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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蹤海南少年持刀傷人案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8月03日 14:28 來源:CCTV.com

  2006年7月9日晚上10點多鐘,家住海南省定安縣的謝陽保、莫偉等三人吃完夜宵騎上摩托車,剛剛走出100米遠,突然之間,一夥陌生男子檔住了去路,手持尖刀向他們砍了過來。

  “差不多這麼長,差不多有這麼厚,他們差不多每個人都拿著一把刀。”

  “拿著一把刀站在中間,我不知道他要幹嘛。我就衝過去,然後一群小孩就從後面衝過來。”

  對方各個手拿尖刀,自己一方卻手無寸鐵,謝陽保三人顧不上多想,立刻騎車而逃。但由於持刀者來勢洶洶,從後面又反追過來,坐在摩托車後部的謝陽保和莫偉兩人,還是被砍到了。一個被砍到了後腰部,一個被砍到了腿部。慌亂之中,他們緊急趕往醫院。

  海南省定安縣人民醫院外科醫生張雄軍:“一個就是右膝部刀砍傷,第二的話就是右髕韌帶不完全斷裂,第三個的話,右側關節膝關節囊破裂。”

  從昏迷中醒來,謝陽保和莫偉怎麼也想不通,剛剛從外地打工回鄉不久的他們,怎麼會突遭橫禍。到底是誰幹的呢?

  “無緣無故被人家砍砍了一刀,也不知道是結了什麼仇,禍從天上降。”

  想來想去,謝陽保和莫偉回憶起來,當晚借助於摩托車燈,他們似乎看到了砍人一方的領頭者,一個染著黃頭髮的男孩。

  “有印象的,就是染著黃頭髮的那個,他站在中間,拿著刀感覺他很小的樣子,染了一頭黃頭髮。”

  “看準了,黃頭髮,那個認準了他。”

  但這樣的指認,卻讓出警的居丁派出所所長非常吃驚。

  海南省定安縣公安局居丁派出所所長胡志富:“我們剛剛跟他做思想工作,剛剛給他教育他,又發生事情,才過了一個小時左右,又發生事情。所以我們感覺很吃驚,我説這個小孩怎麼會這樣這麼頑固?”

  主持人張紹剛:“大家看法大家可以參與的新聞。無緣無故兩個人就被砍傷了,好在兩個人記住了犯罪嫌疑人的特徵,就趕緊去報案。這一報案讓接案的派出所的所長大吃一驚,為什麼?這個犯罪嫌疑人他認識,幾天前也是用幾乎相同的方法,這個人還砍傷過其他人。到底這個人是誰?為什麼連續出現了持刀傷人的事?為什麼出現了這個事情之後,沒有被追究責任,反而連續作案呢?來進入到我們今天的熱度故事。”

  染著一頭黃髮的少年居丁派出所的胡所長並不陌生,他叫阿平,是管轄內龍湖鎮居丁村一名13歲少年。平日裏喜歡打架,不是因為哥們意氣就是看人不順眼動手,因為就在數天前,他曾經以同樣的手法,持刀砍傷過另一個少年莫書海。

  “那天晚上黑乎乎,我看不清,只知道他頭髮是黃色的,人比我瘦,也比我矮一些。砍了我一刀,然後他站起來還想砍我第二刀,我説很痛他就不砍了。”

  原來,今年6月25日,家住居丁鎮淡嶺村的18歲莫書海也遭遇了以黃頭髮為首的一群人突襲。手持一把西瓜刀的黃頭髮少年向莫書海後腰部砍去,經過鑒定,莫書海被砍成輕傷,居丁派出所民警很快將持刀少年阿平緝拿歸案。

  海南省定安縣公安局居丁派出所所長胡志富:“他也非常的老實,把那天發生的事情全部跟我們描述清楚,也非常配合,我們那天説以後不再打架了。”胡所長回憶説,阿平第一次砍人後,派出所民警曾多次找阿平做思想工作,但讓他們後來也無奈的是,最後一次苦口婆心的勸導竟然發生在阿平第二次持刀傷人的前一個小時。誰也沒想到剛剛談完心的一個小時後,阿平就又惹事了。短短15天之內,少年竟兩次持刀傷人,毫無悔改之意,他為何如此大膽呢?除了勸導,難道公安機關沒有其他辦法了嗎?

