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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米的代價

 

CCTV.com  2007年09月27日 18:55  來源:CCTV.com  

2007年1月6日中午一點多鐘,家住杭州的陳先生騎著自行車,走在錢江三橋下的錢江路上,突然聽到了一陣刺耳的刮擦地面的聲音,還沒等他反應過來是怎麼回事,一輛大貨車就從他身邊呼嘯而過,貨車開過之後,眼前的一切,則令他膽顫心寒。

一輛藍色廂式貨車發瘋似的朝陳先生這邊開過來,而更讓陳先生感到奇怪的是,車頭下面竟然還拖著一輛自行車。

滿心疑惑的陳先生,繼續向前騎行,他發現,就在那輛貨車駛過的馬路中央竟然躺著一個人,一動不動。就在幾分鐘前,錢江路上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而肇事司機竟然駕車逃逸。

據目擊者説,死者是個五十左右的男子,當時他騎著自行車,在最右側的快車道上由東向西騎行,而他的外孫正坐在后座上。當他們準備繞過一輛停靠在路邊的貨車時,貨車卻突然啟動了,剎那間,爺孫倆被捲進了車輪底下。小孩馬上從車輪下滾了出來,而他的爺爺卻倒在了100多米以外的路中央。

現場,一條長約163米的血路見證著這觸目驚心的一刻。由於車子處於起步階段,車速並不是很快,車子要完成163米的距離起碼需要20多秒的時間,可以想象,那名車輪底下的受害者生命中最後的20秒是一個怎樣的過程。而更令圍觀群眾以及勘查現場的民警感到憤怒的是,這場慘劇一開始是能夠避免的。

根據法醫鑒定,受害人是因為巨大暴力作用於頭顱損毀導致當場死亡的。換句話來講,受害者就是被肇事貨車活活拖死的。那麼這名肇事司機已經不僅僅是交通肇事逃逸這麼簡單,很有可能涉嫌故意殺人。車下拖著一個活生生的人,可司機非但沒有停車,反而狂踩油門,這個肇事的司機究竟是什麼人?他又逃向了哪呢?

警方趕到時,圍觀的群眾已經把車禍現場圍得水泄不通。那麼,是否有直接目擊證人見過這部肇事貨車呢?於是,警方一邊派人把小孩送往醫院,一邊在事故現場尋找物證和目擊者。

目擊群眾紛紛提供線索,可是對於肇事車的車牌號碼,卻沒有一個統一的答案。

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警方漸漸地將目標鎖定在車牌號碼為浙A25898的車上,於是,他們對這部車展開了調查,並通過電臺向社會徵集線索。可是,就當警方認為肇事車輛的真面目即將浮出水面的時候,浙A25898的車主卻打進了電臺的熱線電話,他説自己的這部車當天根本就沒有被使用過。而隨後,這條線索得到了警方的確認。

如果不是浙A25898,那麼,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碼到底是多少呢,難道真如一些目擊者所説的,A25898是外省的車牌號碼嗎?眼看案子就要陷入了僵局,可就在這時,又有一條線索傳了過來。

有群眾説,剛才有個騎自行車的人説自己在望江花園那邊,看到有一輛貨車駕駛員停在那邊,從車底下拿出一輛自行車來。貨車下竟然拖出了一輛自行車,這條線索馬上引起了警方的重視,因為根據一些目擊者的描述,肇事車輛在逃逸的時候,受害人的自行車就是挂在前車車輪輪軸上的。這輛貨車會不會就是那個肇事車輛呢,而那個人是不是就是肇事司機呢?

