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今天傍晚正式發佈了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以及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並且這兩個新規都是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在這兩項新規中,證監會把要求進行再融資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額佔最近三年凈利潤比例,從原來的20%提高到了30%,且分紅行為不受集中競價交易回購敏感期的限制。根據證監會測算,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新規定將使投資者獲得的上市公司分紅增加50%以上。在回購方面,新規明確,除了上市公司高管及其家屬,參與回購的工作人員、家屬也都將納入監管範圍,這些人的身份證號、證券交易號等都將備案,以防止發生侵害普通投資者權益的現象發生。
責編:張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