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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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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慶稅案引起大眾關注,大家的目光有一次聚焦在高收入者納稅的問題,如何監管,如何處罰,如何在制度中堵住漏洞,《時空連線》關注中國納稅問題。製作兩期節目。 記者:今天《時空連線》為您請來的二位嘉賓分別是。第一位是北京市海淀區地稅局的副局長趙宏,海淀區地稅局是因為擁有眾多的高新技術産業和很多的IT精英,所以一直是全國最重要的稅源地之一。歡迎您,趙局長。第二位嘉賓是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的副院長,也是一直研究稅務制度的專家錢晟。歡迎您,錢教授。 記者:你們現在能收上來的稅只限于工資嗎? 趙:工資的收入,對。 記者:其他的收入靠自己申報…….有效嗎? 趙:在現實生活當中,有可能是我們對收入的基數掌握可能不大準確,比如他取得十萬元的收入,或者20萬元收入,他僅僅給你報五萬,或者更低的,我覺得這個問題是出現在怎麼確定它的收入所得. 記者:像現在如果稅務部門去查的話? 趙:也很難查。比如説我舉個特別簡單的例子,現在暑期了,教師都放假了,家教的情況比較多,家教基本都是一對一的這種方式,我給你提供一次做客,那麼我就取得一次收入,這種收入只有你和我,就是被提供者和提供者之間知道,別人一般沒有第三人知道,像這種情況非常多。如果我們要取得這種現金的這種交易,現金要控制住,採取這種引號挂帳的方式,稅務機關再跟銀行聯網,這個事情就能得到比較有效的這種解決,比較好的方式。 記者:那這樣的話,…也是一件挺無奈的事,您明知道一個人收入很高,但是從他那兒收不到太多錢? 趙:對,就是這種黑灰收入比較多.如果他自己不去主動申報,那麼對於我們現在目前這種狀況很難掌握。 錢:我想問一下趙局長,比如説我們劃分十萬元,年收入十萬元以上,可以進入到被雙向申報的範圍內,那麼這十萬元確定的標準是什麼,是不是主要指的還是這種具有這種貨幣形式的,而不是指財産? 趙:是這樣的。是貨幣形式,就是年薪十萬元以上的統計,基本上按工薪所得這麼一個內容來統計,沒有包括個人的資産,像剛才錢教授所提到的,豪宅,包括車子什麼等等一些,這一些都… 錢:我感覺現在就出現這樣的問題,為什麼這麼多資産,而且外國的雜誌和國內很多人都知道他們有這麼多資産,為什麼他們的納稅情況是這樣一個情況,而我們監管部門沒有及時去跟蹤,我覺得這個問題確實是值得研究的。 記者:錢教授的疑問是每個普通人都會想,如果灰色收入不好查的話,起碼有些資産是固定的,我們的監管部門難道把這些稅收不上來嗎? 趙:你比如説個人的資産跟,比如説應該由個人支付的一些費用列入企業成本當中,這種界定就不大好界定,不大好區分到底哪些是個人的收入,哪些是應該公司支付的費用。儘管財務制度有明確的規定,哪些應該做,但是現實生活當中,完全區分開不大容易。比如説,這個公司老闆房間裏有一架冰箱,實際上這冰箱完全為他提供服務的,但是這架冰箱的價值是在公司的固定資産當中,或者機制也好,所以沒法區分這是怎麼,算是什麼的。他自己的車子出去辦事,這個事情也有辦自己的私事,也有辦公事,比如一個月的車子消耗的一些費用當中,怎麼區分到底使了多少公家的,所以在現實生活當中,這類問題就不好區分,也不大好界定。 。 記者:錢教授,現在要確定一個人的資産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灰色地帶?, 錢:這裡邊實際上就跟我們財産稅收、財産稅制和我們整個財産申報的制度沒有建立,包括財産評估制度缺失,這樣都會導致這種企業家納稅和他資産之間的最大的差距。比如説有一些收入也沒有進銀行,然後稅務局,也沒有進入稅務局的監控範圍,他一定要把它花出去,他不會緊緊攥著幾張人民幣,或者是攥著幾張外匯,他肯定要麼買車,要麼就去高消費,要麼就去買房,他有豪宅,那麼這個宅值多少錢,這個完全可以由社會的評估機構非常公正的來做出評價。那麼這些錢和你所報的收入如果不相符合的話,那麼很顯然這就是我們流失的一塊稅源。