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統計局日前公佈最新數據顯示,歐盟用於社會保障的支出已經佔到其成員國GDP總量的27.2%。
數據顯示,2005年,在當時歐盟25國的社會保障總支出中,養老金支出比例最大,約為46%,醫療福利佔到了29%,而殘疾人福利和失業救濟分別為8%和6%。其中,瑞典、法國和丹麥的社保支出佔GDP的比例均高於30%。以瑞典為例,人們享受著從搖籃到墳墓的福利保護,新生嬰兒的父親有權9個月不上班,嬰兒的母親也同樣領全薪在家看孩子。孩子16周歲以前有生活津貼,16周歲以後,還可以獲得學習津貼;醫療費用大部分也是由國家負擔。生活可以説是無憂無慮,即使失業每個月也可以領到1.3萬克朗,約合2154美元,的救濟金,完全可以保證基本的生存需求。(餅狀圖:養老金46%,醫療福利29%,殘疾人福利8%,失業救濟6%,其他11%)
責編: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