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集體林分家到戶,國有林家庭承包,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現在變成了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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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説,這次林權制度改革的意義,等同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的土地聯産承包責任制。
2003年我國在福建、江西、浙江和遼寧進行集體林權改革,三年以後國務院再次決定把黑龍江省伊春市定為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明晰産權後,承包的林木資源成了個人資産,承包戶有了林地的經營權,林木的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
我國18億畝耕地解決了13億人口的吃飯問題,而43億畝林地沒有解決好現在的生態問題。我們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關注並直面人類賴以生存的綠色家園,林權制度改革到底怎麼改?直接受益的有那些人?林改當中閃現哪些巨大商機?承包林地的效益如何?農民和林業職工有了林木處置權後,森林資源會不會遭到破壞?
近日,中央電視臺七套《致富經》欄目會同國家林業總局,製作了四集林改系列節目,將在9月12日播出,敬請收看。
責編:肖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