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天津的李宵在塘沽區和平路上買了一套房子,房管局于2004年4月14日辦理了房産證。不料,在李宵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有人獲取了李宵的個人資料辦理了房屋過戶,而新的房主(周姓女士)要求與李宵辦理交接手續。李宵認為房管局沒有盡到相應的審核義務,將房管局及第三人周女士告上法庭。塘沽區法院二審後作出中止訴訟的裁定。
責編:西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