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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上海合作組織峰會回顧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5月29日 13:20 來源:

    上海合作組織官方網站消息:上海合作組織迄今共舉行了5次元首會議,分別於2001年6月在上海、2002年6月在聖彼得堡、2003年5月在莫斯科、2004年6月在塔什幹、2005年7月在阿斯塔納舉行。

  1、第一次峰會-上海峰會

    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組織首次元首會晤在上海舉行。圖為與會六國元首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俄羅斯總統普京、哈薩克斯坦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吉爾吉斯斯坦總統阿卡耶夫、塔吉克斯坦總統拉赫莫諾夫、烏茲別克斯坦總統卡裏莫夫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和“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簽字儀式。

  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舉行。國家主席江澤民和哈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吉總統阿卡耶夫、俄總統普京、塔總統拉赫莫諾夫、烏總統卡裏莫夫出席。

    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和《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

2、第二次峰會-聖彼得堡峰會

    2002年6月7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第二次峰會在俄羅斯聖彼得堡市舉行,參加會晤的6國元首哈薩克斯坦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吉爾吉斯斯坦總統阿卡耶夫、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俄羅斯總統普京、塔吉克斯坦總統拉赫莫諾夫和烏茲別克斯坦總統卡裏莫夫(從左至右)合影留念。新華社記者鞠鵬攝

    2002年6月7日在聖彼得堡舉行。國家主席江澤民和哈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吉總統阿卡耶夫、俄總統普京、塔總統拉赫莫諾夫、烏總統卡裏莫夫出席。

    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上海合作組織憲章》和《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地區反恐怖機構的協定》。

3、第三次峰會-莫斯科峰會

    2003年5月29日,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第三次會議的六國元首在莫斯科合影。右起:塔吉克斯坦總統拉赫莫諾夫、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俄羅斯總統普京、哈薩克斯坦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吉爾吉斯斯坦總統阿卡耶夫、烏茲別克斯坦總統卡裏莫夫。新華社記者鞠鵬攝

    2003年5月29日在莫斯科舉行。國家主席胡錦濤和哈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吉總統阿卡耶夫、俄總統普京、塔總統拉赫莫諾夫、烏總統卡裏莫夫出席。

    六國元首簽署《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上海合作組織預算編制和執行協定》,批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常駐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代表條例》、《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執行委員會細則》、上海合作組織各機構條例、上海合作組織徽標和上海合作組織秘書長人選。

4、第四次峰會-塔什幹峰會

    2004年6月17日,上海合作組織塔什幹峰會在烏茲別克斯坦首都塔什幹召開,這是六個成員國元首和阿富汗過渡政府總統卡爾扎伊合影。右起:阿富汗過渡政府總統卡爾扎伊,吉爾吉斯斯坦總統阿卡耶夫,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烏茲別克斯坦總統卡裏莫夫,俄羅斯總統普京,哈薩克斯坦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塔吉克斯坦總統拉赫莫諾夫。 新華社記者 樊如鈞 攝

    2004年6月17日在塔什幹舉行。國家主席胡錦濤和哈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吉總統阿卡耶夫、俄總統普京、塔總統拉赫莫諾夫、烏總統卡裏莫夫出席。阿富汗過渡政府總統卡爾扎伊和蒙古總統特使、外長額爾登楚龍作為主席客人參加了會議。

    六國元首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塔什幹宣言》、《上海合作組織特權和豁免公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合作打擊非法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及其前體的協議》,批准《上海合作組織觀察員條例》、設立上海合作組織日,給予蒙古上海合作組織觀察員地位。六國外長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外交部協作議定書》。中國外長與上海合作組織秘書長簽署了秘書處東道國協定,烏茲別克斯坦外長與地區反恐怖機構主任簽署了地區反恐怖機構東道國協定。

5、第五次峰會-阿斯塔納峰會

    2005年7月5日,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出席上海合作組織峰會的有關領導合影。哈薩克斯坦總統納扎爾巴耶夫、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吉爾吉斯斯坦代總統巴基耶夫、俄羅斯總統普京、塔吉克斯坦總統拉赫莫諾夫、烏茲別克斯坦總統卡裏莫夫出席會議。出席會議的還有蒙古總統恩赫巴亞爾、伊朗第一副總統阿雷夫、巴基斯坦總理阿齊茲、印度外長辛格和上海合作組織秘書長張德廣。新華社記者 蘭紅光 攝

    2005年7月5日在阿斯塔納舉行。國家主席胡錦濤和哈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吉代總統巴基耶夫、俄總統普京、塔總統拉赫莫諾夫、烏總統卡裏莫夫出席。蒙古總統恩赫巴亞爾以觀察員身份、巴基斯坦總理阿齊茲、伊朗第一副總統阿雷夫、印度外長辛格以主席國客人身份參加了會議。

    六國元首簽署《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批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合作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構想》、《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常駐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代表條例》,給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上海合作組織觀察員地位。

責編:朱亞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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