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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童背後的秘密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24日 17:43 來源:CCTV.com

  主持人:各位好,歡迎收看今天的《人與社會》。我是曉輝。有一首十分流行的歌曲想必您十分熟悉。歌曲的名字叫《你是我的玫瑰花》。歌中唱到,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你是我的愛人,是我的牽掛。玫瑰花象徵著美好的情感,也象徵著真摯的戀情。送給愛人一束玫瑰花是一件浪漫的事。不過,如果您要是受到糾纏被迫才買的玫瑰花,將這支花拿在手裏,您還會有如此的體驗嗎?

  解説:2006年7月14日上午8點,成都市站前派出所接到報案,報案者稱有一夥少年正在火車站附近將玫瑰花以高價強賣給路人,嚴重干擾了社會治安,普遍引起了路人的反感。

  同期(報案人):你在這裡走嘛,你兩個在這裡走嘛,你兩個在這裡走嘛,你走嘛,哥哥你買一束吧,姐姐那麼漂亮。

  解説:民警們聞訊後決定立即趕往現場調查,並安排了幾名民警在監控中心實時監控。

  解説:監控鏡頭畫面上出現的這個女孩,就是報案人所説的賣花人嗎?這個女孩正在糾纏一個路人。顯然,過路的男青年並不想買花而女孩的糾纏讓他無可奈何。最終,男青年不得不粗暴地擺脫了女孩的糾纏。

  解説:為了進一步調查取證一名便衣民警假扮路人上前與花童搭話

  同期(便衣民警):這個花不新鮮了,不新鮮了怎麼賣五塊錢一支呢?

  同期(花童):買一支嘛!

  同期(便衣民警):五毛錢一支。

  同期(花童):五塊錢。

  同期(便衣民警):五毛錢一支賣給我。

  同期(花童)五塊錢。

  同期(便衣民警):不要了,不好。

  解説:讓調查民警沒有想到的是,這些賣花的孩子面對煩感他們的成年人竟然顯得毫無尊嚴。一旦對方表露出不情願的意思,他們就會立刻用人們想象不到的方式抱住路人的腿,直到被糾纏者掏錢買花為止。

  主持人:玫瑰花本來是美好感情的象徵,收到一支戀人送上的玫瑰花,原本是一件浪漫的事。可是,這樣被強行糾纏而迫不得已才買下的玫瑰花,似乎有些變了味了,也不免讓人尷尬。其實,民警的心裏還有另一份擔憂,就是這些賣花的孩子他們年齡相倣、口音相似,推銷的手段如出一轍。民警分析後推測,這些花童一定有成年人操控。那麼,這個幕後人物究竟是誰呢?

  解説:就在現場民警加緊調查取證的時候,商場樓下一名年輕女子的異常舉動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畫面上出現的這個看起來十七八歲的女孩就是大家猜測的幕後人物嗎?與此同時,在派出所的監控中心也傳來了一個消息。監視屏上顯示這些花童將賺到的錢給了一個中年男子後,然後,就跟隨著這個中年男子走了。

  同期(民警):這個就是賣花的小女孩,看,這邊穿紅衣服的,給錢,這個給他的,樹擋著。這個孩子帶著一個兩個三個四個,帶了四個孩子,就是在出站口外頭,他們到這邊賣貨的話,就是這個男子他帶著過來,最小的這個小娃娃可能也就六七歲左右。

  主持人:這又是怎麼回事呢?難道操控這些花童的還不只一個人。那麼,除了民警們發現的這些花童以外,還有沒有其他花童了呢?如果有,他們又在哪?一個個疑問接踵而至,民警們感到事態並不簡單,上級指揮部門馬上制訂了一套行動方案。

  解説:為了不打草驚蛇,警方決定悄悄地跟蹤這些花童。等到調查清楚後再採取突然抓捕行動。民警們發現這些花童一共有十個人左右,這天氣溫高達三十多度,天氣依舊異常悶熱。這些花童拖著疲憊的身體仍然在賣力地推銷手裏的玫瑰花。臨近傍晚他們準備分兩路離開火車北站廣場。一路前往西都飯店方向,一路往人民北路方向走去。民警們決定跟蹤前往人民北路方向。

