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村集體林分家到戶,山上的林木變成家庭資産,這在以往是想都不敢想的事。2003年8月,福建省試行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明晰了集體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確保收益權,那麼,在這次林改過程中會出現哪些商機?農民能得到哪些實惠呢?
責編:肖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