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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起乘機可攜帶打火機和液態物品

CCTV.com  2008年12月18日 13:2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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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視網消息(第一時間):經常坐飛機的旅客都知道,從今年3月起,民航總局發佈了“禁液令”等禁令,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打火機、火柴以及液態物品乘坐民航飛機。昨天,這項措施有了變動。

  從本月20號開始,旅客可隨身攜帶一隻打火機或一盒火柴乘機,不過防風式打火機除外,並嚴禁在托運行李中夾帶打火機、火柴。另外,可隨身攜帶單件容器容積不超過100毫升、總量不超過1000毫升的液態物品乘機,但屬於民航法規禁止旅客隨身攜帶的易燃易爆液態物品除外。

  酒類物品仍然不可以隨身攜帶,但可作為托運行李交運;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可攜帶乘機旅途必需的液態藥品,但需出示有本人名字的醫院證明或者醫生處方;有嬰兒隨行的旅客攜帶的液態乳製品,經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後,可以攜帶乘機。

責編:陳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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