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出時間:2007年4月4日
主講人:王芳
觀眾朋友們,大家好!這裡是《法律講堂》,今天要講的主人公叫陳勇,是一個年紀輕輕,高大帥氣的小夥子,剛剛25歲就已經拿到了碩士學歷,可以説心裏有很多的夢想,陳勇的工作單位也不錯,可是這個小夥子,心裏還一直有一個夢,他想出國留學,趁著自己年輕,得多學點東西,可是他也知道,雖然自己的外語成績不錯,但是出國需要很大一筆費用,從哪兒弄這筆錢呢?也不好意思再向父母開口要了吧。
有一次這個陳勇在網上跟網友聊天,就把自己的這個願望説出來了,覺得挺遺憾的。熱心的網友馬上就給他提了一個建議,説這還不容易,你只要在網上發帖子,你就説你想出國,願意找一個有錢的女人做老婆,然後讓這個女人支持你資金,來個假結婚,等到你出了國了,她也實現陪讀的目的了,你們倆再分手,辦個離婚手續不就得了。這陳勇不明白,説幹嘛要這樣做?那人家有錢人家不如自己就出國了嘛,這網友跟他解釋,我跟你這麼説吧,你現在要如果直接做投資移民,到美國、加拿大這些國家少數也得四、五百萬人民幣,雖説這女人有錢,她還沒那麼多錢,怎麼辦呢?願意找一個身份做陪讀,這樣以婚姻關係,以老婆的身份把她帶出國,她還省了錢,對不對?畢竟你留學那點費用是少數,哦,這個時候陳勇才明白。年紀輕輕的他還沒有談女朋友呢,可是現在就面臨要把婚姻作為一個交易的工具來實現自己夢想,陳勇的心裏覺得有點難以接受,哎呀,可是他躺在床上想來想去最後覺得,還是這招比較現實,所以過了幾天,陳勇就特踏踏實實把自己的照片、聯絡方式、連自己的GRE 考試成績都傳到網上去了,就發了一個徵陪讀的帖子,這個帖子發出去之後,很快陳勇就接到了大概十幾封電子郵件的回信,其中有一封回信引起陳勇的注意,這回信上怎麼説呢,説我符合你徵陪讀的條件,只不過歲數大了點,不知道你有什麼意見?這陳勇心裏想,弄個歲數大的,心裏覺得穩重、踏實,不如就是她吧。
這位女性叫白玲,大概已經是三十七、八歲了,兩個人首先就通了一個電話,這個陳勇在電話裏就説,咱們面談吧,很快,兩個人就約好在咖啡廳見面,陳勇一看白玲,這是一個人近中年,體態已經微微發福的這麼一個女士,陳勇心裏略微有點失望,不過心想這是自己未來夢想實現的根本,也就不考慮那麼多了。坐下來就跟白玲説,因為有點緊張,這陳勇説話有點兒吞吞吐吐,但是他還是一口氣説了出來,他説你知道我的想法,先説好,咱們就説假結婚,你放心,你給我的50萬保證金的話,我到時候出國之後肯定還給你,只是説出國的其他的費用你得幫我出。這個白玲大家知道,已經人近中年了,她哪有陳勇那種緊張,不慌不忙地就説,別著急,你就提條件吧,這陳勇來之前是做了準備的,不管怎麼説,那是要跟對方去領結婚證的。萬一有什麼差錯的話,將來不好辦,所以陳勇今天來和白玲見面,他是有備而來的,怎麼個有備而來呢?他自己在家裏已經提前起草好了一個協議,他心想你我口頭説了不算,得簽個協議,這個協議叫什麼呢?叫婚前協議。我今天把這個婚前協議帶來了,大家看一看。這上面婚前協議怎麼説的呢?他説為實現出國願望,陳勇和白玲同意辦理假結婚,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後,二人不共同居住,不發生任何實質性的關係,白玲提供支付陳勇簽證過程當中所需要的全部費用及50萬元的資金擔保,等陳勇辦完簽證手續後,退還白玲50萬元,陳勇要負責將白玲以陪讀的方式帶出國,除此之外,雙方不發生其他任何經濟上往來,到美國後,雙方立即分開,各自獨立生活,等雙方達到各自出國目的後,再儘快辦理離婚手續。我們看陳勇這個小夥子,想得挺週全,列得都很清楚。
