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認為毛巾安全問題涉及公眾利益,生産企業應容忍媒體對其質量問題的苛責
本報訊 (記者王殿學 實習生黃秀婷)河北晉州海龍棉織廠負責人孟某認為央視“每週質量報告”侵害其名譽權,訴至法院。日前,一中院終審駁回了孟某的訴訟。
判決書顯示,去年3月24日,“每週質量報告”報道海龍棉織廠毛巾有質量問題,並稱使用了禁用染色品。第二天,晉州市質監局封存海龍棉織廠生産的毛巾,經鑒定質量不合格,但沒有檢出禁用染色品。
海龍棉織廠負責人孟某起訴央視,認為報道失實,要求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一中院審理認為,雖然海龍棉織廠毛巾不合格的原因與禁用染色品無關,但質量仍有問題,因為毛巾的安全問題涉及公眾利益,媒體對其質量問題的苛責,生産企業應該有必要的容忍。
據此,一中院終審駁回孟某的起訴。
責編:石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