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經濟與法):這個案子是近兩年來接觸到的最複雜的一個。人物眾多,關係複雜,改名,再加上一堆的假證,假結婚證、通過不正當手段得到的戶口本,還有劉建華從東北某些單位開出來的一堆自相矛盾的證明。要想説明白,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説説我通過幾天的採訪,所認為的真相。
先説戶口的問題。劉建華説呂桂珍和他只是情人關係,呂桂珍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冒用了他妻子的戶口。而呂桂珍説,是劉建華用假結婚證騙了她。呂桂珍是否知道劉建華有沒有離婚,自己和他是不是夫妻關係,這一點不好説。但按常理來推斷,在青島落戶口的時候,劉建華應該是知道或者主動幫呂桂珍落的戶口。做這樣的推測,一方面是因為劉建華和呂桂珍當時的關係,另一方面,如果沒有本人的協助,呂桂珍想冒用他人的戶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竟在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呂桂珍沒有那麼大的能力可以去影響當地的記籍管理部門。而劉建華為什麼這麼做,這顯然又和他們之間的親密關係有關。
再説説買房子花的錢,這倒有可能全是劉建華花的錢。1996年的時候,9萬元錢可是一筆不小的財産。呂桂珍一個女人帶著孩子,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以她的情來看,很難拿這出這麼多錢來。而且她也沒有能夠提供資金來源的證明。
在我看來,這個案子其實就是劉建華和呂桂珍相好的時候,劉建華給呂桂珍辦了戶口,後來兩人分手了,劉建華想拿回自己所給予的,而呂桂珍跟了劉十多年,也不甘心空手出門而已。當然,這些只是個人的看法,所以並沒有在片子裏明確的提出來,希望觀眾們看懂了,呵呵。
責編:趙?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