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們報道的英國洋垃圾進口到中國的事件,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而了解到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甚至連英國本國的人也感到非常震驚。
從畫面中出現的這輛卡車上的照牌來看,廢舊垃圾的傾瀉地點應該是中國廣東省廣州市郊的一個名叫“蓮角”的小鎮。在滿地散落的廢物裏,隨處可見英國國內最有名的超市特易購的塑料袋,還有各種各樣寫滿英文的、花花綠綠的食品包裝袋。工人們有的正在艱難地拖拽著裝滿廢物的編織袋,一步步走向垃圾山的頂端;有的則正在一盆混濁不堪的污水中反復沖洗著塑料瓶子。更讓我們震驚的事情,居然是一個兩三歲的小男孩,正坐在如此污雜的環境中玩耍著。
英國公民説:“我的第一反應真是無言以對 我們按照可循環利用和廢棄的區分辦法把垃圾分類 但是沒想到這些有毒廢棄物最後竟然出現在中國。”
這些廢物全部是由大型貨輪從英國運到中國的沿海港口,再由卡車轉運到垃圾處理場。世界上最大的貨輪,愛瑪•瑪士基號,在向歐洲運送完聖誕禮物之後,就滿載了17萬噸的洋垃圾回到中國。而據統計英國每年以合法手續出口到中國的廢棄塑料和紙板就有70萬噸之多。
歐洲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出口洋垃圾
很多人不明白,為什麼英國等發達國家會不斷地向外輸出洋垃圾?其實答案很簡單,正是因為它們是發達國家。因為是發達國家,它們産生的垃圾多;因為是發達國家,它們治理起垃圾來更昂貴,也因此願意花低得多的錢,想方設法運送到國門外處理。
英國家庭的生活垃圾“産量”每年高達2700多萬噸,在歐盟國家中高居首位。平均每個英國家庭每年傾倒的垃圾都在半噸以上,但是國內的垃圾回收利用率目前只有20%左右,和歐盟要求的50%回收利用率更是相差甚遠。
英國垃圾處理商説:“我們國家必須要有自己的基礎設施 ,才可以進行垃圾回收處理。”
同時,英國的垃圾處理成本也非常昂貴。以普遍採用的填埋垃圾方式為例,每噸的費用是12英鎊。英國每年花費26億英鎊用於收集和處理垃圾,相當於每個家庭花費120英鎊。為了節省這筆高額開銷,英國很多垃圾處理公司都以每噸100多英鎊的價格把垃圾運往發展中國家。
不僅僅是英國,歐洲其他國家也會把垃圾出口到國外。去年8月下旬,一家荷蘭公司把幾百噸有毒工業垃圾運到科特迪瓦首都阿比讓,並在多個露天垃圾站傾倒,嚴重污染當地環境,造成10人死亡,超過10萬人次因呼吸障礙或其他不良反應到醫院就診。我國駐科特迪瓦使館人員和3名中國公民也曾出現中毒症狀。事後阿比讓地區行政長官、港務和海關部門負責人都被撤銷了職務,毒垃圾也最終被運往法國進行銷毀。
洋垃圾進入中國涉嫌違反國際公約
專家表示,大量的國外生活垃圾進入中國,不但嚴重污染了中國的環境,同時也違反了國際公約。
毛達是北京地球村環境教育中心的工作人員,長期跟蹤洋垃圾對中國環境的污染問題,他告訴記者,與以往大量洋垃圾主要涉及電子垃圾不同的是,這次發現的洋垃圾大多是生活垃圾,尤其對於一些塑料製品採用燃燒的處理方式,會對環境和人群造成長久的危害。
北京地球村環境教育中心工作人員毛達説:“這個過程中,會排放很多有毒有害的氣體物質,最主要讓我們已經清楚的是二惡英,二惡英我們把它稱做持久性的有機污染物,它的意思,它能在環境當中長期存在很長時間,那麼,它對人的免疫系統有極大傷害,同時,它也是內分泌干擾的物質,同時它已經被證明是一種致癌物。”
毛達説,另外用於清洗垃圾的水和到處殘留的垃圾,不但對表面水體造成了污染,它還會進入地下,污染飲用水。對於直接接觸這些洋垃圾的工人來説,危害將會更大。對於這些洋垃圾的是如何進入我國的,目前還沒有進一步的消息,但是專家表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和控制廢物越境轉移的《巴塞爾公約》,相關的出口國已經違反了國際公約。
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副所長素娟説:“這個鏡頭上所看到的廢棄物質,顯然屬於禁止的,或者是限制進口的這個原材料,無論是出口國,還是我們國家的進口,有關部門應該説沒有履行職責。”
遏止危險廢料越境轉移的《巴塞爾公約》
旨在遏止越境轉移危險廢料的《巴塞爾公約》,是1989年3月22日在世界環境保護會議上通過的,公約有近120個締約方 ,我國于1990年3月22日在公約上簽字。一起來了解一下公約的內容。
《巴塞爾公約》正式名稱為《控制危險廢料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旨在遏止越境轉移危險廢料,特別是向發展中國家出口和轉移危險廢料。公約明確規定:如出於環保考慮確有必要越境轉移廢料,出口危險廢料的國家必須事先向進口國和有關國家通報廢料的數量及性質;越境轉移危險廢料時,出口國必須持有進口國政府的書面批准書。
1995年9月22日,100多個國家的代表在日內瓦通過了《巴塞爾公約》的修正案。修正案禁止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出口危險廢料,並規定發達國家在1997年年底以前停止向發展中國家出口用於回收利用的危險廢料。
20世紀80年代以來,工業發達國家制定了越來越嚴格的保護本國環境的法律,各國處理危險廢料的代價也越來越高,因此,一些西方發達國家政府開始縱容、默許和支持它們的企業將危險廢料轉移到其它國家。針對流毒危害巨大的洋垃圾,我國一直採取嚴密的防控措施。1996年,我國的《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防治法》開始施行。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法》,新設了非法處置境外固體廢物罪和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2002年12月28日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一共八條,有關“洋垃圾”問題的就佔了三條。但由於種種原因,洋垃圾仍然不斷涌入國內。
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