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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的一天,劉女士因為忘帶家門鑰匙,想從鄰居徐先生家翻越到自家去,結果被徐先生家的狗咬傷了。關於醫藥費賠償問題,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最終鬧上了法院,法院判決徐先生賠償劉女士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2500.00元。
責編:西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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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的一天,劉女士因為忘帶家門鑰匙,想從鄰居徐先生家翻越到自家去,結果被徐先生家的狗咬傷了。關於醫藥費賠償問題,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最終鬧上了法院,法院判決徐先生賠償劉女士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2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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