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第一時間):昨天財政部等五部門公佈了備受關注的取消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政策“細則”。
從明年1月1日起,全國範圍內的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與水路的運輸管理費和客貨運附加費將被統一取消。對於已預徵的2009年度交通和車輛收費,將予以全額清退。各地對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包括二級公路上的橋梁、隧道的車輛通行費也將逐步有序取消。對確定取消的公路車輛收費站點,要及時向社會公佈具體位置和名稱,接受社會監督。
通知同時提出,目前海南省徵收的燃油附加費將改為高等級公路車輛通行附加費,具體徵收辦法由海南省制定。此外,出租汽車企業向出租汽車司機收取的承包費或管理費中,如果包含上述交通和車輛收費的,也要相應核減。取消的六項交通和車輛收費 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
責編:陳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