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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博弈問題的哲學分析》 趙汀陽

央視國際 2003年09月27日 09:56


  主講人簡介:

  趙汀陽,廣東汕頭人。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互動知識中心主持、兼任清華大學倫理和宗教中心研究員、北京大學應用倫理中心研究員等。

  發表出版了《趙汀陽自選集》、《學問中國》、《現代性與中國》等十多部著作。

  內容簡介:

  博弈論通常是指非合作博弈論,它是一種方法論,它的特徵是:人們行為相互作用時,當事人不能達成一個有約束力的協議。它的貢獻在於提供了一種系統的方法,使人們在其命運取決於他人的行為時制定出相應的戰略。因此在數學、經濟學、社會分析等諸多領域被廣泛應用。它的創立者約翰納什也因此獲得199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

  博弈論針對人類行為提出了許多假設,他的這些假設為人們尋求合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時也引起了許多不同學科的學者對這一理論更深層次的思考。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的趙汀陽研究員就是其中一位。趙汀陽認為,之所以對博弈論進行哲學分析,是因為他希望哲學能夠重新回到一種實驗的姿態上去,能夠來重新接納一些人們通常不認為是哲學問題的問題,把它們這些問題都納入哲學來考慮。以促動學科之間的互相反思。

  在本講中,趙汀陽研究員是從哲學的角度,來分析搏弈論的基本假設,使人們認識搏弈論以及搏弈論還存在哪些難題,和搏弈論存在的缺陷、困難。對搏弈論進行冷靜的反思。

  《博弈問題的哲學分析》(全文)

  今天就是我要和大家一起討論的是一個跟博弈有關的一個問題,是哲學對博弈論,或者是博弈問題的一個思考。這個非合作博弈論是納什創立的,納什由於1994年得了諾貝爾經濟學獎,並且後來又根據他的故事拍了《美麗心靈》,所以一下子也成了公眾人物,甚至在中國也似乎成了公眾人物。我記得去年納什到北京來參加世界數學大會的時候,他講演的那一場,當時我去聽了。當時呢,我發現在場的時候,有很多母親帶著她們的小孩,一般都還比較小,小學的、中學的那個樣子,當時我還是有一點驚訝,我想現在連小孩都來聽博弈論了。結果一會兒納什出來了,其中我旁邊有一個母親呢,就把她孩子拉起來,説“孩子快看,那就是大師。做人就要做這樣的人。”

  這個博弈論它為什麼會成為這麼大的一個學術上的成功?這裡頭我覺得主要來講,按照我的理解有兩個方面:一個是納什他不是一個經濟學家,他是一個數學家,他在考慮博弈論的時候,他是把它當成一個普遍的方法論來思考的。就是儘管説後來我們主要是應用在經濟學的領域,但是也遠遠不限于經濟學,現在很多很多領域都用到他這個方法,比如説政治學、政治經濟學、社會學和其他的比如説還有生物學等等,很多很多領域都用到了。所以像這樣能夠普遍應用的這種方法論,確實是不多的。像我們一般都知道,像數學邏輯這當然是普遍的方法論,但是它有一定的局限性,它不是很具體的,它裏頭所研究的那個對象其實都是非常非常抽象的。而那個象博弈論這個相對來説要具體得多,所以在一個面對具體問題的時候,它能夠把它變成一個普遍有效的方法,這個是非常了不起的。另外一個我覺得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提出了一個很嚴重的挑戰。這個我們都知道,就是當我們有了現代社會以來,這個現代社會其實就是出來之後呢,它是來勢非常兇猛,一下子就把整個世界都變成了一個我們稱之為現代的這麼一個社會,關於現代的理論準備以及關於什麼是現代、它的理念是什麼,這方面的準備一直是很不充分的,所以才發展了我們現在統稱為叫社會科學的這些東西。這些東西基本上都在現代近三百年發展起來的,這個經濟學呀、社會學呀、政治學等等很多學科,這些學科當然你可以追溯到很古老,但是一般來講,它作為一個成熟的學科,它是現代的知識體系的一部分。而這個現代的知識體系很大程度上,就是想為現代社會找出它的規律、它的理念以及為它進行各種辯護,而這個事情直到現在遠遠沒有結束,它一直還沒有説清楚。

