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劉曉晴,1982年10月入伍,1990年10月入黨。現為雲南公安邊防總隊副參謀長,上校警銜。在20多年的緝毒生涯中,他經歷了太多的生死考驗,經受住了一次又一次各種腐蝕誘惑的考驗,建下了纍纍功勳。他先後1次榮立一等功,2次榮立二等功,4次榮立三等功,曾被國家禁毒委、雲南省、公安部邊防管理局和雲南公安邊防總隊分別評為全國禁毒工作先進個人、禁毒先進工作者、“雙緝”先進個人、十佳業務幹部、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和首屆“十大邊防衛士”等。特別是在偵破“1999 7 28”特大販毒案中,他充分顯示出了非凡的膽識和駕馭指揮的高超藝術,他知己知彼,掌握主動,直接深入邊境地區面對面地精心指揮,無論守點、監護、取證、突審案犯,還是分析研究、判明敵情,都是親自出動,在與老奸巨滑的境外大毒梟鬥智鬥勇的過程中,狡猾的毒販通過放空車和小股毒品入境的方法探測我方查緝能力,劉曉晴通過縝密的分析,準確掌握了對方“以小探路”的圖謀,及時通報上級作出了“打大放小”的偵破策略。在延伸辦案時,他又不辭辛勞地在行程數千里的路途上往返多次,親自靠前指揮監視運毒車,做到不暴露、不驚動、不脫哨。由於指揮得當,並在上級的正確指揮和各有關省(市、區)同行的密切協作下,取得了世界緝毒史上都極為罕見的戰果,終於成功地破獲全案,繳獲海洛因550千克,冰毒12.36噸,制毒生産設備13貨車,毒資3800余萬元,房地産20余處,汽車10輛,先後抓獲犯罪嫌疑人26名。
僅2004年,他直接參與偵破的販毒案件就達117起,繳獲海洛因552.86千克,抓獲犯罪嫌疑172名。據不完全統計,1993年至今,劉曉晴參與偵辦和直接組織指揮的重特大販毒案件達316起,繳獲海洛因5964千克,冰毒14200千克,鴉片526千克,易制毒配劑196噸,冰毒原料4575千克,人民幣8000余萬元,港幣1000萬元,軍用槍15支,運毒車50余輛以及一大批用毒資購建的別墅房産和住宅樓,為維護社會穩定、凈化社會空氣、消滅毒品犯罪做出了傑出貢獻。
責編:西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