  海南省定安縣公安局居丁派出所所長胡志富:“還沒有年滿14周歲,我們也不能對他進行拘留什麼的處罰。”

  原來儘管阿平傷人已經構成輕傷害案件,按照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行兇者應該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公安卻拿阿平毫無辦法,因為他的年齡不滿14周歲,他無論有何種違法行為都不受到追究。


  最終,警方只好通知其家長將阿平領回家。在當地,不少群眾看來阿平頻頻持刀傷人讓他們非常擔憂。因為只要他沒到14周歲,他隨時都可能再傷害人,而且不用負擔任何法律責任。

  群眾:“很殘忍,不知道是社會壞還是人壞,這麼小就這麼狠心,要是長大了還得了嗎?我們希望有法律來制裁他。”

  群眾的擔心,也讓負責審核兩起案件的定安縣公安局法制股股長吳孔軒頗感無奈。

  海南省定安縣公安局法制股股長吳孔軒:“現在是沒有辦法,根本沒有法律規定,我們怎麼敢處理?法律沒有規定,我們就不敢處理。法律有規定,我們就一定處理。我們這個法制部門執法很嚴的,反正你構成犯罪的一個不放過,這個是我們的一個觀點。”

  吳股長説,為了讓群眾滿意,也擔心阿平再出事,公安再陷入抓了放,放了抓的怪圈。對阿平問題的處理上,7月中旬,他們法制股特意請示了海南省公安廳,但得到的答覆是,不滿14周歲阿平連被勞動教養都不行。法律不能制裁阿平派,出所能做的也只能是把阿平放回家,讓家長嚴加管教。

  在海南省定安縣龍湖鎮居丁村,記者找到了阿平的家,但令人吃驚的是,阿平爸爸一臉無奈。

  阿平爸爸:“我是什麼方法都用過了,打他也打他過了,罵也罵過了,但是他不聽話,希望公安抓他走,免得死在大街上,就這樣了。”

  公安希望家長嚴加管教,家長卻希望公安能抓走兒子,這究竟是怎麼回事?難道阿平的父母也奈何不了這個13歲少年嗎?他究竟是怎樣一個少年呢?

  阿平爸爸説,家裏的經濟條件非常差,只種著9畝水稻,沒有其他經濟作物。兩口子一年辛辛苦苦賺的錢還不夠賠人家的醫療費呢。

  阿平爸爸:“他現在用刀來捅別人,很擔心的是人家也會捅他的,捅他死了或者砍他死了,父母很擔心,這樣子。”

  阿平爸爸説,13歲的阿平在家排行老二,上有一個姐姐,下有一個弟弟,因為擔心阿平再惹禍,也更擔心阿平被人報復,阿平現在被親戚帶走了,到廣東一帶打工去了。談起阿平為何成了一個持刀頻頻傷人的問題少年,阿平爸爸坦言,他和老婆不和是最主要的原因。

  阿平爸爸:“他從小的時候一歲的時候,這個家庭就被人破壞了,全部打爛家裏的全部,打爛了,衣服也全部把它們燒光了,就這樣了,用的東西也用棍子打壞了,孩子小小就有一股怒火在心裏。”

  原來,從阿平1歲開始直到今年阿平13歲,阿平的父母整整打了十幾年的架,打爛了家裏的每一樣東西,家境也愈發陷入窘境。以至於因為家裏沒有錢,阿平上學的年齡一拖再拖,直到11歲才正式上了一年級。

  夫妻不和耽誤了孩子,常年的家庭不和給阿平幼小的心靈從小留下創傷,村裏人對阿平一家的教育方式也頗有微詞。

  鄰居:“常常打罵,家裏很窮,沒有什麼,生活都過不了。非常的窮,怎麼教育孩子都不會。”

  “根本不會教育孩子?”

  “對。”

  在阿平家,我們看到阿平家現在唯一值錢的就是一台傷痕纍纍的電視機,阿平的父母説,指望著孩子上學後能通過教育彌補上學晚的事實,但學校反饋回來的消息卻讓阿平父母很失望。

  海南省定安縣桐樹小學陳校長:“他平時總是不愛上課,上課的時間有時候到外面去玩,老師教他他不學,不會寫字,就是連他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其他的更不會了。數學方面,比如55+15他都不會數,有時候小同學他也會對他們欺負。”

  “會打架是嗎?”

  “對。”

  陳校長介紹説,阿平的表現非常不好,學校為此也感到非常頭疼,多次耐心教育,找阿平談心以及家訪。都根本無濟於事,尤其是今年以來,阿平經常去上網,極其厭學。學校拿阿平一點辦法也沒有了。

  公安沒辦法,學校沒辦法,阿平的父母也沒辦法,今後,遊蕩在社會上的阿平能否把握住自己?他能否不再違法?阿平這類的問題少年,最終的出路又在哪呢?

  主持人張紹剛:“因為沒有達到刑事責任的年齡,所以甚至於連勞動教養這樣的手段都不可以在阿平身上去施加。在這種情況下,出現了一個尷尬,公安希望家裏面管教,家裏面希望公安管教,最後採取了一走了之的方法。也怕阿平被報復,所以讓家裏面的親戚帶去南方打工。但是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就像一顆定時炸彈放到外面也有再次爆炸的可能。按照鄰居的説法,究竟應該誰來排這顆“雷”?應該怎麼把這顆“雷”能夠成功排除呢?這就是我們今天的核心話題。”

  主持人張紹剛:“在今天節目當中,有兩位犯罪心理學方面的專家將會和我們進行互動連線。一位是中國政法大學的馬皚教授,一位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的李玫瑾教授,另外我們還會連線一下阿平爸爸,來看一看阿平的近況如何。好,現在請導播同時幫我們來接通中國政法大學馬皚教授,和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的電話。”