  當然就這個經濟學來講,我們都知道,它有一個最基本的假設,就是亞當斯密的“看不見的手”,它是整個現代經濟學的一個最重要的基石,它同時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哲學假設。正如我們大家所知道的,它是假定説首先它考慮問題的時候,它把基本的分析單位放在一個叫“個體”上,就是“個人”,以個人為一個基本的分析單位。其他所有問題,所有層次上的問題,被假定都可以還原到這個個體和個體之間的關係來解釋。另外一個呢,是這個個體又被假定是一個理性的,理性思考的個體。而這個時候就很有意思了,它對理性的定義,和我們傳統哲學的定義,稍稍是有一點不一樣的。它為了能夠更準確地、精確地思考,它的定義就要顯得要窄一點。它把理性基本上定義為自己的,為個人的利益充分,要把它這個人利益最大化的這麼一種思考方式,當然它是又有一個一貫的、或者一致的特點,其實基本上就是一個符合邏輯思考的。在符合邏輯思考的情況下,處處想著要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像這樣的個體。

  亞當斯密的設想是説呢,我們每個人雖然都是只為自己考慮,但是假如我們有一個基本上能夠保持社會秩序的一個制度,或者説有這麼一個市場,那麼儘管大家都為自己,最後的結果卻是一個社會的一個共同利益的發展。能夠達到這樣的一個目標,經濟學家一直都是相信這一點的。但是納什的非合作博弈似乎發現了一個嚴重的漏洞,就是在這種滿足以上剛才説的這種博弈條件的情況下,所能夠得出來的結果,並不是一個社會共同利益的一個最佳的結果。相反來説,往往是一個不是太好的結果,這就是所謂著名的叫納什均衡。有兩個歹徒,他們兩個人搶了銀行,搶了一大筆錢,然後就跑到荒郊野外,終於跑到了一個他們確信是安全的地點,那這個時候,我們假定的條件是這兩個人同樣聰明、同樣理性、同樣都是自私自利的,那麼這個時候,兩個人同時想到説“我必須幹掉對方,這個時候我能夠獨吞這筆鉅款“,所以兩個人同時想到這一點,兩個人同時就掏出了槍對準了對方,這都是我們電影裏頭的經典鏡頭,兩個人對準對方。不過電影裏頭的處理是一般來説是錯的,電影裏頭總是給他製造另外一個契機,兩個人最後不知道為什麼就都放下槍了,這個是不符合推理。兩個人互相拿著槍對著對方的腦袋的時候,這個時候呢,他們兩個人腦子裏頭又會迅速地進行著理性思考,根據博弈論的一個假設,叫做共同知識的假設。他們兩個人都是想,“我知道他知道我怎麼想,我也知道他怎麼想,就並且我也知道他知道我怎麼想”,是這麼一個叫做共同知識。這個時候,那麼對於他們最好的選擇就是要搶先開槍,但是因為他們兩個人思考速度一樣快,他們兩個人的理性程度一樣高,所以呢,是同時開槍,所以兩個人就死了。這也就叫雙死的均衡,這個並不少見,事實上你只要聯想到我們當今世界現在充滿危機的、充滿戰爭危險的這麼一個時代,你就知道這種情況是層出不窮的。

