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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自由”的水手

 

CCTV.com  2009年01月06日 12:3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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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網消息(第一時間):在不少人心中,愛吃菠菜的“大力水手”是童年最美好的記憶之一。一般來説,這樣的卡通形像是不能亂用的,因為它有版權。不過,現在歐洲就可以隨意使用了。

  從今年1月1日起,“大力水手”在歐洲的版權就到期了,現在它已經成了所有歐洲人的公眾財産。這就意味著任何人在歐洲都可以自由銷售、編印大力水手的海報、T恤、甚至自行創作全新的大力水手漫畫,不需要取得許,更不需要花一分錢支付版稅。即使打著大力水手的招牌創業,也完全可以!不過,這僅僅只能在歐洲,因為不同地區對知識産權的保護年限是不一樣的,美國大力水手就要到2024年,才能自由!

責編:陳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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