這個時候來建立我們的財産申報制度,已經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記者:交稅是從自己口袋裏往外拿錢,怎麼能夠保證他這種申報的情況都是客觀跟透明的呢? 錢:那這就很需要社會的仲介組織了,你的申報你不能説你報多少稅務機關就認多少,這種流於形式沒有任何意義。那麼我可以定期去檢查,因為你的房子是跑不了的,你的車應該是多少,市面上,是寶馬還是奔馳,這是國際上的價格都有,這個往往反而不大容易流失,因為看的見、摸的到的,我説的財産一定是能夠比較有形的,是不容易搬動的,而且容易查的,這種我覺得在國外也很成熟了,這方面有很成熟經驗的. 記者趙局長,我們的稅法能不能借鑒這种經驗? 趙:所以現在就是對於目前個人所得稅法,對於這一些特別像一種固定的資産,怎麼來劃分所謂個人的資産怎麼去徵稅,目前政策上好像沒有特別明確的規定。所以現在就是在公佈繳納稅款的數據跟他申報資産的數據之間是有這種一種構成的一種統計的問題。 記者:錢教授,在稅法還沒有這方面規定的時候,怎麼避這部分稅的流失? 錢:我想實際上一方面需要有一些前提條件,比如説像我們的銀稅聯網,就是説我們的所有的資金流應該能夠通過銀行的帳戶能夠得到,加以反映。另外就是他的整個的社會誠信體系的建立,其中把他的納稅狀況作為他招商引資和他企業佔領市場,作為一個具有這種招牌性的這麼一種指標,這樣可能納稅人就感覺到……. 記者:您是説還是要在社會的評價體系當中加入這部分內容? 錢:是的,我覺得為什麼現在普遍民營企業家給自己開的工資都不是很高,和資産往往是不相匹配,我覺得這裡面企業也有一種制度型的原因。那麼就是説,他交個人所得稅交的很多,我們社會的評價標準上並沒有給他應有的地位,我就發現有這樣的企業家,他一方面給希望工程捐款、給災區捐款捐物,那麼他是一個社會的慈善家,而且確實做的很不錯。但是另一方面他可能就會偷逃稅的問題,那麼往往作為地方政府來説,他可能更看中他捐的小學,他給下崗職工解決的一些困難。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他這種社會評價顯然高於他、優於他這種遵紀守法的這種納稅的影響。所以我感覺我們對於所謂我們社會上説的這種企業家或者大款,我們應該有一個正確的評價體系. 記者:如果有這樣一個道德氣氛的話,高收入者會比較自覺地納稅,但是趙局長,只自律是不夠的,怎麼保證高收入者的監管? 趙:實際上在不久的將來,作為稅務機關來説,都應該對每一個都應該建立這種方案。我們現在實行十萬元以上只不過分期分步採取一些,因為我們人很多,比如我們海淀區,現在在區內常住人口是157萬人,那麼如果從現在我們徵管的條件和水平把157萬個人所得稅檔案都統統建立起來恐怕不太現實。因此我們只能採取這種分步的,逐步實現,達到今後對每個人個人所得稅的這種管理。 記者:錢教授,納稅是義務,不管是窮人還是富人,對普通人來説都是把口袋裏的錢掏出來的過程,在目前這種稅務制度下,怎麼能讓他們自覺地納稅呢? 錢:這裡我想有一些建議,因為現在在國外,他往往把個人所得稅的繳納跟社會保障制度是有機的結合在一起,比如像芬蘭一些國家,你個人所得稅納的越多,他不是説我來公佈你,説你納的多,我就表揚你,那是守法,是應該的,但是你可以買藥的時候可以打折。還有像香港他也會採取當你有病住院的時候,或者當你到年老的時候,需要動手術,需要很多錢的時候,由於你是納稅人你就可以減免很多醫藥費,這時候就給人們心態一種平衡,那麼我年輕的時候我一定要多納稅,多給國家做貢獻,當我老的時候,別人納的稅實際就給了我一份保障,實際我今天納的稅就給我日後的支出做了保障。我覺得這是一種利益,就是在利益的這種分配關係之中,來解決個人所得稅的問題,我覺得比純粹的道德的約束,或者法律的嚴肅性,我覺得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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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麗 來源:央視國際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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