那大家可能要問,這個婚前協議有效嗎?是啊,你們覺得有效嗎?我們知道,現行婚姻法規定,戀人可以在結婚之前簽訂婚前的財産約定,但是這個協議好像還不完全是一個財産的約定,兩個人在這裡明確了是假結婚,雙方各付出什麼?得到什麼?什麼時候辦理離婚?所以,這個協議的內容只是有一部分涉及到財産約定,那麼一個協議,一個民事協議是不是合法有效?我們首先要考慮什麼呢?是不是兩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同時還要考慮這個協議寫得內容有沒有違反法律?是不是合法?那我們看到,我們現行婚姻法是規定,結婚登記行為,必須是雙方親自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一定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要求夫妻之間要互相信任、互相忠誠。法律沒有規定,有假結婚一説,那麼雙方在這個協議裏,完全是以利益的交換作為代價來締結婚姻,這種協議的內容我們認為是違背了社會道德的,也是違背了公序良俗的,所以這個合同的主要條款我認為它是一個無效的。換句話説,説白玲有一天將來反悔了,説我不給你出這錢了?那陳勇能不能從法律上強制去依據這個協議向白玲要呢?那還不行,但是這個協議,它還不是一個全部無效的協議?為什麼呢?兩個人約定婚後怎麼樣?不發生經濟上的往來,財産各歸各,這在我們法律意義上的理解認為是一個什麼呢?分別財産制的一個表示,所以在這種情形下,這個涉及到財産和經濟方面的條款,它又是有效的,所以這個協議是一個部分有效、部分無效的協議。
陳勇當然沒有了解這麼多,他只是想當然的覺得,有什麼事咱們説清楚好,所以提前帶著這個協議來找白玲簽,白玲看了一眼,倒是挺痛快,説行,咱們既然把醜話説前頭也好,省得將來出什麼差錯。簽了這個協議之後,過了幾天,兩個人就去拍了一個結婚照,就到民政局真的就領回了結婚證。
緊接著這個陳勇就辦了很重要的一件事,他到銀行開了一個存摺,讓白玲給他存入50萬元,這個50萬元是他申請出國留學的一個資金擔保。當然了,白玲也挺爽快,還把他前期要的幾萬塊錢,申請留學的費用也給了他,接下來,這個陳勇就很順利地得到了國外大學的邀請書,這個美國這家大學入學時間有兩個,一個是一月,一個是十月,那陳勇就想選擇十月份去入學,就和白玲拿著所有的手續,去到美國駐華使管,辦理申請簽證的手續。我們知道辦理申請簽證手續的時候,美國駐華使管的官員要審查雙方所有的書面材料,不僅僅是有個資金擔保,甚至還要跟他們談話,看看他們是不是符合辦理簽證的條件。那麼當時不知道為什麼,這個陳勇和白玲被這個工作人員詢問了幾次以後,這次簽證沒有得到批准,過了三個月,陳勇和白玲就又去了一趟,可這次還是沒通過,簽證還是沒辦下來。這陳勇就不明白,因為他和白玲來之前,兩個人在家裏已經演練了一番,還是不能通過,這件事情讓陳勇特別鬱悶,可是他回過頭來看看身邊的白玲,這白玲好像倒不生氣,還笑嘻嘻地看著他,説別著急,慢慢來。
