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第一時間):之前,老百姓都習慣了,銀行背後有國家,所以存款放心,不擔心銀行破産倒閉。存款保險制度推出之後,就意味著國家不再兜底,而由一個新的存款保險機構來承擔可能出現的風險。
為什麼要建立這樣一個制度,它可能會給老百姓帶來哪些影響呢?
存款保險制度1934年誕生於美國,目前世界上70多個經濟體都在實行這種制度。制度設立的初衷就是防範銀行破産對金融體系造成的危害和衝擊。在這次的金融危機中,美國有19家銀行倒閉,但健全的存款保險制度有力地防範了風險的擴大,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金融恐慌和社會不穩定。
而在我國,長期以來,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退出市場,往往是由中央銀行和地方政府承擔個人債務清償的責任。儘管我國並沒有經歷過金融風險的集中和大規模暴發,但近年來中小金融機構的經營危機乃至存款擠兌事件仍時有發生,目前,我國房市、股市的低迷,中小企業經營困難等都可能引發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不良資産反彈。
而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則可以通過市場化的風險補償機制,合理分攤因銀行倒閉而産生的財務損失。而對廣大儲戶來説,以前因為依賴國家擔保,人們對選擇金融機構和金融産品時往往不加甄別,但以後則要重視決策風險,因為金融機構也是企業,也有破産倒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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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倧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