  所以這個被認為是對亞當斯密這個體系的一個挑戰,當然它並沒有否定“看不見的手”,而只是説揭示了“看不見的手”這個假設下的一些情況裏頭有很多漏洞的。但是這個時候有意思的是呢,就是博弈論和經濟學,它的假設其實是共享的,它們的假設都差不多。這些假設,今天我要討論的就它裏頭有某些基本假設,至少在哲學看來是很有疑問的。也許這是我必須解釋一下,為什麼我要這麼做。因為大家會感覺,就是説這個博弈論呢,畢竟它主要不是一個哲學題目,為什麼哲學要去考慮這樣的問題呢?就是我們在人類早期的時候,比如説兩千年前,那時候我們什麼制度都沒有,一切事情都還沒有建立,當時的哲學全部都是實驗性的,大家都在拼命地推出各種理念,不管是孔子、老子還是柏拉圖、亞裏士多德都是一樣的,大家都在推出這些理念,大家就會接受,然後慢慢建起來,在整個的知識體系也是這麼形成的。但是到了今天,我們狹義意義上的哲學的工作,已經變得非常地局限,並且離現實距離非常遠。如果你再思考這些我們通常在書本裏頭經常看到的哲學問題的話,然後你再看上幾個小時,然後你走到街上去,就是北京的街上,你會有一種很怪異的感覺。因為你能夠感覺到,你站在街上你能夠充分地感覺到,在空氣裏頭飄蕩的那種活力,那種整個城市的騷動、整個時代的慾望,所以你會覺得是非常脫節的。所以正是由於這些體會,所以我在幾年前的時候,我開始了一種就是希望説我們哲學能夠重新回到一種實驗的姿態上去,能夠來重新接納一些我們通常不認為是哲學問題的問題,把它們這些問題都納入哲學來考慮。

  所以就是,比如説像博弈這種問題,暴力、戰爭、帝國等等這些問題,我們都可以納進來,納到哲學範圍裏頭來討論,其實就是想促動學科之間的互相反思。你只有在學科之間互相反思的時候,你才能夠發現我們的基礎假設很可能是成問題的,而我們一直不知道,一直都是往前走,追求産量,但是我們往往忘記了我們的基礎是非常可疑的。所以博弈論,我關於對博弈論的哲學分析,也正是這麼一個例子,我希望能夠從哲學的角度,反過來批判一點經濟學的和博弈論的一些基本假設。一個像我們談到説,“人、個體都是一個利益最大化者”的時候,這個“利益”,我覺得首先就是一個不清楚的概念,什麼叫利益呢?它因為我們本來是希望説,這個利益能夠解釋人在社會中的全部動機,是這麼來設想的。但是呢,這個利益根據我的印象,它一般都是指能夠,就是那種我們相當於叫做物質利益,包括權利在內的等等這些典型的利益。但是人動機比這個要豐富得多,所以這就是為什麼它在經濟學有時候的解釋問題的時候,你會發現漏掉了很多東西,有時候你覺得解釋得不是太通。我的一個信念是,如果當你一個事情解釋不通的時候,那麼你一定是漏掉了什麼條件,一定是有什麼條件你沒有找到,你忽視了什麼條件,這個時候你才會算錯。就是在程序上算錯這種可能性是很小的,在我們現在知識這麼發達的社會,是很少在計算過程中犯錯,但是所有的錯誤多半都是集中在我們的假設上,我們的假設離事實的條件差得很遠。

  所以我感覺是,如果換一個概念,假如説我們不是一個利益最大化者,但是我們是一個幸福最大化者,可能就比較説得通。因為否則的話,有很多事情是難以解釋的,因為我們畢竟有很多所謂利他的行為。有時候也不完全是利他,有的時候像比如説舉一個例子,也是經濟學有時候會覺得有點彆扭的一個現象:就是説呢,本來工資比較低,但是有一天我們決定説給他提高工資。這樣的話,按照設想,那這個人可能會更願意工作,他可能會搶著加班,會做更多的工作,但是很多人是正好相反,你把他加了工資之後,他幹的工作更少了,他去休閒的時間更多了。所以這個時候你就按照利益最大化,你就説不通,但如果按照幸福最大化,那它是説得通的。因為他覺得去休閒更有趣,他覺得那點錢夠了,他原來掙的那點錢,已經是他預期的,所以他不想再多掙錢。所以有時候你換個概念,你會發現,你就説得通了。這是一個比較小的問題。

