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期間,田富雲夫婦在某商場買了一台空調,不料安裝時發生意外,田富雲被安裝用的電錘砸傷,造成右肩胛骨骨折。商家承諾對此事負責,但在賠償數額上雙方發生爭執。於是,田富雲夫婦將商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各項費用4萬多元。經法庭調解,根據法律就人身傷害賠償的相關法律規定,商家賠償田富雲各項費用32000元。
責編:西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