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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青海省樂都縣的王有臣幫助朋友李容科做擔保向信用社貸款15000元,由於未能按時還款,2006年8月被信用社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審判決王有臣、李容科敗訴。然而王有臣發現當年的擔保協議書上,李容科的名字變成了一個叫李生英的人。而這個人他根本不認識。經過調查李生英是李容科的父親。王有臣認為他當時是為李容科提供擔保而不是李生英。他懷疑擔保協議書上貸款人的名字被人塗改過……(《法治視界》播出時間 18:05)
責編:邊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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