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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的石頭

CCTV.com  2007年11月05日 09:48  來源:  

  在一個漆黑的夜晚,六個蒙面人闖入一間窩棚。他們用事先準備好的棍棒,狠狠抽打著從睡夢中驚醒的主人。這個殘忍的過程,持續了二十分鐘之後,蒙面人摔門離開了窩棚。

  王筱磊:您剛才看到的這個片段,發生在2006年12月10日,雲南省龍陵縣4個村民的親身經歷。案發當晚,被打村民的傷勢極為慘痛。其中有兩個村民的頭蓋骨破裂,一個村民的膝蓋骨骨折。當龍陵警方趕到案發現場時,受害村民都説,自己做夢也沒想到,會遭到這樣的重擊。同時,他們還向警方反映,蒙面人走後,屋裏擺放的500多公斤大石頭不見了。這夥蒙面人如此大動干戈,難道就是為了搶石頭?

  這裡就是案發當晚,四個村民居住的茅草棚。在棚裏,我們還能看見地上散落的石塊,以及床上仍未完全幹澀的血跡。受害村民説,犯罪嫌疑人把他們捆綁起來之後,又把他們的四部手機全部砸爛。

  黃碧忠(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嫌疑人精心地策劃過,延誤他們的報案時間,甚至是不讓他們報案。

  這是受害者提供的被搶石頭的照片,案發當晚,犯罪嫌疑人搶走的二十多塊石頭,總價值超過三十萬。

  高明旭(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他們應該是有預謀的,乾脆利索的,事先是通過商量準備的。

  是什麼樣的石頭,價值高達三十萬;又是什麼樣的石頭,使得犯罪嫌疑人如此猖狂作案。

  “黃蠟石”,又稱“黃蠟玉”,是近兩年,在雲南省龍陵縣境內發現的一種玉石品種。因為石頭表層有蠟狀的質感,因而得名“黃蠟玉”。案發當晚,犯罪嫌疑人搶走的500多公斤石頭,就是“黃蠟玉”的毛石。這些毛石大小規則不一,從外觀上看,和普通的石頭毫無兩樣,但只要輕輕拋光表面,色澤鮮亮的玉石就會呈現出來,在燈光的映襯下,顯得尤為燦然奪目。

  雲南龍陵發現“黃蠟玉”的消息一經傳出,全國各地的奇石愛好者紛至沓來。“黃蠟玉”因此身價倍增,價格從最初的幾毛錢一公斤,迅速上漲至目前的數千元乃至數萬元一公斤。

  莊宇(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局長): 我親自到過一個老百姓家,他們就是在他的自留地上挖到一個石頭,這個石頭就是有人收,賣到60萬。

  在勘查現場時,警方發現,犯罪嫌疑人搶走的都是品質好、價格高的“黃蠟玉”毛石,而被遺留在地上的,均是質地較差的品相。

  莊宇(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局長):可以定性是對黃蠟石有了解,有可能出售,這一部分人可以把他鎖定。但是,現在按照我們龍陵的這種火爆狀況,知道黃蠟石的價格,也可以把它賣出去,也可以做這些事的人太多了,範圍太大了。

  案發時間是在淩晨4點鐘,雖然犯罪嫌疑人作案時,打開了屋內的電燈,但是,面對突如其來的打擊,4個村民完全被嚇懵,絲毫沒有注意到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徵。

  受害者:他們進來打我們,我們蒙著頭,也不敢看。

  受害者:從來沒有想到過人家會來搶我們。


  根據受害者的描述,犯罪嫌疑人離開窩棚後,緊接著就傳來了一聲汽車的發動聲。這説明犯罪嫌疑人乘坐有交通工具。既然有交通工具,那就一定會留下車輪的痕跡。辦案民警立刻展開對窩棚周邊路面的搜索。

  案發現場位於一條鄉間公路旁,這條公路是龍新鄉通往天寧鄉的必經之路。而天寧鄉是“黃蠟玉”的主要出産地,每天都有絡繹不絕的車輛從這裡經過,因此在公路上留下了錯綜複雜的車輪印。

