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的目標,建立起“産權歸屬清晰、經營主體到位、責權劃分明確、利益保障嚴格、流轉順暢規範、監管服務有效”的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林業産權制度,實現村民增收、村財增長、社會增效;激活林業機制、盤活森林資源、搞活林業産業;轉變群眾觀念、轉變政府職能、轉變幹群關係;確保林農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落實;確保森林資源總量增長和生態環境改善,確保林區社會穩定經濟發展。
責編:肖闊
答: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的目標,建立起“産權歸屬清晰、經營主體到位、責權劃分明確、利益保障嚴格、流轉順暢規範、監管服務有效”的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林業産權制度,實現村民增收、村財增長、社會增效;激活林業機制、盤活森林資源、搞活林業産業;轉變群眾觀念、轉變政府職能、轉變幹群關係;確保林農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落實;確保森林資源總量增長和生態環境改善,確保林區社會穩定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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