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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徐慶國老人認識了小他幾歲的退休女工馬明芳。多年的獨居生活讓徐慶國想再找一個老伴,在晚年生活中能相互依靠照顧。2002年5月,馬明芳向徐慶國提出借5000元錢,並在欠條上註明當年9月還清,並將自己的一張1萬元的定期存單交給徐慶國作抵押。後兩人因故終止了戀愛關係,徐慶國在索要欠款時,馬明芳卻説已經償還。隨即兩人展開了一場長達4年的官司,法院終審判決徐慶國因提交證據不足敗訴。隨後徐慶國到檢察院抗訴,法院啟動了重審程序。
責編:西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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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徐慶國老人認識了小他幾歲的退休女工馬明芳。多年的獨居生活讓徐慶國想再找一個老伴,在晚年生活中能相互依靠照顧。2002年5月,馬明芳向徐慶國提出借5000元錢,並在欠條上註明當年9月還清,並將自己的一張1萬元的定期存單交給徐慶國作抵押。後兩人因故終止了戀愛關係,徐慶國在索要欠款時,馬明芳卻説已經償還。隨即兩人展開了一場長達4年的官司,法院終審判決徐慶國因提交證據不足敗訴。隨後徐慶國到檢察院抗訴,法院啟動了重審程序。
責編:西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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