  中國政法大學馬皚教授:“他父母現在採取的,説讓孩子直接去的廣東,這是直接違法的。因為咱們法律規定的也很明確,16歲以下的孩子是不允許離開家長單獨居住的,如果家長採取這種方法的話,那麼公安機關有權利對他的家長進行訓誡,並且要求他們對這種行為作出改正。”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現在我認為,在法律操作的層面比較欠缺的一個問題就是説,警察的功能不僅僅是説把人抓了去起訴,警察還有一個制止,還有一個管理,比如説你的行為擾亂眾人的生活秩序,你警察不能説現在沒有具體法律條文,我不管。這個不行的,你還應該有一個管理,可以對當事人或者對一些具體的人員進行一些教育,甚至警告。”

  主持人張紹剛:“14歲可不可以送少管所或者工讀學校?”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應該是可以的。”

  主持人張紹剛:“所以,那為什麼我就奇怪了二位,他們為什麼不把他送工讀學校呢?”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現在送工讀學校,按照我們法律當中的一些規定,主要是由孩子的父母,我覺得我管不了了,我可以申請送。還有一個是由學校,就是經過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那麼這兩種情況下,如果父母不提,學校不提,公安機關不能就找了這孩子送工讀學校,那是不可能的。”

  主持人張紹剛:“所以,又涉及到父母問題。村民們也説他們天天打,沒能力教育孩子,也許是他沒能力,家裏面又窮,綜合起來看,你再強調家長的責任,是不是?對於這個個案來説,在要求他們做,做不到的事,像這種孩子在14歲之前,就有這種暴力的行為,跟他父母還是有直接責任的,從小到大。”

  中國政法大學馬皚教授:“他生活在這樣一個暴力的環境裏邊,本身對他的人格,對他的性格,對他的行為習慣都不可能有好的影響。那麼現在,咱們國家面臨這個問題,如果借鑒西方國家的話,它會有一些專門庇護這些孩子的一些社會的福利機構或者社會的慈善機構。”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所以這一點上我覺得,英國的做法比較好,就是説未成年的問題是成年人造就,所以我們在解決未成年人問題的時候,不能把眼光總盯在未成年人身上,一旦孩子不懂事的話,那大人就應該為此付出代價。所以你比如英國就有一條,它有一條法定叫做養育令,當這個孩子出現行為問題的時候,這個孩子不夠處理的標準,那怎麼辦呢?就責成他的父母,你得去讀家長學校。我認為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增加點這樣的法律條文。”

  中國政法大學馬皚教授:“我認為公安機關有責任,或者説當地的這種行政部門也有責任,責令他的父母把這個孩子從廣東找回來,並且能夠跟他們之間有一個,按照《未成年人的保護法》能夠建立一個合同制,合同制。就是説,你現在只能靠督促父母,包括我們社會幫助父母和督促父母來幫助這個孩子。”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我覺得如果有可能的話,儘早把他送到工讀學校。”

  主持人張紹剛:“好了,謝謝兩位專家跟我們電話連線,剛才無論是馬老師,還是李老師,都提到了家長家長這個環節繞不開,現在我們請導播幫我們來連線一下阿平爸爸。”

  主持人張紹剛:“你好,是阿平爸爸吧?”

  阿平爸爸:“是。”

  主持人張紹剛:“你好,現在阿平在廣東怎麼樣啊?”

  阿平爸爸:“今天送回來了。”

  主持人張紹剛:“已經送回來了?”

  阿平爸爸:“在路上。”

  主持人張紹剛:“那回來之後你有什麼打算?”

  阿平爸爸:“再換一個地方。”

  主持人張紹剛:“換一個地方是什麼意思?送到另外的學校去?”

  阿平爸爸:“不是。”

  主持人張紹剛:“去另外的地方打工?是嗎?”

  阿平爸爸:“是這樣。”

  主持人張紹剛:“但是這個年齡不可以去,打工的阿平爸爸。”

  阿平爸爸:“在家裏又怕他出事,繼續去打架,人家叫去做違法的事。”

  主持人張紹剛:“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剛才專家就給了一些建議,説你們去問一下周圍有沒有工讀學校,好不好?您願意去試一下嗎?”

  阿平爸爸:“願意。”

  主持人張紹剛:“好,那您去試一試,然後有什麼事情我們再打電話聯絡,好嗎?謝謝你跟我們電話連線。”

  主持人張紹剛:“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對於這些未成年的關注只應該是更多,而不應該是更少。我們在“炸彈”爆炸之前,應該想出來拆彈的好方法,而不是等著這個“炸彈”在逐步逐步醞釀能量,如果有一天它失控,可能會給我們這個社會帶來更大的危害。所以希望有更多的人來關注像阿平這樣有著特殊遭遇,特殊心理困境,特殊行為方式的問題少年。”

責編:西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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