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我國實行農村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有效解決了中國13億人口的吃飯問題。30年後,我國又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把25億畝集體林地承包到戶。這被稱為農村改革的又一座里程碑。 那麼林權改革會給林農帶來哪些變化呢?來看我們的記者從4年就開始了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的江西發回的報道。
國務院要求,在堅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把25億畝林地的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落實到農戶,並核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林權證。林地的承包期為70年,承包期滿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江西林農張應能説“以前政策不明朗,因此老?山上砍的一塌糊塗也不管造林。這次政策非常明朗,50至70年不變,八百多畝荒山我全部進行了改造,種上了毛竹跟杉木。”
由於以前林地和樹木的産權不明晰,加上林木生長週期較長,農民擔心林業政策多變,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所以出現了不種樹,只砍樹的現象。這次林權制度改革明確了農民在林業發展中的主體地位,使得“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充分調動起了農民造林護林的積極性。國家林業局林改辦主任程紅説“他們(林農)舍得向林地投入,敢於種20年、30年甚至更長的樹種,敢於對林地做長遠的規劃。比如我們在一些試點省,他們都是把山當田耕,把樹當菜種,非常愛惜。”
此次林改後,農戶對承包林地和樹木擁有了處置權和收益權,為了防止受眼前利益的驅使亂砍濫伐現象再度發生,各地區的林業主管部門每年核定的採伐量不得超過當地林木的生長量,確保森林資源有序利用,健康發展。
責編:劉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