A25838,與一開始群眾提供的車牌號碼浙A25898只相差了一個數字,那麼,這是否就是肇事車輛呢,於是警方兵分兩路,一路查找車輛線索,還有一路便馬上趕到了望江家園,查找那輛被丟棄的自行車。 

但讓警方感到疑惑的是,目擊證人所説的那輛被丟棄的自行車卻不見了蹤影。周圍的群眾反映説貨車司機把自行車一放下,車開走以後,就有兩個婦女把自行車拿走了。

由於一下子找不到自行車,警方只能先將目光放在浙A25838的貨車上,這時,警方在附近道路上的監控資料中發現了一輛可疑的貨車,這輛車在16號下午108分,也就是事故發生後幾分鐘內,路過該十字路口。遺憾的是,車牌並不是很清楚。不過,在這輛車上可以很明顯的看到“朝陽輪胎”四個字。警方猜測這輛車和輪胎有關,於是立即趕到橡膠廠進行調查。他們發現,確實有一輛車牌號為浙A25838的藍色貨車經常到橡膠廠來運送輪胎。

這時候,指揮室反饋過來,浙A25838的這輛車屬於杭州某物流公司。經過進一步調查,警方發現這輛車牌為浙A25838的貨車正在往下沙行駛,於是他們馬上在下沙將貨車截住。

面對警方的詢問,心虛的貨車司機李燦輝很快便承認了自己駕車撞人逃逸的事實。而同時,警方在望江家園的傳達室裏也找到了那輛被李燦輝拋棄的自行車。

駕車逃逸,最終還是逃不出法網,等待李燦輝的必定是法律的制裁。那他為什麼會在撞人後逃逸呢?事發當天,那163米的路段上究竟發生了什麼呢?在接下來的詢問中,肇事司機李燦輝終於道出了其中的原委。

李燦輝,陜西人,今年26歲,2002年獲得了大貨車駕駛資格,去年來到杭州工作,在下沙某物流公司做專職駕駛員。事發當時,他的車子只是臨時停靠在錢江路邊,因為車裏剛好有兩個朋友準備下車。可就在貨車準備重新啟動的時候,李燦輝卻發現自己的手套掉在了副駕駛座下。他彎腰準備撿起手套,這時,車子突然劇烈的抖動了一下。

根據李燦輝的回憶,因為當時發動機在響,他以為是發動機的聲音,聽得不是很清楚,他就把車往前面開了。直到貨車開出了十多米,李燦輝才感覺到車子底下有點異樣。當時以為是挂到什麼東西了,但是再往前面走一點,旁邊有個騎電瓶車的人叫他,他才意識到可能出什麼事情了?

李燦輝開著車子拐到了離事故現場兩公里遠的望江家園,這才看到了車輪輪軸上的自行車。心虛的李燦輝不知道該去向哪,而他更不會知道,此時警方已經查到了他的車牌號碼。

警方連夜對李燦輝進行詢問,可是他們沒想到的是,李燦輝只承認駕車逃逸,卻始終不肯承認自己拖人致死的事實。終於,經過了一個晚上的對峙,李燦輝交待了自己拖人致死並駕車逃逸的全部事實,可是,這起慘劇本可以避免,只要當時李燦輝及時停車,下來查看情況的話,爺孫倆最多只是皮外傷而已。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他不顧受害人的死亡,駕車逃逸呢?

原來,李燦輝一直以為自己的車險已經在200612月底到期,那麼17號發生的這場車禍,要是賠償起來的話,自己肯定無力承擔。可是他卻不知道,公司早就替他續辦了車輛保險。

當時之所以逃逸,是以為公司沒有續買保險,但是這並不能成為逃逸的理由,有保險,撞人不能逃,沒有保險,也不能逃。在記者採訪採訪將要結束時,李燦輝悔過了。李燦輝的這種悔過似乎有點晚了,早知如此又何必當初。這163米的距離,讓一位老人失去了生命,也讓李燦輝的人生發生了逆轉。事發當時,他沒有及時停車,失去了挽救老人生命的機會,然而事發之後,他沒有主動投案自首,則放棄了拯救自己的機會,而他的行為最終也從交通肇事被認定為故意殺人。其實,人命關天,經濟賬好算,而良心賬則需要好好算一算,自己算不清,自有法律幫你算!(《法治視界》播出時間 18:05)

責編:邊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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