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是社會文明得以延續和發展的根本。對工作和勞動者的尊重,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在這裡,我們倡導僱主遵循人們對“快樂”的根本訴求,承擔在勞動關係中應當擔負的責任和義務,在保證執行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以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使每一個員工在工作的過程中能夠體會到成長感、成就感和歸屬感,在全社會範圍內推進和諧勞動關係,進而推動和諧社會的構建。為此,我們共同成立快樂工作聯盟。
我們希望更多的企業加入到快樂工作聯盟中來。我們倡議:每一位管理者,應當意識到自己有讓員工快樂工作的義務,在每一天的日常工作中尊重每一位下屬的勞動;每一位員工,在努力盡職工作的前提下,實現自己的快樂工作。快樂工作聯盟倡導企業以實際行動積極參與在每年12月第一個星期五的“快樂工作日”活動。
每一個人,註定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獻給工作。如果説幸福生活是美麗的彼岸,而努力工作是駛往彼岸的船,我們希望,人們在付出努力的同時體會到“快樂”,使目標和過程能夠和諧如一。快樂工作聯盟 。
2006年10月24日
責編: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