  然後理性,老説到理性這個時候,我覺得這個問題就比較大。你要按照博弈論裏頭它的理性來講,它有一個典型的現象和一個典型的規則,就是叫做風險規避,或者説呢就是反對投機、反投機或者反冒險的這麼一個原則。只有在這個原則下,你才能夠計算出納什均衡那樣的結果。但這個時候我就覺得是有些疑問的,如果説我們排除所有的冒險,那我們還能做什麼事情呢?第一我們首先想到,我們凡是大事情都不要做了,因為在人類社會裏頭你做任何大事情,都是充滿冒險性的,不冒險就做不成大事,這是我覺得大家都知道的一個共識;那小事情呢,小事情是不是就可以不冒險了?這點也是非常可疑的,因為我們知道人類的理性是有限的,我們沒有無限的理性,並且我們沒有充分的信息,這一點是在哲學家修莫那裏已經基本上是成為一個定理了。這個説起來很簡單,就是我們所有的知識都是已有的知識,對於明天發生什麼我們是不知道的。那麼如果説我們要有充分的知識的話,除非説我們迄今為止的這些知識,如果是給歸納起來我們能夠保證明天發生什麼,那這一點是做不到的。我們以往的經驗知識想推知未來是萬萬不可能的,在這種情況下,你考慮我們任何一個行為都必定是邁向未來的一步,每一步都是邁向未來的,所以這就註定了哪怕是最小的事情,也都是充滿了冒險性的。所以這種風險規避的反投機的這個原則,我覺得是比較可疑的,用來解釋我們的理性是成問題的。

  所以呢,我似乎是想説,賭博的性質是人類所有的行為都避免不了,只不過説我們通常把那種完全隨機的極端冒險的那種行為叫做賭博,然後把其他我們就管它叫做遊戲,它之間的過渡絕對沒有一個明顯的界限,它們的實質是一樣的。所以呢,在這個遊戲中呢,如何得到一個好的結果,這又是一個問題。這點倒是博弈論出來之後,大家就很快發現了,因為這是很明顯,根據“囚徒困境”我們看得很明顯。如果他們兩個人合作的話,就能夠做出一個帕累托的改進,但是為什麼不可能?因為他們互相不合作,不合作的原因是因為互相不信任。所以這就是為什麼信任這個問題,在今天也成為一個重要的問題。它雖然簡單但是你不容易解決。我們可以想像一種常見的一個情況,就是説兩個歹徒他之所以能夠攻守同盟,他能夠相信對方,是因為後方有一個黑幫,所以黑幫其實是一個很重要的思考模式。它呢事實上是我們傳統社會的一個模式,就我們知道傳統社會都是一些一個一個小共同體,所謂熟人社會,熟人社會有什麼好處?它能夠製造一個叫做,能夠進行反復長期博弈這麼一個環境。如果説這個遊戲,我們作為遊戲者,是要不斷地在進行遊戲的,我知道我這次騙了你,以後我會吃虧,那麼這個時候,我們就要建立自己的所謂一個信譽或者叫聲譽。所以這樣能夠解釋説,為什麼有的人一輩子都是當好人,他其實一輩子都在假裝好人。我們看到的很大量的所謂好人,其實都是他一輩子都在假裝好人,到了遊戲快要結束的最後一回合的時候,他才出來做最大的壞事,把他的聲譽一下子揮霍乾淨。但是我們現在講的是説,在一個熟人的環境裏頭,因為博弈是反復的,所以他要裝好人。假如説這個博弈是無限的,那麼我們就沒法分辨好人壞人了,因為有的人他不得不一輩子都裝好人,裝到生命最後一刻,所以這個時候他就跟好人是一樣的。但是呢,這個條件在現代社會是很難的,現代社會是一個陌生人的社會,它這種人們擦肩而過,你儘管有些小的共同點,比如説黑幫,我們有一個黑幫,然後為這兩個歹徒提供全部的保護,並且還提供了足夠的威脅、可信的威脅,如果你背叛了同夥,你將會受到什麼什麼懲罰,那麼它有可能會兩個人都抵賴。