本來這個陳勇還想等一陣子,過一段時間以後再試試運氣,這個時候,卻發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陳勇的工作單位,覺得陳勇表現不錯,決定提拔他當部門經理,這下陳勇的想法就不一樣了,年紀輕輕,就被提拔為部門經理,看來發展的空間很大,自己並不一定非得著急現在出國吧,所以,陳勇有點想法,想暫時不考慮出國了,可是面對白玲怎麼説,自己已經答應人家了,這陳勇就把白玲約到咖啡廳,又不好意思跟白玲説,你看,我們現在一時半會出不了國了,不如這樣好不好,我把錢退給你,咱倆辦個離婚手續,等過幾年條件成熟了,我們考慮再出國的時候,再説。沒想到白玲卻説什麼呢?那怎麼能行?你可是答應我了的,我還指著你帶我出國呢,男子漢説話不能出爾反爾吧,這兩句話還真把陳勇給噎了。
這個時候白玲又笑嘻嘻的過來,要牽陳勇的手,嘴裏還説,你看我們倆這樣不是也挺好嘛,要不咱們就在一塊過日子吧。哎呀,這陳勇可嚇一跳,趕緊找個藉口就溜了。
第二天,陳勇正在工作單位,突然看見白玲拎著一個保溫杯來了,白玲當著陳勇和他同事就説,説老公,我給你煲了雞湯了,還弄了倆菜,給你補補身體吧。哎呀,這陳勇嚇壞了,為什麼?陳勇跟工作單位的人講,他還沒有結婚呢,哪兒冒出來的老婆,更讓陳勇特別尷尬的是,那身邊的同事還跟他開玩笑,説陳勇你真不夠意思,結了婚也不通知我們。這個時候的陳勇叫做有口難辯,沒辦法,好説歹説就把白玲給哄走了,當天晚上這陳勇就等不住了,就又把白玲約出來,陳勇説,你我心裏都清楚,咱們這是什麼婚姻?以後你再也不許到我們單位去了,聽見沒有,要不然我可跟你不客氣,我們倆離婚手續你考慮一下,什麼時候辦?白玲卻不慌不忙説,離什麼婚呢?我是你老婆,咱們可是領了結婚證的,不如咱們就這麼過吧,這叫做先結婚後戀愛。這陳勇嚇出一身冷汗,覺得白玲是蠻不講理,他説你瘋了,我怎麼可能跟你結婚呢?你趁早斷了這想法,這白玲還是不慌不忙,説你放心陳勇,我好不容易找著你這麼個老公,那能就這麼放手呢,這輩子我是要定你了。這會陳勇才知道白玲的真實想法,原來,白玲卻想假戲成真,為什麼白玲要一門心思地非得跟陳勇變為夫妻呢?原來白玲她自己的身世還也很多內情陳勇不知道。
這個白玲原來是他們當地一個比較成功的女商人,可是因為跟丈夫發生矛盾,早在五年前就離了婚,而且還有一個孩子,這個孩子就給了當時的丈夫。離婚之後,雖然白玲有個幾百萬在手裏,可是一直覺得孤獨和寂寞,直到後來她聽説,跟她離婚的丈夫又找了一個非常年輕的女孩,而且這年輕女孩還給她丈夫生了一對雙胞胎,她丈夫在外面洋洋得意,説這個離婚可離對了,要不然哪來這麼好的福氣?這白玲聽了以後心裏氣,心想,我一定要爭口氣,讓你看一看,所以當陳勇在網上發帖子的時候,這白玲一看,嘿,這小夥子是碩士,而且是工程師,將來還有機會帶自己出國,還比自己小十來歲呢,我得讓我的前夫看一看,我也有本事找年輕的帥哥。所以當時白玲就沒來得及多想,就跟陳勇簽下了婚前協議,現在陳勇雖然簽證不成功,可是白玲的心裏卻樂得高興,看來假戲成真還有希望了。可是陳勇回到家裏,左思右想,覺得這樣下去不行,看來這個白玲真是要糾纏到底了,怎麼辦呢?這件事情看來已經鬧大了,不像自己原來想得那麼簡單了,雖説傳出去是笑話,可總比白玲一輩子糾纏自己強,否則的話,自己將來連談女朋友都沒法談了,所以陳勇就起訴到法院要求跟白玲離婚。
