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官十傑候選人節目展播——于昌明(2003.12.10)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10日 18:06
于昌明,37歲,山西省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
1987年分配到陽泉中院,先後從事刑事審判、經濟審判和民事審判工作,1998年主持執行局工作。針對執行工作中的難點,率先在山西省嘗試提級執行的方法,並積極推行“監督執行制度” 、“強制調查詢問制度”,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是山西法院系統公認的智多星。
初見於昌明,他的果斷幹練,一下子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熟悉他的人都説,于昌明是個智多星,表面上看起來粗線條的他,其實是個性格溫和而且智慧的人。無論執行工作中遇到任何困難,常挂在嘴邊的一句話是“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
于昌明:要做好執行工作,光靠拼體力拼時間,這是遠遠不夠的,更主要它得靠智慧,靠藝術,想辦法,有辦法才能做好。
在於昌明多年的執行工作中,曾經執行的明星集團債權案最棘手,也是執行標的最大的一起案件。
距離陽泉40多公里的盂縣長池鎮明星集團公司,因為經營不善,長期拖欠材料款和銀行貸款,先後被20余家債權人起訴,到1999年,有16起訴訟進入執行期,申請執行標的近一兩億元。而當時的明星集團,廠房、設備、庫存産品全部算上也不到兩千萬。
對這樣一個沒有執行能力、瀕臨倒閉的企業,通常都會採取強制執行的措施,即便只有一兩千萬,也算是給債權人有個交代,
可是,于昌明卻做出了一個驚人的決定——明星集團的執行案件中止執行。
于昌明:如果簡單執行這個案子,不僅損害了申請人的權益,尤其被執行人,他顯然就倒閉了。所以從發展角度講,還不如放長線釣大魚。
于昌明的思路是:明星集團一兩億元的債權,其中大部分是銀行貸款,如果簡單執行,不僅這部分錢無法追回,在廠裏就業的900多當地農民,也將面臨企業破産失業的困境。
1999年12月16日,在於昌明的多方努力下,16家債權申請人終於同意暫緩執行。從這以後,于昌明更忙了,跑政府要政策,找專家想出路,他知道,明星集團早一天走上正軌,案子執行就有希望。
于昌明善於運用智慧敢打硬仗是出了名的。一次,執行山東一家企業和陽泉礦物局的合同糾紛,被執行企業製造假象,精心佈置了一個迷局。
于昌明:他們非常配合,隨叫隨到,但是他沒有實體,他這個經營性的公司沒有車間,沒有廠房,就這麼幾個辦公室。辦公室還是租的人家的,要執行你怎麼執行?
記者:那當時找線索的時候都挖空心思,絞盡腦汁,你是怎麼找的?
于昌明:我們就是從好幾個組,有的就是剛才説的各個部門,它有可能交電費,有可能交水費,有可能納稅,甚至有可能到飯店吃飯,我們就到這些部門去調查了解。
記者:最後發現什麼樣的線索呢?
于昌明:最後是從廢紙裏面發現上面密密麻麻的字,可能財會人員寫了以後就隨手扔掉了,那個上面是賬號,
就是靠這個線索,于昌明為申請人追回了30萬元欠款。
這種被執行人隱瞞真實的財務狀況,在執行工作中會經常碰到。遇到有些企業債務纏身,索性破罐子破摔,這是困擾各級法院執行工作的一個老大難問題。于昌明卻不怕接這個燙手的山芋,把轄區內這類案件,採取集中執行的方式進行處理。
于昌明:首先得營造一種強的執行氛圍,從心理上打垮被執行人,讓他感覺到非執行不可,非履行法律約束不可,這是一個。第二個又有利於我們履行幹警自我加壓,帶這麼多人出去執行,必須把這個案子拿下。第三個就是説還可以提高執行效率,
就是憑著這種執著和敬業,于昌明在主持執行庭工作和擔任民庭庭長期間,全庭共審判民商事案件1817起,審結執行標的額突破20億元。無論是執行經濟案件,還是民事糾紛,于昌明都能夠做到公正嚴明,遇到被執行人不理解、有抵觸情緒的時候,他也有運用智慧巧妙化解矛盾的絕招。
這是1998年在井下作業發生事故的礦工呂建平,事後礦主卻一直不肯執行法院判決賠償的6萬元錢,眼看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于昌明制定出週密的執行計劃,很快掌握了礦廠的財務狀況,在鐵一般的證據面前,礦主只得同意配合執行工作,
拖了幾年的錢終於拿到了,呂建平一家人感動得不知説什麼好。
于昌明的每一分智慧、每一份辛苦,都有了收穫,當年中止執行的明星集團不僅恢復了生産,于昌明提出債轉股的想法也得到了債權人的支持。
當事人:他給我們這個地區還是留下了一塊金飯碗,現在養活了一方老百姓,我們現在真的很感謝他。
一天的集中執行任務完成了,可于昌明還是閒不下來,他又忙著為下一步的資産清點工作做部署。
相關人士對候選人評價
當事人:幹的是得罪人的事,但是得罪不上人。這人是很厲害的,人們都服他。
律師:他的法律知識的應用和他多少年的經驗,工作經驗的獨到之處,我們非常佩服他。
當事人:這個人你看不是太多講話,看著也不是粗聲大氣的,但是腦袋瓜還是挺有東西的。
陽泉中院王志德院長:我覺得于昌明同志,政治強、道德高、業務精,有能力,
個人對法官職業的理解
于昌明:我想就是對得起這身法官制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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