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8月23日 09:07 來源:
[內容速覽]浙江寧波民警胡朝陽,在處理轄區一起補償事件時,發現其中的破綻。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民警們遠赴河南,經過週密細緻的調查,最終找到相關證據,保護了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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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您好,觀眾朋友,歡迎收看今天的《人與社會》。現如今做什麼事都講究高效、快捷,不少辦公場所經常能看到“多做事,少説話”的提醒,不過,還真得分什麼事兒,就説今天這事兒,要不是民警胡朝陽多問幾句,腦子多轉了幾下,一筆死者家屬的補償金,可能就被冒領了。
解説:2007年3月30號下午,寧波市鄞州區某工地工棚內,一名叫周芳的年輕女子突然昏厥,被工友送到急救中心後,沒過多久周芳就因搶救無效死亡了。
同期:經過法醫鑒定,排除他殺,判斷是“癲癇病”發作而死亡。
解説:法醫鑒定周芳的死亡原因屬正常死亡。周芳雖然是在工地工棚內發病,但在大家眼裏,她是一名叫趙全的工人的家屬。對於她的死亡,工地本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然而就在周芳死亡的第二天,趙全就找到工地負責人,要求按照工傷死亡給周芳賠償,工地負責人當即斷然拒絕。
同期:構不成工傷(的條件),沒有答應他們,她是過來給男朋友燒飯的,我們也沒有請她嘛。
解説:但是出於人道方面的考慮,工程隊還是決定給周芳的家屬13.5萬元補償款,分兩次付清。於是,趙全以家屬的名義領走了第一筆補償款7萬元。在支付完第一筆款項之後,工地負責人出於穩妥的考慮,為了避免日後出現不必要的糾紛,決定找一個相應的政府機構來為這件事情做個見證。
同期:錢支付一定要有公正或經過公安局,萬一以後有什麼糾紛有保障了,掃除後顧之憂。
解説:於是,施工單位負責人王傑勇帶著第二筆補償款6.5萬元,找到了鄞州區鐘公廟派出所負責民事調解的民警胡朝陽,希望公安機關來為這筆補償款的支付做見證。
解説:胡朝陽了解了事情的經過之後,和他們雙方簽訂了協議書,協議書規定,趙全在周芳的遺體火化之後,憑火化證明來派出所領取這筆補償款。大家本以為這樁平常的調解應該會很快了結,沒想到在這之後,卻波瀾再起。
解説:就在協議簽署之後,民警胡朝陽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趙全和死者周芳是合法夫妻嗎?為了穩妥起見,胡朝陽要求趙全來領錢時,必須出具結婚證,沒想到這個合理的要求,卻引出了後來一系列的事端。
同期:結婚證是有的,(周芳)是他的妻子火已經燒掉了,房子燒掉了,結婚證也燒掉了。
解説:在民警的要求下,趙全勉強答應回老家補辦結婚證。幾天以後,他再次來到調解室時,不但帶來了和周芳的結婚證,同時還出具了一份周芳父母委託趙全做全權代理的委託書。從事司法工作多年的調解員老薛,在審核趙全的結婚證時,卻突然有一個意外的發現。
同期:有三個方面證明(結婚證)是假的,一印章是橡皮做的,不是機關裏的印章。橡皮做的東西,它是模模糊糊的,第二個鋼印(照片)上面有,(照片)下面沒有,糊裏糊塗的。第三個,他那個字,登記員的字寫得很差很差,小學水平。
解説:如果結婚證是假的,那就證明這個叫趙全的人和周芳的關係有問題,不僅是6.5萬元,連之前的7萬元他也沒有資格領取了。老薛的判斷準確嗎?為了進一步核實,胡朝陽當即給結婚證上發證機關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撥通了電話,一番核實之後,對方的答覆令胡朝陽感到十分震驚。
同期:沒有登記過。
解説:民政部門證實,他們沒有趙全和周芳婚姻登記的資料,由此證明,趙全送來的結婚證是假的,他並不是周芳的合法丈夫,他們之間或許只是同居關係,這種關係從法律上講,趙全根本沒有權利來受理這筆補償款,而唯一合法的領取人,應該是周芳的法定受益人,也就是周芳的父母。
解説:聽説自己沒權利領取補償款了,趙全氣急敗壞地跑到派出所大吵大鬧。這個時候,本來只是作為見證人的胡朝陽,已經回歸到了執法者的本位上。趙全的無理之舉,並沒有動搖胡朝陽和老薛處理這件事情的態度,他們當即想到,既然結婚證趙全能造假,那麼,委託書是不是也是他偽造的呢?