  但是這個情況,它仍然不能抵抗整個社會的壓力。首先我們國家是更加強大的,政府是更加強大的,黑幫比起政府來説,這個組織力量要小得多,所以它還是會向政府投降的。另外一個,它也會向別的共同體背叛,如果那人出價更高的話,它隨時可以背叛。所以呢,這讓我們看出關於現代社會的,我們以經濟學為主要原則,所設想的這麼一個現代社會場景和現代社會的理念,它是非常危險的。假定了每個人都是自私自利的人,那麼它就是等於説又把人逼成,把現代人、每一個人都逼成罪犯。那如果他沒有犯罪,那也是因為他是潛在的,現在他條件不足,或者説他膽子比較小。我們傾向於相信説人天生是善良的,但是這個不能説明問題,我們可以考慮一個我管它叫做“人數問題”。你在一個博弈中,假如説你是只有兩個人參加,一個社會只有兩個人,那麼這個時候,多半會發展出善良的關係的來,因為如果另外一個人,跟你做鬼的話,首先你馬上就覺察到了;其次你很容易報復他,你只要不跟他合作他也活不了,他們裏頭有一種非常強的互相依存的關係,所以這種兩人模式是非常鞏固的。但是呢,這個模式並不適合於解釋現代社會,儘管我們按照二元論思考的時候,我們特別喜歡兩個這樣的一個單位來計算各種關係,但是它是不真實的。真實的最小模型,也就是説我們可以把各種複雜關係還原到一個最小的模型的時候,它應該是一個叫三人模式,你至少假定是三個人的關係。假定三個人關係,你就會發現所有複雜的問題都出來了,人都是好的,這三個人每個人假定他都是好人,但是人畢竟都有為自己著想。突然有一天有一個人他稍微地自私了一下,這時候首先是不容易覺察,我們不知道是誰搗的鬼,每個人因為你有兩個人可以猜,你沒有把握知道是誰做了壞事,那麼這時候他受到了這種欺騙,他吃了虧,他也有保護自己的利益,所以他很容易就所謂叫學壞了,所以學壞大家最後都學壞。所以只要有三個人的模式,你能夠很容易地解釋説,為什麼即使我們相信每個人都是好人,這樣的情況下,每個個體都是好的,但是世界是壞的。我們剛才已經看到了博弈論所揭示的這種很悲觀的這麼一個狀況,所以後來博弈論出來之後,很快地不管是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都很快地就強化了關於制度問題的研究。就是説我們不得不考慮到,説有一個良好的制度來保障我們這麼一個遊戲,能夠是一個良好的遊戲。博弈其實就是遊戲的意思,它是同一個概念。我們都知道,當我們給出了一套規則,並且這套規則它足以使一個遊戲能夠運轉起來,不發生自相矛盾,那麼這時候我們就把它叫做有了一個制度。所以在制度問題同時也就是規則的問題,像這些問題就遠遠不是説光是經濟學考慮的,哲學也討論得很多。