  黃碧忠大隊長推斷,如果案發當晚,犯罪嫌疑人是從龍新鄉方向進入的案發現場,那麼嫌疑車輛應該會有一個調頭的痕跡,而調頭的地方肯定不在窩棚外邊。

  王筱磊:為什麼黃碧忠大隊長會肯定調頭的地方不在窩棚外呢?因為犯罪嫌疑人如果把車停在窩棚外面的話,又是熄火,又是下車,再拿上作案工具,等這些準備工作完成後,窩棚裏的村民早就被驚醒了。所以説,他們應該會繼續往前開,找到下一個既可以調頭,又不會驚動窩棚的地方,做好一切準備工作,再回到窩棚實施搶劫。也就是説,如果能夠找到車輛調頭的地方和窩棚外邊相吻合的車輪印,那麼,就能確定犯罪嫌疑人乘坐的車輛型號,進而打開案件的突破口。

  辦案民警沿著窩棚方向,仔細端詳著每一個輪胎印。往前走了大約150米時,一個特殊的印跡呈現在辦案民警的眼前。由於這條路的路面窄,大部分的車輛經過時,都是直行,所以輪胎印全都呈直線形狀,而這個輪胎印就顯得格外特殊 。

  黃碧忠(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一個車輛調頭的印痕。

  高明旭(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很明顯,特別是兩邊靠路邊的那個地方更明顯。因為中間它過往車輛比較多,他掉頭基本都要超出一點兒正常行走的路線。

  對於大部分的司機來説,這不是一個適合調頭的地方──路面窄,路況差。而從這裡往前150米或者往後100米,都有較為寬闊的場地進行調頭。


  勘查民警對輪胎印進行勘驗,並且做出判斷。這是一條新鮮的輪胎印跡,經過的時間大概是淩晨三、四點鐘。

  黃碧忠(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他調頭之後,還沒有其他車輛經過。這肯定是最後的一輛車輛。

  淩晨三、四點,正是犯罪嫌疑人闖入窩棚的時間。勘查人員立刻在紙上勾勒出這枚車輪的印跡,希望能在窩棚外,找到與此相同的輪胎印。

  果然不出所料,不到半個小時的時間,勘查人員就找到了一條完全相同的車輪印。

  莊宇(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局長):可以確定那個輪胎的印跡,絕對就是到了那個現場。而且是實施作案的輪胎印跡。

  與此同時,辦案民警還在嫌疑車輛調頭的地方進行了實地測驗。最終判斷,如果在夜間,從這個地方調頭,窩棚裏的村民是絕對看不到車輛的燈光。因此也就發生了案發當晚的情形,受害村民對犯罪嫌疑人的到來,幾乎沒有任何察覺。

  記者張佳慧:那之前一點感覺都沒有?

  受害者:沒有。

  記者張佳慧:沒聽見車子路過,或者是什麼?

  受害者:把我們打怕了,我們也不知道他們進來。

  記者:都還沒反應過來?

  受害者:對,沒反應過來。

  辦案民警測算出嫌疑車輛的基本特徵:前後車距277公分,左右輪距離152公分。

  高明旭(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應該不是摩托車,也不是農用拖拉機。基本框定一個範圍,應該是轎車、越野車一類。


  大規模的排查工作在龍陵縣以及周邊縣市展開。輪胎廠、汽車修理店、汽車銷售處是辦案民警重點的排查對象。什麼樣的車,輪胎距離是152公分;什麼樣的輪胎,能夠壓出這樣的花紋輪印呢?

  高明旭(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走路看,開著車看,一看這車是什麼車,低頭看一下;如果停留了,都要看一下輪胎。

  短短兩天時間,辦案民警排查了500多種類型的輪胎,200多種型號的車輛。可是,奇怪的是,即使是天天修車的汽車修理工,也沒有見過這樣的輪胎印,更不知道是什麼類型的車輛壓出的痕跡。

  高明旭(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有幾種可能,一是我們工作做的不夠細,沒發現,或者是遺漏了。第二也可能當地確實沒有賣這種車胎的。

  案發後第三天,正當警方感到困惑時,教導員高明旭在上班的途中,突然注意到一輛越野車。

  高明旭(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量了一下它這個數據,跟我們現場測算的印痕是一致的。

  這是一輛豐田2700型號的越野車,輪胎是原廠出産的原裝胎,在一般的輪胎經銷店沒有銷售,所以導致辦案民警之前的排查,始終沒有結果。這輛越野車價值在40萬左右。

  黃碧忠(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當時第一反應是,怎麼這麼貴的車,怎麼會出現在搶劫的這麼一個現場。

