行風險的發行價格。
市場是最好的調節器。雖然嘗試新股發行市場化有過教訓,曾出現閩東電力以88倍高市盈率發行的“怪胎”,但現在不是閩東電力發行時的牛市尾聲,投資者也不再像當年那樣非理性。現在實施新股發行市場化,至少有三個方面的益處:一是將發行價格給投資者來挑剔,擠乾發行時不該有的溢價水分。假設蘇泊爾採取市場化發行的話,靠補貼收入虛增業績的作用也就大大削弱。二是市場參與主體更趨理性。新股發行市場化可使供需雙方有更多的價格商談機會,也帶來了更大的市場風險。“新股不敗”十余載,上市公司、券商及投資者都已對新股發行風險麻木了。新股發行市場化將使各方不得不打起精神來,由盲目參與變為理性參與,從而促進理性投資理念的形成。三是有利於降低新股發行速度。市場化發行將使券商與企業在制定融資規模與發行價上更謹慎,發行難度的增加也肯定使管理層降低新股發行速度。
如此一來,將形成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間的相對平衡,避免一級市場不顧二級市場“死活”現象的出現。(張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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