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經濟與法):一封匿名信件,牽出一連串匪夷所思的假象;無中生有、死人簽名,專向資金流向了哪?一份賠償兌現表中藏有多少秘密?《經濟與法》記者實地調查,揭開補償款裏的玄機。
2008年10月底,我們欄目的觀眾來信中,出現了一封很特別的信件。説它特別,因為在這封信的前前後後,都沒有標明寄信人的名字,信中也沒有留下有關寄信人的只言片語。若大的信封裏面只有一份“公路佔地賠償兌現清單”和幾張滿是簽名按滿紅手印的紙。寄信人的目的是什麼?這幾張紙片的背後又隱藏着怎樣的秘密?
按照信件發出的地址,《經濟與法》記者趕到了石柱土家族自治縣萬朝鄉。在鄉政府記者了解到,這封匿名信件裏的“道路賠償兌現表”的確是因這個鄉修公路産生的。
萬朝鄉人民政府調研員 羅輝明:因為修高速公路,我們就通過群眾一事一議決)修這個路。
羅輝明曾擔任過萬朝鄉鄉長,現在在萬朝鄉政府負責道路建設的具體工作,他告訴記者,目前國家正在建設一條湖北至重慶的高速公路,這條高速路正好從萬朝鄉橫穿而過。於是,鄉政府就報請上級籌建了一條連通高速公路和鄉里的道路。
萬朝鄉人民政府調研員 羅輝明:因為當前的國家對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所有電、路、通訊,特別是路,是解決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拉動了地方的經濟。
連接高速路是為了改善當地的交通條件,修這條路勢必就要佔用一些農民的土地。
羅輝明解釋説:在佔地過程中確實有一些群眾不理解,不清楚相關賠償政策,嫌賠償款少。鄉里也出現過群眾到處去反映情況。
萬朝鄉人民政府調研員 羅輝明:他們這一點我最氣憤,修這條路是通過老百姓自己要求修這個路,他們有承諾,二一個就是給一定的補償,也就是叫做什麼呢?國家要求這條農村公路必須修一個三級路標準,黨委、政府和村組幹部和黨員一再地找縣委,縣政府交涉去,因為佔地面積較大,適當給一個佔用補償。
羅輝明向記者提供了一份萬朝鄉政府2007年下發的《關於這條道路建設實施意見》的93號文件,上面明確提到修路佔地補償的標準:耕地每畝補償6000元;林地每畝補償3000元;非耕地每畝補償2000元,以及地上青苗的相關補償標準。
羅輝明告訴記者,修路佔用耕地每畝補償6000元的標準雖然不算高,但這也是好不容易才向上級政府爭取來的。
萬朝鄉人民政府調研員 羅輝明:群眾投一點,政府籌一點,國家貸一點,本着這三個原則來解決的。因為定的這六千塊錢是通過群眾代表、村組幹部,定了過後形成了文件,我們再來清理土地的面積交給交通局過後,交通局審查過後,找縣政府,縣政府根據我們的土地是好多畝,房子多少錢,他按照清理的基數,每畝撥付的六千塊錢,我們直接兌現給農民。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修建村級道路的資金來源主要以自籌資金為主。萬朝鄉政府工作人員稱,他們正是根據這樣的政策,才把修這條路的資金來源確定為“群眾投一點,政府籌一點,國家貸一點”。佔用農民耕地補償定為每畝6000元的標準確實不算多,但這正體現了“群眾投一點”。那麼,那位寄信人真的是因為嫌賠償標準低麼?恐怕沒那麼簡單,在他寄來的這份“賠償兌現表”當中,我們還發現了一些不同尋常的地方,在這份表格一部分“領款人簽字”的下方,還有另外一些手寫上去的註解和説明,字體顯然不是出自同一人之手,並且有些説明的旁邊還按上了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