  高明旭(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但是從現場發現的痕跡,跟這個車型,它是客觀的。


  車輛的排查工作,首先在龍陵縣城內展開。在龍陵縣,這種豐田2700型號的車輛共有26輛,一般都為政府和私營業主所擁有。當排查到第13輛豐田車時,一個信息引起了辦案民警的察覺。

  黃碧忠(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一個茶場的老闆,他的車在案發這天晚上,不在茶場裏面。

  2006年12月9日,也就是案發前一天,茶廠老闆到昆明出差,臨走前把車借給了他的表弟。

  黃碧忠(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九號晚上,十號淩晨的時候,他説他表弟把車開出去了,也沒有説到什麼地方去,反正沒有回來過。

  如果這輛車就是嫌疑車輛,那麼,在車輛上或多或少會留下一些痕跡。辦案民警決定對這輛越野車進行全面的勘驗。為了不打草驚蛇,教導員高明旭對茶廠老闆説出了一個十分巧妙的藉口。

  高明旭(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我們這輩子是買不上這種好車了,借我們用用,試一下,我們把車調出來。

  這輛豐田越野車是三個月前購買的,車輛的外部還非常新。可是,當辦案民警打開後備箱時,卻發現車輛兩側的地方,有明顯而又新鮮的擦劃痕跡。揭開毯子後,又有一些碎屑和石頭顯現了出來。經過勘查人員的檢驗,這些碎小的石頭就是“黃蠟玉”的碎屑。

  高明旭(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我們也了解過,這老闆他自己肯定不做。

  茶廠老闆説,他的表弟匡大波對“黃蠟玉”有著濃厚的興趣,並且曾跟他建議,一起做“黃蠟玉”的生意。

  在龍陵縣城,匡大波家裏的經濟條件比較殷實。家裏開著一個商品批發店,蓋了一幢二層樓房,開著一輛麵包車。雖然已是而立之年,但是,匡大波經常糾集一些閒散人員,在社會上打架鬧事。

  高明旭(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這個人生性比較殘暴,敢説敢幹。

  作案時間,作案動機,作案條件,匡大波似乎都已具備。

  高明旭(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如果只有一兩個疑點,那我們還可以説是偶然,如果太多的可能結合在一起,那應該就是一種必然了。

  匡大波立刻被警方列為重點嫌疑人之一。現在,已是案發後的第四天。在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時,無論是正面接觸還是旁敲側擊,辦案民警始終沒有得到匡大波的音訊。

  莊宇(雲南省龍陵縣公安局局長):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家裏面,還是出去了,還是聽到風聲已經跑了。

  案發之前,匡大波每天都會到表哥的茶廠逛一逛,有時候還會幫忙送茶葉。可是現在,不但見不到匡大波的影子,就連他的手機也是處於關機狀態。

  王筱磊:匡大波有一個女兒,在龍陵縣幼兒園上學。於是,辦案民警決定利用老師上課的時間,對學生進行一次家庭情況的普查。上課時,老師問孩子們,你們喜不喜歡爸爸媽媽?關不關心爸爸媽媽?孩子們異口同聲地説,關心。老師接著就問,既然關心爸爸媽媽,你們知不知道爸爸媽媽的生日?知不知道爸爸媽媽現在在幹什麼?此時,匡大波的女兒站起來回答,‘我媽媽在上班,爸爸在家睡懶覺’。俗話説,童言無忌。小孩是不會説謊的。於是,警方立刻趕到了匡大波的家中。

  看到警方的到來,失魂落魄的匡大波立刻承認了自己所犯的罪行。


  與此同時,辦案民警對其他5個犯罪嫌疑人實施了抓捕。其實,這6個犯罪嫌疑人的家境,在龍陵都屬於中上等家庭。其中一個是飯店老闆,還有一個是採石場經理,而且都有房有車。在審訊中,犯罪嫌疑人供述,近年來,隨著龍陵“黃蠟玉”價格的不斷上漲,他們都希望借此大賺一筆。於是,就發生了2006年12月10淩晨,那慘痛的一幕。

  因為一時的貪念,毀掉6個家庭的幸福,6個犯罪嫌疑人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責編:邊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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