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體育 | 娛樂 | 經濟 | 科教 | 少兒 | 法治 | 電視指南 | 央視社區 | 網絡電視直播 | 點播 | 手機MP4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洋縣替考事件驚動教育部 法學專家分析諸多細節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6月12日 11:45 來源:CCTV.com

  對於陜西洋縣這起2006年高考剛剛結束就被揭露的”替考”事件,有關專家也表示出了很大的關注,中國法治報道欄目記者在6月8日下午15時左右採訪了北京師範大學教育政策與法律研究所所長勞凱生教授。

  記者:這是什麼性質的行為?

  勞凱生:教育部的《國家教育考試管理條例》方面的規定,規定代考是一種考試作弊的行為,那考試作弊一般來説要取消他考試的資格,而且如果是在校學生的話,會做出相應的校紀方面的處理。可以給予比方説,警告記過,退學甚至是開除學籍這樣一個處理。

  國家在每年的高考前都會強調嚴肅考場紀律,然而近幾年來,高考舞弊事件幾乎年年都有發生。今年陜西漢中洋縣中學發生的這起”替考”事件,其中的一些細節也讓一些專家感到有些困惑。中國法治報道欄目記者在6月8日下午16時左右採訪了首都師範大學方位津教授。

  記者:方老師您好,您現在聽説這起”替考”事件,第一反應是什麼?

  方位津:剛剛結束就出現這種公然的這樣一個舞弊行為,那我覺得必須要嚴格處理。前幾年怎麼處理得,因為他到真正處理的時候就沒見報了,他都要維護當地教育部門的臉面,真正的處理結果我們其實往往不知道了。

  記者:您對這件事情最關心的是什麼呢?

  方位津:如果説高二的優秀生去替高三的學生去考試的話,那如果沒有學校的批准,高二的學生不可能到考場的。他沒有辦法進得去,他們自己作為學生也沒有這個膽量,這個絕對不是學生之間的個人行為,我不光百分之百一定是校方老師的指點,安排和一路綠燈的措施保證,才會出現這種現象的替考。

  記者:目前,陜西洋縣”替考”事件的最終結果還沒有水落石出,但是如果真的不僅僅是四個學生的個人行為,在處理上是否會有什麼不同呢?

  勞凱生:那麼我覺得在這方面作為組織者,作為你剛剛説的,比方説學校是老師,他們可能要擔更多的責任,而這個學生呢,因為他是未成年人,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他承擔的責任相對會比較低一些。

  究竟如何看待陜西洋縣的”替考”事件,中國法治報道欄目記者在6月8日下午17時左右採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司長林蕙青。

  記者:應該如何看待陜西洋縣的”替考”事件?

  林蕙青:問題的關鍵是看這究竟是學校組織的練兵還是替考。現在有些學校會組織一些高二學生參加高考做練兵,這屬於違規,違規是不對的;還有一種是組織替考,這屬於舞弊,舞弊的話,有一起我們就要堅決查處一起!

  陜西洋縣的”替考”事件究竟是舞弊還是替考?請繼續關注中國法治報道記者從前方發回的報道。

責編:西尋

1/1頁
熱度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