這一次開庭真的是有意思,陳勇是特實在的一小夥子,就對法官説,説你看,這是我們簽的婚前協議,我當初想法是不對,就想讓她給我出錢,所以弄了一假結婚,現在出不國了,我跟她維持這婚姻沒有任何意義了,我得要求離婚,我們不是真的夫妻,也沒有在一起生活。這個白玲作為被告在法庭上怎麼答辯呢?她説法官,原告説的話都是假的,我們倆是真有感情,結婚後也一塊在外面租房子住,我對他特別好,他為什麼今天要提出離婚呢?是因為他有了更年輕、漂亮的女朋友,他覺得我老看不上我了,所以才提離婚,法官,所以您還千萬不能判離婚。這法官有點糊塗了,陳勇就氣得在法庭上拍著桌子,説白玲你可別張口瞎説,咱們什麼時候在一起生活了,這白玲還不慌不忙就掏出一本病歷,法官,我們不僅在一起生活,而且感情特別好,為了他,我還做了人流呢。你看,我連病歷都拿來了,這白玲就把病歷作為證據遞交給法庭,這陳勇是氣得説不出話來。
法官看看兩個人所説的內容是截然相反,法官就拿起這個婚前協議書問白玲,説這是不是你簽的?白玲説字是我簽的,可那是我們開玩笑的時候鬧著玩的,不是認真的,後面的時候我們倆生活在一起,法官您想想,如果我們不是兩口子,如果我們沒有夫妻生活,我幹嘛把50萬元的存款打到先生的賬戶上,法官想想也有道理。那麼這起案件在判決的時候,法官怎麼處理的呢?我想我們要來看一看這幾份關鍵證據。
最後法院認為,這一份混前協議應該是雙方親自所簽的字,可以看得出,這是一個交易婚姻,而且兩個人的財産是各自獨立的,那麼白玲來主張夫妻婚後在一起共同生活是不是事實呢?那麼這就要看一份關鍵的證據,那就是白玲帶來的病歷,我們看一看,這是一份北京婦産醫院北京婦幼保健院的門診病歷手冊,凡是到醫院去看過病的大家都會在它的醫院建立這麼一個病歷手冊,但是我們看一看,病歷手冊裏面所寫的這個內容,都是醫生龍飛鳳舞的字,那麼這個所寫的內容怎麼寫呢?我們知道,在很多的情況下,都是病人去陳述,那麼醫生在上面書寫,白玲主張病歷能夠證明,她為了陳勇做了人工流産,可是我們知道,實施人工流産這樣的門診手術的話,除了病歷之外,應當還有其他的藥費單據、醫院所出具的關於實施手術方面的一些書面材料,而病歷是作為病人單方的一個病情陳述。不排除白玲有可能對醫生做虛假陳述,現在大家明白了,就説有可能白玲的這個病歷是真的,但是上面所寫的病情怎麼樣?卻有可能是假的,在這樣的證據的對峙過程當中,最後法院認為,白玲和陳勇因為結婚後沒有建立起夫妻感情,是一起交易婚姻,白玲也沒有舉證能夠證明,夫妻在一起共同生活,所以認為這種婚姻是一種虛假的婚姻。由於我們婚姻法對這種假結婚沒有設置一個可撤銷婚姻或者無效婚姻一説,最後法院以判決離婚的方法,結了這個案子。白玲一看,這下大失所望,她原本的想法是希望能夠跟這個小夥子維持一種婚姻關係,那麼既然感情的事處理沒有了,那接下來可得算算錢的事。因為在一審當中,陳勇沒有提出錢的問題,白玲因為堅決不同意離婚,所以也沒有提出錢的問題,到了二審,這白玲上訴了,到了二審白玲就提出來了,要求撤銷原審判決,同時她在二審怎麼樣?還增加了訴訟請求,要求法院判令陳勇返還她已經支付的擔保金,並且要求陳勇返還什麼呢?他前期支付給陳勇的留學費用,大概有三萬塊錢。那麼這種情況下,
這種情況下,我們要考慮一個問題,原來一審不提,你到了二審又冒出一個新的訴求來這可以嗎?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國家民事訴訟法,它有一個特別的規定,説什麼呢?假如説這個當事人,在提起上訴的時候,增加了新的訴訟請求,或者是作為原審的被告,又提了反訴,這兩種情形下,那麼二審法院可以對他所提的訴求進行審理,但是進行審理的前提是要求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就此問題進行調解,如果雙方能達成一致調解意見的話,那麼以調解的方式來結案,但是如果對方堅決不同意你這個增加訴訟請求的話,那怎麼辦?