  同期(民警):那個,是那個,一個穿黑衣服的帶著一個小娃娃。

  解説:往人民北路走的一共有三名花童。其中一個被黑衣女子用自行車搭載。另外兩個花童共用一輛自行車,在車輛川流不息的大街上穿行。時間已經到了晚上九點,出乎意料的是三個小孩在黑衣女子的帶領下並沒有回到住地,而是前往市中心。難道,是跟蹤行動被發現了?還是他們在故意兜圈子。一部分民警決定改乘三輪車從兩個方向跟隨。

  解説:在春熙路的一個商場門口,民警發現了黑衣女子的蹤跡。原來,她並非帶著三個孩子打道回府而是繼續操控三個孩子趁著夜幕再賺上一筆。當孩子在糾纏過往行人的時候,這名黑衣女子就在幾米外觀察著,哪些孩子工作賣力,附近是否有執法人員,她都看得一清二楚。十點的鐘聲已經響過,但天氣還是一樣悶熱。可能是口渴難奈的原因,其中的一個孩子竟然撿起了被行人丟棄在垃圾桶裏的飲料喝了起來。顯然,花童的操控者根本就不顧及這些孩子的饑渴。午夜時分,路上的行人越來越少了。黑衣女子很可能是錢沒有賺夠,看來她準備讓這些花童再努力一把,然後回家。這些花童好像得到了指令,一個小孩上前抱住了一個路人的腿,向他強賣手中的玫瑰花。正在雙方僵持的時候,一輛110巡邏車突然出現停到了這幾個孩子面前,並擋住了暗中觀察的民警視線。當巡邏車開走的時候,這群花童已經不見了蹤影。意外出現的警車會不會打草驚蛇呢?黑衣女子會不會察覺到自己正在被人跟蹤呢?為了穩妥起見,警方暫時放棄了這次跟蹤行動。

  同期(民警):今天就暫時收隊。讓他們把戒備心理打掉了。

  主持人:警方巡邏車的意外出現會不會引起了幕後操控者的警覺呢?自從7月14日晚線索意外中斷之後,在接下來的三天時間裏,這些花童再也沒有在火車站地區出現過。這些花童到底去了哪呢?他們的安危又會怎樣呢?

  解説:7月18日在經過了三天的沉寂之後,花童再次出現在警方的視線中。這次帶隊的不再是黑衣女子,而是換成了一名身穿白色衣服的中年女人。在火車北站出站口,這名婦女站在路邊指揮著幾個在烈日炎炎下不停奔走的賣花兒童。到了晚上八點,這群花童準備離開了。警方決定再次跟蹤他們。為了保證這次跟蹤萬無一失,便衣民警專門帶上了對講機,並準備了電動車。

  同期(民警):太快了。你跟得上不?

  解説:這次花童走的路線也是和上次一樣。他們似乎有些放鬆了警惕,不過剛才警方監控到的那個穿白色衣服的中年婦女,已經換成了一個騎電動車的中年男子。這名搭載三名花童的中年男子顯然對成都的交通非常很熟悉,即使遇到紅燈也沒有停下來。為了確保這次行動萬無一失,民警們把車停在了太平洋百貨的門口,遠遠地觀望。

  同期(民警):怎麼走呢?騎自行車。他們是不是走了?還沒有,還沒有動。現在還是五個人在那兒,五個小孩在那兒。現在具體情況那邊沒傳過來。

  解説:根據前方民警的觀察,這群花童隨後又來到了太平洋百貨門口的天橋附近賣花。這名中年男子經過營門口立交橋繼續向茶甸子方向駛去。在茶甸子,他們拐進了一條名叫子云路的小巷。隨後,這名男子帶著三名花童消失在小巷中。這讓參加調查的民警感到很興奮。經過近一週時間的跟蹤,民警們基本確定了這就是花童的住地。這時時間已經是第二天淩晨。

  解説:在查明這些花童的住地之後,接下來的事就是馬上摸清他們的生活習慣。確定孩子們是否受到脅迫。

  採訪(民警):我們發現子云路那個地方它是一個出租房,裏面住了四個娃娃,有兩個男子帶著,其中一個男子就是我們當天晚上從春熙路跟到子云路的那個男子。

  解説:在掌握了足夠的證據後,民警們決定與這些花童和幕後操控者進行正面接觸。7月25日七名花童和四名成年人被民警帶到了站前分局接受詢問。然而,這幾個成年人的回答卻出乎民警的意料。

  女(當事人):他自己賣不了,我們打工也打不了。

  採訪:你自己可以賣花,為什麼叫小孩賣花呢?