同期:委託書上的周定,他説是他的岳父,究竟是不是周定寫的呢?他叫人寫了來騙這個錢呢?都有可能的。
同期:説周定是不是他的岳父很難説,他為什麼不來,我們就考慮到這一點,他是假的,假的不敢露面。如果是真的他肯定來了,人之常情嘛。
解説:看到事態的發展越來越複雜,一心想要維護真正受益人合法權益的胡朝陽,及時地將這些情況向所領導作了彙報。
同期:我在想,我當時錢交給他的話,我下面這麼多麻煩事都(可以)不要做了,解決好了嘛,但是自己想想,對不起自己的良心,對不起自己的黨心,還對不起自己頭上戴的國徽。
解説:而此時此刻,那個叫趙全的人,竟然到上級公安部門和寧波市信訪辦,四處告狀,指責公安幹警的不作為。
同期:説我們想挪用、私分那筆錢,當時壓力很大。
解説:趙全的行為儘管給派出所帶來了壓力,但也堅定了派出所要處理好這件事情的決心。現在的當務之急,是要鑒別出委託書的真偽,那麼首先,就要查清楚委託書的授權人周定是不是死者周芳的親生父親?如果是,他為什麼不能親自前去寧波處理女兒的善後事宜,而要委託給這個叫趙全的人呢?為此,派出所專門委派民警鐘雲剛前往周芳在河南省新野縣的老家,作進一步的調查和取證。在當地派出所民警的幫助下,鐘警官很快見到了死者周芳的父親周定,那麼,周定寫過這份委託書嗎?
同期:不過去,我就寫了委託書,委託趙全全權處理後事。
解説:周定確認委託書是自己親手所寫,按常理,親生女兒因病客死他鄉,父母理應親自前往處理善後事宜,然而他們卻將這些事委託給了別人,鐘警官由此就有些懷疑,面前的這兩人是死者周芳的親生父母嗎?而當鐘警官提起死亡的周芳時,這對夫妻流露出了痛失女兒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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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這娃命苦,不要提,一提心裏不好受。
解説:看到他們對周芳的死亡有這樣深的觸動,鐘警官心裏的疑慮已經打消了一半,然而難以理解的是,他們究竟為什麼不親自前去寧波而要委託給趙全呢?這時,周定告訴鐘警官,當初聽説女兒去世,他們本打算趕去寧波見女兒最後一面的,是趙全的一個電話讓他們最終沒有成行。
同期:(女兒)這個屍體放在冷庫裏,一天要三百多塊錢,另外工地上要讓他賠錢,賠人家錢。
解説:鐘警官立即意識到,這個名叫趙全,自稱是周芳丈夫的人,實際上是在兩頭矇騙。而當初聽到趙全述説的情況後,家裏本來就一貧如洗的周定夫妻就有些遲疑了,此時去寧波,如果人家讓他們出這筆賠償費怎麼辦?他們怎麼出得起呢?這時,似乎很體諒他們處境的趙全仗義地表示,只要寫一份委託書,周芳的一切事情都由他去擺平。就這樣,缺乏法律知識的周定夫婦放棄了去寧波見女兒最後一面的機會,幾天以後,趙全來到周家拿委託書,而周定夫婦根本無從得知,趙全其實已經領走了女兒7萬元的補償金,直到寧波警察到來,他們才如夢方醒。
同期:補償款如果不是他們(警察)告訴我們,我們也不知道。
解説:事情的真相基本大白,此時,只要周芳的父母同意做個DNA鑒定,並且鑒定結果確定周芳和周定夫婦是親子關係的話,不僅僅是6.5萬元補償款,連同之前被趙全領走的7萬元共計13.5萬元補償款,都應該歸周定夫婦所有。聽到這些情況,周定夫婦卻意外地説出了讓鐘警官詫異的話。
同期:雖然窮,我們不想拿著我女兒,打官司要這筆款。
解説:至於為什麼不想要這筆錢,周定夫婦始終不願多説,他們的態度讓鐘警官憂心忡忡,如果鑒定結果確定他們就是死者周芳的親生父母的話,那麼委託書就是合法有效的,補償款就會被兩頭矇騙的趙全悉數拿走,直接受益人周定夫婦反而得不到補償,現在,他們這種放棄利益的態度,卻讓公安機關有些為難了。帶著周定夫妻的血樣標本,鐘警官迅速趕回寧波做DNA鑒定,幾天以後,鑒定結果出來了。
同期:結論出來我也懵了,到底怎麼一回事呢?結論出來就是,周定醫學上講就是死者的爸爸,説明他寫的這份委託書有法律的合法性。