咱不能違反程序,那麼只能就原來一審當中的訴求進行審理,而對於他新提出的訴求怎麼樣?告知當事人另行訴訟。所以白玲實際上她是不懂這個程序法,她原來一審是指望法院不判離婚,所以她覺得提財産不合適,現在又覺得法院判決離婚了,不提財産更不合適,好在在二審開庭的時候,陳勇只想趕緊把這事了結,所以陳勇就跟二審法官説,您放心,這50萬元即使她不起訴,我也會還給她的,我現在願意當庭在您的調解下,就把她付給我的擔保金,還有前期費用都還給她,趕緊結束這場噩夢,所以白玲上訴的請求,在二審法官的主持下,最後就當庭達成了一個調解。達成調解之後,白玲按照自己的願望,如願地就拿回了已經付出的款項。
這樣這個案子最終就以戲劇性的方式結了,白玲在法庭上演了一場戲,我們看到她為了挽救她所謂的追求的這個婚姻,為了給她前夫一個顏色看看,所以在法庭上演了這樣一場戲,而陳勇更沒有想到,自己懷有夢想來出國,居然是以這樣的方式來結尾,不僅出國沒有出成,但到最後自己還反而沒討個好。
回過頭我們來看看白玲和陳勇的故事,在我們平常處理案子的過程當中,可不僅僅是這一起假結婚,比如説有些年輕人,為了單位能夠趕緊給他分房,隨隨便便就找個人結婚,等到結了婚以後,又後悔,又趕緊要鬧離婚,還有的我們在工作當中又涉及到假離婚,比如説兩口子過得好好的,一聽説這個地方要拆遷,如果離了婚之後,那麼兩個家庭的話,所得的這個拆遷補償面積要比這一家要大,所以人們又趕緊慌慌張張地去辦一個假離婚,這在我們工作當中都遇到過,但是這樣的把婚姻作為一個獲取金錢利益的一個工具的時候,我們看到,如果一旦發生矛盾的話,後果不堪設想。我們就曾經處理過,因為想獲得更多的拆遷利益,那麼妻子和丈夫就簽訂了一個協議,就如同陳勇和白玲簽的這個差不多,他那個協議上怎麼説呢?他説夫妻兩個為了給家庭置換更大的補償面積,現雙方辦理假離婚,然後對拆的面積怎麼分?怎麼住?然後什麼時候辦完手續之後再復婚,都有了一個約定,有了約定之後,這夫妻倆就到拆遷公司,你看我們的離婚證,我們離婚了。那麼拆遷公司根據政策確確實實要和他們分別來簽訂這個拆遷補償協議,可是,這計劃趕不上變化,我們處理的案例當中,就有一方當事人在離了婚之後,怎麼樣?不想再和對方復婚了。那不想再和對方復婚怎麼辦?那另外一方自然是欲哭無淚,來找我們律師拿著這個協議説,律師你看看,我們能不能要求再復婚?法律上能不能要求再復婚,那我們知道,法律不是兒戲,我們不可能在法律上去設置一個制度,還有所謂的假離婚,你們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都是成年人,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會引來一種什麼樣的後果?所以這樣的當事人,我會告訴他,要想通過法律的手段來強制再復婚,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想通過今天的這個案例告訴大家,婚姻是非常神聖的,如果我們有這樣或者那樣的利益動機,應當有一句古話,叫做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能把婚姻作為一個交易的工具,否則的話,到最後付出慘重的代價,別後悔莫及。好,謝謝觀眾朋友們,今天就説到這兒,再見!
責編:西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