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産黨執政三個時期的執政能力建設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17日 09:19
最新一期的《瞭望》刊登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教授李忠傑的文章指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需要研究現實提出的課題,同時,又要善於研究和總結執政的歷史經驗。中國共産黨成立80多年,其執政的經歷,大致上可以劃分為三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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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時期,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
中國共産黨主要是為奪取政權而鬥爭。但由於中國革命走的是一條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的道路,所以,在取得全國政權之前,中國共産黨已經在一些局部地區建立了地方政權,有的,如在江西瑞金建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還是按全國性政權的構想建立的。
圍繞著在革命戰爭環境下如何掌握政權、如何組織政權、如何運用政權的問題,中國共産黨進行了長期的探索。大革命時期國共合作的廣州革命政府,井岡山時期的紅色政權,中央蘇區的政府框架,延安時期的“三三制”、“精兵簡政”,一些革命根據地開展的選舉活動等等,都是中國共産黨在局部地區執政的初步嘗試和經驗。
第二個時期,從1949年到1978年,從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和開展社會主義建設的時期。
中國共産黨設計和領導建立了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也包括建立了新的政權形式和政治體制,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會議制度等等。
從1949年到1956年,黨比較謙虛謹慎,注意科學地行使國家政權的職能。從1957年到1965年,隨著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的建立,黨委加強對國家事務的領導和管理,但也出現了權力過分集中、黨對政權機關包辦代替的趨勢。“文化大革命”中,黨和國家的領導體制先是遭到全面破壞,繼而走向畸形發展。所謂“革命委員會”的體制,集黨政軍大權于一身,黨政合一,甚至“有政無黨”。嚴重削弱了黨的領導,違反了執政的基本要求。
第三個時期,從1978年到現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
中國共産黨在堅持黨的領導的同時,逐步改善黨的領導。1980年8月,鄧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提出了政治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意見。80年代中期,政治體制改革取得了比較突出的進展。
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後,以江澤民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總結經驗教訓,切實加強黨對政權機關的領導,在不斷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時,積極而又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充分發揮政權機關的作用。特別是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提出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全面推進黨的建設的新的偉大工程,不斷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
進入新世紀新階段,全黨在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領導下,在黨的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方面正在進行新的探索,進一步解決黨在執政過程中遇到的新問題、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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