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記者]:按照這次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下發的《決定》來講,農村地區的計劃生育政策被納入了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規劃,前一段時間在農村部分地區就實行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請問現在試點的工作效果怎麼樣?什麼時間會全面實施?另外,《決定》中説計劃生育家庭優先分享改革的成果,這塊有什麼具體的政策?謝謝。
[張維慶]:非常感謝新京報記者提了一個帶有方向性的問題。中國政府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獎勵扶助的政策,是為了解決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雙女戶家庭,父母年齡達到60歲,由財政每人每年給予不低於600元的獎勵扶助金。
這一部分獎勵扶助金一人600元,對城市人來講不算什麼,但是對於農村的老百姓來講,一人600元,兩口子就是1200元,確實能夠緩解他們的困難,使他們的老年生活有所保障。
這個獎勵扶助金怎麼才能發到老百姓的手中呢?我們主要是採取了“四權分離”的辦法,即資金的發放權、資金的管理權和資格的確認權和社會的監督權,分別由不同的部門來承擔。資格的確認由我們人口計生部門負責,資金的管理由財政部門負責,資金的發放由信用社、郵政局和金融部門負責,資金的監督由紀檢、監察部門負責。
經過兩年試點,獎勵扶助今年已經在全國範圍內普遍實行。西部地區中央財政負擔80%,地方財政以省財政為主負擔20%。中部省份中央財政負擔50%,地方財政負擔50%。東部地區的遼寧由中央財政負擔40%,福建和山東由中央財政負擔20%。我想,今年我們還要進一步擴大計劃生育利益導向的政策措施。請大家回去認真讀一讀中央的《決定》,上面都有具體的政策措施。
責編: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