解説:知道了這個結果的趙全帶著一幫人再次來找胡朝陽,他認定胡朝陽現在已經沒有理由再壓著這筆錢。
同期:我現在跟胡警官打個招呼,我到殯儀館去處理後事了,我處理好我把火化證明帶過來,帶過來我要拿錢。
解説:事已至此,胡朝陽只能按照協議規定,讓趙全先去拿火化證明再説。而趙全一走,胡朝陽就著急了,擺在面前的死者的親生父母得不到補償款,卻要被兩頭矇騙的中間人悉數拿走,最被動的,是死者的親生父母還不願意爭取自己的權利,現在,自己該怎麼辦呢?這時候,胡朝陽想起了一位老調解員跟他説過的話。
同期:要秉公執法,每一個案子都要對雙方當事人負責,要經得起時間的考驗,不能留下後遺症,不能上訴、投訴、要保護弱勢群體。
解説:經過一番考慮,胡朝陽心裏有了主意,他決定為這件事情做最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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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我們這裡到殯儀館有10多公里,他(趙全)把後事辦好再返回我們所裏來最遲不會超過2個小時。我要拖延時間,我腦筋在想,這個錢要千方百計要送到她(周芳)父母手裏。
解説:這時候,河南省溧河鋪派出所民警李海接到了胡朝陽的電話,胡朝陽請他再去一次周家,最後做做周芳父母的工作。想到同行胡朝陽此時正在寧波焦急等待答覆,再次坐到周芳父母面前的李海顯得有些激動。
同期:你女兒死了從常理來講,你應該去見一面。咱們公安機關最後一次通知他,我們做到仁至義盡了。
解説:李警官向周芳的父母陳述了兩地民警為這件事情所做的努力,而在這個關鍵時刻,他們為什麼不去爭取自己的權益呢?從李警官的陳述中,周定夫婦逐漸理解了警察們的心情,這才説出不要這筆補償款的理由。原來,女兒曾經帶著趙全一起回來過,當時夫婦倆對趙全的印象還算不錯,儘管在這件事情上趙全的做法不太妥當,但考慮到既然已經委託給他,就不想再介入到複雜的糾紛中去了。現在,看到民警們如此的真誠,他們最終決定,全力配合民警的工作。
周定決定第二天啟程去寧波,而此時,胡朝陽面臨趙全來取錢的時間只剩下不到一個小時。
同期:趙全馬上要過來了,火化證明拿過來我就壓不住了,你最好用傳真傳過來,嘴巴講有什麼用啊,要有證據,要有證明。
解説:李海帶著周定立即返回派出所,起草了一份至關重要的證明。這個時候,寧波鐘公廟派出所調解室,趙全拿著火化證明胸有成竹地進來了,手續齊全,胡朝陽沒理由不給錢了吧?而此時,胡朝陽同樣底氣十足拿出了一份傳真件。
同期:對不起了,這個事情你不要處理了,這個事情你沒有資格處理了,你的岳父岳母馬上過來了。
解説:這是一份周芳父母宣告給趙全的委託書無效的傳真件,這個結果完全出乎趙全的意料,儘管他惱羞成怒,但也只能懊惱地離去了。兩天以後,周定到達寧波,胡朝陽代表工地,將6.5萬元補償款親手交到了周定的手中。
同期:非常感謝寧波警方和當地派出所,人家為這個事,花了不少心血。
解説:經歷40多天,胡朝陽終於以自己嚴格執法和維護正義的精神,為真正的受益人討回了一個公道,對此,他非常欣慰。
同期: 很輕鬆的(一種)感覺,很高興感覺,好像做了一件實在事。
主持人:事後,兩位老人回到河南,特意給民警胡朝陽寄來了一面錦旗,表示深深的感謝。雖然有句話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仔細想想這件事的來龍去脈,民警胡朝陽這件事管得及時,管得到位,管出了水平,管出了公道,我們再次感謝這位好民警。感謝收看今天的節目,明天同一時間請繼續收看《人與社會》。
首播 8月17日18:46
重播 8月17日23:55 8月18日11:55
責編:王姍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