  我們怎麼樣才能夠有一個比較好的制度?這就是大家一直想要追求的。整個現在都討論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是很複雜的,我們可以考慮一些具體的例子。像比如説呢,這個好的制度,我們相信它首先應該是一個公正的制度,這是眾望所歸的一個指標,但是怎麼是公正的呢?怎麼樣才能夠達到公正?首先我們很容易發現,絕對的公正是不可能的。因為是這樣的,我們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才能,都有天賦的,不同的能力,很難説誰的能力是絕對比另外一個人高,這種想法是錯的。往往比如説我們測智商這種,這是無比錯誤的一種方法,這個只不過是一種標準,你要換一種標準那很可能完全相反。人都有很多很多種天生的才能是不一樣的,但是呢,我們所生活的這個遊戲,它只能是特定的某個遊戲,它不可能是全部遊戲,如果按照我的概念的話,就是你只能是在其中的一個可能生活,你不可能再有同時出現在無數個可能生活裏頭。那麼一個在古代,假如説我們在古代的遊戲裏頭,一個力大無比的壯士,他就有機會去當將軍;但是在我們現代呢,他能幹什麼?他也就能去舉重。然後呢,比如説我們現在按照我們現在社會的遊戲規則,像克林頓、布什這些善於討人喜歡的人,他智力其實很平庸,他就能當上總統;但是拿破侖如果在今天,他是肯定當不上總統的。所以你能夠注意到,什麼叫做有才能?什麼叫做比別人強?這完全是依據你是在哪一個遊戲裏頭出現。所以呢,既然沒有一個制度或者説沒有一個遊戲,能夠表達我們全部人的優勢和全部慾望,那麼它是絕對的公正是不可能的,永遠也不可能。我們不可能設計出一個滿足全部人的才能的願望,所以任何一個遊戲中,都有無數懷才不遇的人。這個不是説在遊戲內部程序上的不公正導致的,説沒有人發現它;而是這個遊戲規則本身規定了,説它本來是有才的,把它規定成沒有才的。所以我們過去思考問題的時候,過多地也就説我們的現代知識,過多地把人們的注意力,引到一個程序問題上去,所以我們老要講什麼程序公正,什麼諸如此類的問題。其實掩蓋了一個更深的問題,就是這個遊戲本身是哪一個種類的遊戲。所以這個時候呢,等於説,關於這個遊戲或者叫博弈,或者叫制度,我們又有了一個更深入的問題層次,我們有沒有權利選擇一個遊戲?如果説你給定這個遊戲程序都很公正,但是假如説我們不喜歡怎麼辦?我們是不是有可能能夠換一個遊戲?但是呢,我想説的是你不管怎麼換,任何一個遊戲都是不公正的,總有一些人是天然地被這個遊戲的規則鮮明地給定義為是弱勢的,這個是沒有辦法解決的。但是值得我們思考。所以,也許我們可以想像一個所謂比較好的制度,它能夠盡可能地滿足最大多數人的一些才能的發揮。哲學家羅爾斯,他想像過一個公正的社會的一個模式,他這裡頭也用到了博弈論,他是一個就是少數應用到博弈論的哲學家之一。所以他設想説,人在簽約之前,在簽一個社會契約之前,人互相絕對是無知的,這所謂他的無知之幕的假説了。我們不知道對方的優勢是什麼,對方也不知道我的優勢是什麼,對方的全部情況都是不清楚的。那麼這個時候,在基於這樣的條件我們會簽一個什麼樣的協議呢?他認為在這個情況下,簽的協議是最好的,因為每個人都怕,萬一其實對方比我們實力強得多,那怎麼辦,所以每個人都要做一個比較壞的打算,就是假定自己處境不利,那這個時候,這個制度仍然能夠給你保障。所以最後他認為會簽這麼一個制度,那麼這個制度就被他認為應該是比較公正的。

  按照純邏輯的設想,假定是兩個人,兩個人三個人都可以,這個裏頭的個體,每個人對對方絕對無知。而按照經濟學的假定,每個人都是自私自利的,都是一個利益最大化者。所以這個時候,又按照博弈論的風險規避的原則來想,他一定是必須不信任另外一個人,把任何人都看成是不可信的,就是説每個人必須把其他所有人都看成是壞人,這樣他才保險,在這樣的條件下來簽約他才保險。那麼如果每個人把所有別的人都看成是壞人,這樣會有一個什麼結果?我覺得這裡頭有一個有時候會被忽視的一個重要的問題,這就是知識的生産力。就説,我們事實上我們的世界,我們生活在其中這個世界,並不是本來就是這個樣子的,世界恰好是我們關於世界的知識的産物,是我們關於世界的知識,把這個世界給搞成這個樣子。所以這個是一樣的,社會也是一樣的。當我們把所有人都看作是壞人,我們擁有了這樣的一個知識,其他人都是壞人。那麼這個知識將會引導我們每個人都去成為壞人,所以不管他最後簽的約是什麼樣的,我認為可以忽略了。他最後這種知識所生産出來的世界是一個壞的世界,這就是為什麼羅爾斯的方案看來是完全不可接受的。你不能想像説,我們願意産生一個製造一個壞的世界,所以你看這裡頭牽涉的問題是非常複雜的。所以我是一個總的感覺是社會科學尤其是像經濟學,它是有時候為了一個知識的産量,為了知識的生産的方便,在它基本假設上忽略了太多的必須的條件,條件給得太簡單,所以算出來的結果,儘管看上去都是在數學上都是非常可靠的,但是用起來不太合用。我覺得問題就在這兒。當然你可以説,社會科學包括哲學等等在內,我們所設想的全部事情都是一種理想,都是一種理想層面的東西。理想和現實總是有差距的,有時候我們又會努力地在實踐中,我們會努力地想把理想和現實要拉得靠近一點,我們覺得我們有一個信念,老覺得事情慢慢地我們就可以把它拉得靠到一起來,理想和現實靠到一起來。但是他就是沒有想到,有時候我們也許似乎是拉近了,但是拉近了給它一擠,它中間這條鴻溝,雖然是窄了,但是卻變得很深了,它很難跨過去的。我們剛才講到,一個好社會是很難的了,一個好社會既要公正,不僅要程序上公正,在實質上我們也希望它是好的。這個實質上好的,其實就是一個很樸素的一個願望,就是我們通常説的,總是希望“好人有好報”。一個社會你總應該是好人有好報,或者説就是我們希望我們有一個制度,能夠基本上保證好人總是能夠勝出,而不是壞人勝出。