  女(當事人):自己賣哪個買呢?又不能開個花店。

  同期:為啥子小孩賣花就有人買,大人賣花就不能買呢?

  女(當事人):大人買花看小孩子的面子。

  解説:看來他們正是利用人們對兒童的同情心和發生衝突後無可奈何的心理,才唆使這些未成年的孩子強行推銷,獲取暴利。那麼,這些成年人能從中賺到多少錢呢?

  同期(當事人):它是一把20支。

  同期(民警):多少錢?

  同期(當事人):5、6塊錢。

  同期(民警):可我們了解到的不是5、6塊錢。

  同期(當事人):有時候拿的5、6塊錢,有時候拿的2、3塊。講不清的。

  解説:就這樣,每支成本只有兩毛錢的玫瑰花,賣出去的價格竟然翻了20倍。根據民警的調查,通過她手下的四個小孩,這名女子一天大概有八十元左右的收入。而這些小孩的生活成本很低,中午大多數只吃兩塊多錢的麵包和盒飯,其餘的收入就都流入了控制他們的成年人的腰包。這些孩子是被逼迫的嗎?為什麼不想辦法離開呢?當民警詢問孩子他們和這幾個成年人的關係時,孩子的回答更讓人震驚!

  採訪:你幾歲了?

  花童:10歲。

  採訪:10歲,賣花賣多久了?

  花童:賣一年

  採訪:賣一年了。你跟著哪個賣花的?

  花童:我姐姐。

  採訪:你賣花賣幾年了

  花童:賣一兩年

  採訪:這一兩年你讀書沒有

  花童:沒

  採訪:你想讀書嗎?

  花童:是

  解説:經過近一步的詢問,民警得知這群小孩平均年齡只有12歲左右,來自安徽、江西等地。們都是這幾個成年人同鄉親戚的子女,為父母也外出打工,家人無法照看,只好跟著同村打工的人來到了成都。家裏人原以為孩子到了大城市,託付給了老鄉,肯定能過上好日子,不曾想孩子卻被這些所謂同鄉逼迫去幹非法的事。

  同期(民警):但是我們認為他這個大人,他利用親屬的人身依附關係,特別是向過往的旅客強行賣花這種行為,構成了變相的乞討。

  同期(民警):先跟你們説,你們兩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1條,行政拘留十日,兩個人都是十天。

  解説:這兩名幕後操縱花童的女子,因為組織變相乞討被處罰。而另外幾個涉嫌控制兒童賣花的成年人,還在接受警方的調查,等待他們的是法律的懲治。為了安置好這幾名花童,站前分局的民警又和孩子的家長取得了聯絡。因為這幾個孩子都來自於同一個村,兩天后,他們的家人委託其中一個孩子的伯父將這幾個孩子帶回老家。

  同期(民警):這些小孩你把他們帶回去,交給你了。你把他們帶好,好,走,走。

  主持人:唆使兒童賣花的成年人受到了法律的懲治。賣花兒童也被他們的一個可靠親屬領回了家,看上去似乎是一個圓滿的結局。但是,這些孩子的監護人就一點責任也沒有嗎?他們又該吸取怎樣的教訓呢?為此,我們來連線一下北京法學會青少年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宗春山。聽聽他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主持人:宗老師您好

  宗春山:主持人您好

  主持人:看完我們這個節目以後,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一下您,就是節目當中孩子的監護人他們的這種做法您是怎麼看的?

  宗春山:那我看到這個電視裏面這些孩子大約都十一二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我們九年《義務教育法》裏面相關的條款就涉及到了,作為父母,作為監護人,應該保證未成年人在這個時候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最初把孩子交給有關人的時候,可能只覺得是委託對方來代管、來監護但是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我們也有相關的規定,就是説你要有一個委託的協議,能夠確實保證孩子能夠從事一些身心健康,有利於他們身心健康的活動,但是,應該説像這種街頭的強行的賣花,強行的兜售這些東西已經不屬於健康的文明的活動了。它是一種違法的活動,所以我覺得監護人,如果他知道的話,還這樣做,那應該監護人也要追究他相關的責任。

  主持人:好的,謝謝宗老師。我們希望這些孩子能早日回到學校,接受教育。和同齡人在一起健康地成長。也希望孩子的監護人對自己的行為深思和反省。因為孩子不僅是每個家庭的成員,也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未來。好了,觀眾朋友,我們今天的節目到這就全部結束了。我是曉輝,明天的同一時間,我們再見。

責編: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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