  所以如何能夠做到這一點,曾經有一些生物學家和社會學家,包括心理學家,他們利用博弈論的理論,用到去解釋生物進化的時候,做過一個模型。他們蒐集了很多種方案,假如有很多很多種物種,他們的每種物種的競爭策略是不同的,然後把它放在電腦裏頭,跟電腦遊戲有點像,讓它們互相鬥爭,看看最後誰勝出。最後他發現一個令人鼓舞的結果,就是裏頭有一個叫做TFT的模型,就是有時候翻譯為“針鋒相對”,有時候譯成叫“以牙還牙”,這麼一個模型,最後勝出。而這個模型是這些所有的參賽策略裏頭,被認為是道德水平最高的,也就相當於是一個好人。這個策略是這樣的,它規則極為簡單:就是第一步他出牌的時候,他是出一張闔作的牌,跟別人合作,信任別人,但是他很可能就被人別騙了;所以它的第二條規則就是,從第二步開始,都按照別人的反應去做,如果別人騙他,那他下一步他就騙他,就互相騙,一直到對方回到合作的層面上來,他就馬上就原諒別人,他也馬上合作。所以它是這麼兩條簡單的規則,據説這個是最後勝出,當時很多人聽了還是很鼓舞的,就覺得似乎還是老天有眼,還是有天意的存在,好人最後總會勝出,但是它這裡頭漏洞還是挺多的。

  我們可以考慮幾個小問題,一個呢,你可以考慮一個時間問題。作為生物進化來講,它是以物種為單位的,它並不考慮它的個體,有的個體比如説一隻羊就被老虎吃了,吃了它並不考慮這只羊的命運,它只考慮羊的種類的命運,它是以類作為單位計算的,這點是和人不一樣的。所以它對於生物來講,它這個種類它一開始受騙的時候,損失很多,成千上萬的羊被吃掉了,但是由於它最後有好報,它最後延續下來了。但是人類社會就不是這樣,我們是以“人”“個體人”為計算單位的,這有本質的區別。每個人都有自由意志,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生活的價值,他的生命本身這個價值,只對他自己是有意義的。所以呢,他必須為他自己有限的生命所著想,這個就是為什麼像海德格他們始終抓的一點,就是人的生命的有限性,你必須從這個角度去思考存在這樣的問題。而這點是很要命的,當一個人他意識到他的生命如此有限,即使他的團隊最後勝利,但他個人被犧牲了,這團隊的勝利、團隊的利益和他個人的利益並沒有挂鉤,這個時候,他即使不是一個極端自私自利的人,他也會或多或少地要為自己著想。所以這個時候,對於這個個體來説,他的最佳策略就未必是這個所謂TFT的策略。因為他不一定是,如果他是這樣的話,他在第二回合很可能就被一個騙子給吃掉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現實社會中,有很多好人總是得不到好報的原因。事實上,就是因為人的生命不是一萬年,對吧?我們只是七八十年,他在裏頭時間太短,他被人騙了,他沒有機會等到笑到最後的那一天,除非你是活一萬年。

  對於人類這個模型,我們不能夠簡單地移植到來説明人類社會,人類社會比這個危險還是要大得太多。所以我們所能指望的,也就是一個程序公正並且好人能夠勝出,並且是在他的有意義的生命裏頭,能夠勝出,而不是要等他死後被追問,也不是要等到他到八十歲的時候,你這個時候再給他所謂的報酬。這不是這樣的,而是要在當下好人就能夠勝出。這樣的制度當然現在我們還沒有設計出來,不知道哪天能夠設計出來,也許有一天你們能夠想得出來,我現在沒有主意。()

(編輯:蘭華來源: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